公司公告☆ ◇002180 纳思达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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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49 │纳思达(00218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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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49 │纳思达(00218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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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49 │纳思达(002180):奔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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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0:31 │纳思达(002180):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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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0:29 │纳思达(002180):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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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0:29 │纳思达(002180):奔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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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0:27 │纳思达(002180):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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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9:19 │纳思达(00218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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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9:14 │纳思达(00218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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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9:12 │纳思达(002180):关于完成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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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49│纳思达(00218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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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
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的规定,指派本
所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6年 4月 2日召开的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经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公司于 2026年 3月 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
告》;
3.公司于 2026年 3月 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的通知》(以下简称《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
4. 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5.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6.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情况的统计结果;
7. 公司本次股东会议案及涉及相关议案内容的公告等文件;
8. 其他会议文件。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
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
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
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意
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
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
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本法律意见书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
东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6年 3月 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年 3月
17日召开本次股东会。
2026年 3月 18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巨潮资讯网、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202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通知》。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4月 2日下午 14:30在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 3883号 01栋 7楼公司会议室召开,该现场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汪东颖先生主持。
3、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 2日上午 9:15至 9:25,9:30至 11:30和下
午 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2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中公
告的时间、地点、方式、审议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法人股东的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以及个人
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确认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10,101,415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1350%。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5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1,
583,6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751%。
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 456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 61,591,1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756%。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人数共计 45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71,685,0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5101%。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本所律师现场
出席本次股东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列席了本次股东会会议。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本所律师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
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
股东会的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相符,没有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202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网络投票有效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了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结束后,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宣布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了议案的通过情况。
(二)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470,954,7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52%;反对 650,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0%;弃权 79,5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0,860,8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
143%;反对 65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66%;弃权 79,516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1%。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33533063-1ca1-4fad-9f32-28510afa45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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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49│纳思达(00218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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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思达(00218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8c4da443-3768-4b21-881b-d9ff448171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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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49│纳思达(002180):奔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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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思达(002180):奔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b84ca0a2-d08b-481b-aceb-9140e2160d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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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0:31│纳思达(002180):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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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6 年3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3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到董事九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九名,九名董事参与了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汪东颖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匹配公司战略升级与业务发展需要,清晰传达公司“成为打印行业领先的科技服务型企业,打造全球知名品牌”的战略定位,
实现公司品牌和龙头产品品牌的协同赋能,提升“奔图”的品牌价值与影响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名称拟由“纳思达股份有限
公司”变更为“奔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拟由“纳思达”变更为“奔图科技”,证券代码“002180”保持不变。
鉴于上述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
权人士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 2026 年 3月18 日《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二、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6 年 4 月 2 日(星期四)召开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提交的应由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 2026 年 3月 18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39bf1c42-9bff-457c-b7b2-a7b62ca7ee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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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0:29│纳思达(002180):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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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本次召开的股东会为临时股东会,为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规定决议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提交的应由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4月2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4月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日上午9:15
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
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27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883号01栋7楼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议提案编码
1.00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相关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4月 1日(星期三),8:30-11:30,14:30-17:30;
2、登记方式和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和
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
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附件 3),以便确认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在 20
26 年 4月 1日 17:30 前送达本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3、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美娟、张润锋
联系电话:0756-3265238
传真号码:0756-3265238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 3883 号 01 栋 7楼证券部
邮编:51906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bd592905-f023-4bea-9f5f-35d9041cf0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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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0:29│纳思达(002180):奔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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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思达(002180):奔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3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4ffcae71-da1c-45ab-9ae8-642726f547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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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0:27│纳思达(002180):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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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思达(002180):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20122fc9-4221-4910-9d60-8517b3e2a0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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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9:19│纳思达(00218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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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
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含本数)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3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3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17日上午9:1
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17日上午9:15至下
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883号01栋7楼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 汪东颖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12日(星期四)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592人,代表股份数为522,512,8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1
211%。截至2026年3月12日,本公司共有股东人数51,936名,其中机构股东人数2,561名,个人股东人数49,375名(不包含融资融券股
东人数)。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10,096,3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34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589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112,416,5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9865%。
4、中小投资者情况
除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591人,代表公司股
份数为112,418,9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986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2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2,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2%;
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计589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112,416,5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9865%。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5、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的议案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21,398,0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7%;反对 777,581 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88%;弃权 337,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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