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78 延华智能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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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延华智能(002178):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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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延华智能(002178):突发事件处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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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延华智能(002178):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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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延华智能(00217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制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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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延华智能(002178):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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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延华智能(00217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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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延华智能(002178):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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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延华智能(002178):公司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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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延华智能(002178):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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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延华智能(002178):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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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延华智能(002178):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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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华智能(002178):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e906fcd9-612c-4ec5-89b4-cfbd6e8740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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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延华智能(002178):突发事件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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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华智能(002178):突发事件处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14fcfeea-7c92-4062-9f4f-ec0e557134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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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延华智能(002178):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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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2025 年 10 月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大信事务所”或“大信”)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曾担任公司 2018 年度至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具备
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大信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
准则,为公司提供了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公司拟继续聘任大信事务所为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2025 年年度审计业务费用 120 万元,费用与上一年度一致(该费用包括内部控制
审计费用 20 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大信事务所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
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9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
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二)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45 人,其中合伙人 175 人,注册会计师 103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三)业务规模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15.75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
05 亿元。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21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95.44亿元,收费总额 2.82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本公司(指拟聘任大信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 家。
(四)独立性与诚信记录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行政监管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
律处分 9 次。4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9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0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
律处分 19 人次。
(五)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事务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三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 426.31 万元,均已履
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六)项目成员情况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徐春
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至 2024 年度审计报告。
徐春先生其他单位兼职情况: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节卡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房亚楠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2021 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洪苏萍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0 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工作,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
质量复核。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昂立教育等多家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七)审计收费
公司的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
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5 年年度审计业务费用 120 万元,费用与上一年度一致(该费用包括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 万元
)。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
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胜任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
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
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
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三)尚须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票审
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该议案尚须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4、《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5、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徐春、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
计师房亚楠的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efeed931-c443-47f0-b938-b9125e0d6d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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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延华智能(00217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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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
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调整内部治理结构,主要包括: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
权;将“股东大会”的表述变更为“股东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及具体经办人办理修订《公司章程》有关的工商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及备案登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登记
的内容为准。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5年 10 月修订)》《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已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相关制度修订、制定情况
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公司拟对以下制度进行修订、制定或废止:
序 制度名称 变更类型 是否需提交股
号 东大会审议
1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名称及内容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内容 是
3 《独立董事制度》 修订内容 是
4 《对外担保制度》 修订内容 是
5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修订内容 是
6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修订内容 是
7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 修订内容 是
度》
8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修订内容 是
9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修订名称及内容 是
其变动管理办法》
10 《内部控制制度》 修订内容 是
11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内容 否
12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内容 否
13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修订名称及内容 否
14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内容 否
15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修订内容 否
16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修订内容 否
17 《突发事件处理办法》 修订内容 否
18 《内部审计制度》 修订内容 否
19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制定 否
20 《监事会议事规则》 废止 否
注: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后名称变更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修订后名称变更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3、《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修订后名称变更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2025 年 10 月修订)》《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2
025 年 10 月修订)》以及上述修订 、 制 定 后 的 制 度 全 文 已 于 同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
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其他说明
由于公司通过调整内部治理结构,拟取消监事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监事会议事规
则》即行废止,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的监事自动解任。公司各项制度中尚存的涉及监事会及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监事解任
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事宜。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
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治理
及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备查文件:
1、《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2f960222-f1f2-4bac-b2f5-11d22784d0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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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延华智能(002178):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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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华智能(002178):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171b667d-c235-49e0-9039-cc194a25dd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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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延华智能(00217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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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20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月 2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13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5 年 11 月 13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
模板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普陀区西康路 1255 号普陀科技大厦 17 楼多功能报告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
(10)
2.0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4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5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6 《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范>的议案》
2.07 《关于修订<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08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9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2.10 《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议案 1 至议案 3 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议案 3 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
本次议案 1、议案 2 中的子议案 2.01 和子议案 2.02 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
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逐项表决,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
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议案 1 涉及的《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5 年 10 月修订)》《上海延华智能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议案 2 涉及的《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2025 年 10 月
修订)》《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2025年 10 月修订)》以及修订后十项子议案对应
的制度全文于 2025 年 10月 3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议案 1 和议案 2 涉及的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制度的公告》、议案 3 涉及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5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一)9:00—16: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 165 弄 29 号 4 楼。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在现场登记时间段内,自有账户持股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五)登记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 165 弄 29 号 4 楼。
邮编:200050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六)其它事项
1、公司会议联系人:唐文妍、王垒宏
电话:021-61818686*309
传真:021-61818696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西康路 1255 号普陀科技大厦 7 楼
邮编:200060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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