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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76(江特电机)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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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176 江特电机 更新日期:2025-06-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20 00:00 │江特电机(002176):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相互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6-20 00:00 │江特电机(002176):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的公告 │ ├─────────┼──────────────────────────────────────────────┤ │2025-06-17 15:57 │江特电机(002176):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6-11 18:57 │江特电机(00217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5-05-20 18:35 │江特电机(002176):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05-20 18:34 │江特电机(002176):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5-16 15:45 │江特电机(002176):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合作进展的公告 │ ├─────────┼──────────────────────────────────────────────┤ │2025-05-13 18:12 │江特电机(002176):关于参加江西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暨2024年度业绩说明│ │ │会的公告 │ ├─────────┼──────────────────────────────────────────────┤ │2025-05-13 18:09 │江特电机(002176):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5-10 00:00 │江特电机(002176):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的公告 │ └─────────┴──────────────────────────────────────────────┘ ─────────┬──────────────────────────────────────────────── 2025-06-20 00:00│江特电机(002176):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相互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4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股东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特电气”)向银行等金 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无偿提供担保;同时,江特电气也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 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无偿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 3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计算 ,担保期限内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江特电气实际为公司担保的金额。江特电气将提供反担保。上述事项于2024 年 3 月 20 日经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 3月 5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的《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某银行宜春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债权人 担保金额 主合同期限 担保责任 保证期间 江西特种电机 江西江特电气 某银行宜 3,000万元 2025.6.13- 连带责任担保 自债务人依具体 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 春分行 2027.3.1 业务合同约定的 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 9.16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26.13%,其中为合并报表 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7.56亿元,为控股股东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60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 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bde3a729-78bd-445f-8bc4-3991007712a4.PDF ─────────┬──────────────────────────────────────────────── 2025-06-20 00:00│江特电机(002176):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的公告 ─────────┴────────────────────────────────────────────────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特电气” )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是否 是否为 质押起始 质押 质权人 用途 股股东或 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为限 补充质 日 到期 第一大股 售股 押 日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江西江特 是 7,650,000 3.18% 0.45% 否 否 2025 年 6 - 上海浦东发 自身 电气集团 月 17 日 展银行股份 生产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宜 经营 春分行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 2025年 6 月 17日,江特电气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累计质押股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况 ) 份数量(股 持股份 司总 况 ) 比例 股本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质押 比例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股份比例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结、标记 比例 结数量 数量 江西江特电气 240,875,533 14.12% 118,400,000 49.15% 6.94% 0 0 0 0 集 团有限公司 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特电气具备履约能力,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 理等产生不利影响,所持有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后续股份质押或解押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7e0afb0d-1b55-442d-b76c-fac87d3ec4f6.PDF ─────────┬──────────────────────────────────────────────── 2025-06-17 15:57│江特电机(002176):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于近日届满。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配套规则制度,公司拟根 据上述文件及规则的要求完成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内部制度后,再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相关制度修订及换届选举工作尚在积极筹备中,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监 事会将延期换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在换届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 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董事会与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7/bfe3fa4f-28b4-4da0-b77e-22344fd8d665.PDF ─────────┬──────────────────────────────────────────────── 2025-06-11 18:57│江特电机(00217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特电气” )的通知,获悉江特电气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 解除质押数量 占其所 占公司 解除日 质权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股) 持股份 总股本 比例 比例 江西江特电气 是 6,100,000 2.53% 0.36% 2025-6-10 上海浦东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股份有限 1,550,000 0.64% 0.09% 公司宜春分行 合计 7,650,000 3.17% 0.45% - 注:上述比例分别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合计数与分项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 2025年 6 月 10日,江特电气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累计质押股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 份数量(股) 所持 司总 已质押 占已 未质 占未 股份 股本 股份限 质押 押股 质押 比例 比例 售和冻 股份 份限 股份 结、标 比例 售和 比例 记数量 冻结 数量 江西江特 240,875,533 14.12% 110,750,000 45.98% 6.49% 0 0 0 0 电气集团 有限公司 三、其他说明 江特电气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剩余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 不利影响,所持有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后续股份质押或解押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805a8566-27f2-4a1c-836e-81ec2713ec07.PDF ─────────┬──────────────────────────────────────────────── 2025-05-20 18:35│江特电机(002176):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江西特 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市康达律师事 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法律顾问协议》,本所律师受聘出席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本次所发表的法律意见,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及以前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并基于本所律师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理解而形成。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等事项进行核查和见证后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议案的内容以及在议案中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等 问题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按照《公司法》《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本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真实性、合法性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中 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已经对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及证言进行审查判断,见证了本次会议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根据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通知》,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29 日发布了本次会议的通知公告。 经验证,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会议召开 20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 经核查,本所律师确认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本 次会议,并已对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4:30 在江西省宜春市环城南路 581 号公司办公楼 5 楼会 议室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通知内容,会议由董事长胡春晖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与公告内容一致。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根据公司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签名册及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出席公司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名。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均为截止 2025 年 5月 13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 东或其授权代表,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10,876,5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585%。 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为现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本所律师。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汇总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83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 238,326,0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672%。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 (一)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本次会议依据《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表决,并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现场表决以书面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束后,公司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 表决结果。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数和表决结果统计数。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不涉及相关股东、股东代表或股东代理人应回避表决的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按《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投票和监票,并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进行合并统计,对中小投 资者实行单独计票。本次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4,700,86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789%;反对 3,073,345 股,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96%;弃权 551,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3,825,32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7939%;反对 3,073,3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960%;弃权 551,8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02%。 2、《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34,648,96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71%;反对 3,149,245 股,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14%;弃权 527,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3,773,42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6048%;反对 3,149,2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725%;弃权 527,8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27%。 3、《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34,667,86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51%;反对 3,234,645 股,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72%;弃权 423,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77%。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3,792,32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6737%;反对 3,234,6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836%;弃权 423,5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28%。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4,485,86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887%;反对 3,336,845 股,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01%;弃权 503,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3,610,32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0106%;反对 3,336,8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559%;弃权 503,3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35%。 5、《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4,525,06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051%;反对 3,374,745 股,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60%;弃权 426,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3,649,52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1534%;反对 3,374,7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939%;弃权 426,2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26%。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会议按《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投票和监票,并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进行合并统计。经表决, 本次会议各项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 本次会议的会议记录由出席现场会议的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会议主持人签名,会议决议由出席现场会议的公司董事签 名。 经验证,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经验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 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 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ad736992-e1c5-4816-a707-54fdeedc84db.PDF ─────────┬──────────────────────────────────────────────── 2025-05-20 18:34│江特电机(002176):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春晖先生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5月 20日(星期二)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5月 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 5月 20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宜春市环城南路581号公司办公楼5楼会议室。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83 人,代表股份 238,326,0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6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10,876,5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58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81 人,代表股份 27,449,4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8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82 人,代表股份 27,450,4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81 人,代表股份 27,449,4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8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3)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4,700,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789%;反对 3,073,3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2896%;弃权 55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 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25,3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939%;反对 3,073,3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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