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77 御银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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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7:43 │御银股份(00217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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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33 │御银股份(00217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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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6:57 │御银股份(002177):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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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56 │御银股份(002177):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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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55 │御银股份(002177):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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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54 │御银股份(002177):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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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54 │御银股份(002177):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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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52 │御银股份(002177):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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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5 15:39 │御银股份(002177):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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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5 15:37 │御银股份(00217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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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7:43│御银股份(00217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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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御银股份,股票代码:002177)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内
(2025年6月5日、6月4日、6月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
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目前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在关注、核实过程中未发现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5/79a42627-9274-49d8-a714-1f42441420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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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33│御银股份(00217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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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御银股份,股票代码:002177)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内
(2025年5月28日、5月29日、5月30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目前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在关注、核实过程中未发现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bb32bfb7-81f1-4eb6-af1d-0e0c5e6098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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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6:57│御银股份(002177):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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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 761,191,29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0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
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若出现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情形,将以最新总股本为基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
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分配比例没有调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61,191,2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01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09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
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02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01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9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3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5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234号9楼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陈穗娟
咨询电话:020-29087848
传真电话:020-29087850
七、备查文件
1、与会股东、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盖章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与会董事签字盖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50a8ede7-b582-4f79-bb30-121b56366d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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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56│御银股份(002177):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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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 年 5 月 16 日 17: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名,其中杨文江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谭骅先生主持,公司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
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 2025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571,541.16 元,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合并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818,021,422.70 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658,247,949.64 元。根据
“利润分配应当以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58,247
,949.64元。
为切实提升股东回报水平,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
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拟定 2025 年第一季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761,191,2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02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已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度中期分红
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因此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
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 2025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f5ba82b1-9db6-49c3-9a59-824d826def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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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55│御银股份(002177):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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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 年 5 月 16 日 17: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克福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 2025 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相契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保障了股东应享有的合理回报及利
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519d57c1-cfac-474e-9bac-b167a9b6a0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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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54│御银股份(002177):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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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银股份(002177):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7/2d238dae-0751-46e0-a2ab-8b852bf187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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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54│御银股份(002177):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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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 234 号 9 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谭骅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则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39 人,代表股份 121,159,7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1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2,917,7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1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38
人,代表股份 98,242,0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064%。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37 人,代表股份 6,130,0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37
人,代表股份 6,130,0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53%。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律
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提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9,574,6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17%;反对1,40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14%;弃权 17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468%。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9,576,6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34%;反对1,40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02%;弃权 17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464%。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9,575,0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21%;反对1,40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02%;弃权 17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477%。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9,281,0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94%;反对1,7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27%;弃权 14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17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251,3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3524%;反对 1,735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3181%;弃权 14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95%。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9,512,9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08%;反对1,40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83%;弃权 24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009%。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9,156,3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65%;反对1,77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12%;弃权 23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9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26,6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3181%;反对 1,770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8809%;弃权 23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6,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01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9,308,8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723%;反对1,6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32%;弃权 23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9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279,1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8059%;反对 1,615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507%;弃权 23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6,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434%。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9,396,4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46%;反对1,5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48%;弃权 23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9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366,7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2349%;反对 1,532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9984%;弃权 23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6,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667%。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9,425,9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90%;反对1,56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47%;弃权 16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3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396,2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7162%;反对 1,568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5905%;弃权 16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933%。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田雅倩、王佳民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fa7d204b-5e01-4719-9dc6-d62dc54d27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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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52│御银股份(002177):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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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御银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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