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70 芭田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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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7:21 │芭田股份(002170):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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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7:21 │芭田股份(002170):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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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7:20 │芭田股份(002170):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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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15:47 │芭田股份(002170):关于举办2024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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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 00:32 │芭田股份(002170):2024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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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19:58 │芭田股份(002170):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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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18:09 │芭田股份(00217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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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18:07 │芭田股份(002170):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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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18:07 │芭田股份(00217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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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18:07 │芭田股份(002170):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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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7:21│芭田股份(002170):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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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田股份(002170):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6/32122bc1-a1a3-4d2a-b589-a85b4103c2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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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7:21│芭田股份(002170):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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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田股份(002170):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6/9785d61b-1ea3-4486-b203-eda67dc1d3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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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7:20│芭田股份(002170):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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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田股份(002170):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6/7c8c02be-a1b2-43ea-9a6d-101ce2b6bd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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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15:47│芭田股份(002170):关于举办2024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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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田股份(002170):关于举办2024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2/baa43939-de4c-405b-843a-8a65eecae4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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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 00:32│芭田股份(002170):2024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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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田股份(002170):2024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5/bea83e28-094f-48b6-9adb-680dc2a2ca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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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19:58│芭田股份(002170):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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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田股份(002170):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4/92b60fd9-aa93-4eb5-b598-673f613856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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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18:09│芭田股份(00217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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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定于 2025 年 5月 8 日(星期四)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提案,现将
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
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 年 5 月 8 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5月 8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
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8 日上午 9:15—2025 年 5 月 8 日下午 15
: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记名书面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
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28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5 年 4 月 28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临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学府路 63 号联合总部大厦 30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3.00 关于《经审计的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4.00 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
的议案
7.00 关于《2025 年度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 √
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9.00 关于《为融资提供资产抵押授权》的议案 √
10.00 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1.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度中 √
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12.00 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3.00 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 年)现金分红规划》 √
的议案
2、披露情况
第 1-12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1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第 13 项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3 月 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此次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所审议的第 8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
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
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及出席人的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
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4、登记时间:2025 年 4 月 28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8:00
5、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学府路 63 号联合总部大厦 30 楼)
6、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7、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学府路 63 号联合总部大厦 30 楼
(2)会议联系电话:0755-26951598
(3)会议联系传真:0755-26584355
(4)联系人:旷隆威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说明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5/73d835ed-f0c7-42ed-a1e9-29e5d77add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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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18:07│芭田股份(002170):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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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出是基于公司的实际需求出发,综合考虑了股东回报、公司经营发展等因素,不
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出是基于公司的实际需求出发,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且从程序上和内容
上符合《公司章程》等公司的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根据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 409,138,117.74 元,未分配利润1,193,610,543.88 元;母公司净利润 15,813,422.12 元,未分配利润 381,607,832.9
2 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381,607,832.92 元。
2、公司拟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发行总股本 963,577,82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80 元(含税
),预计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269,801,792.12 元。本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发生股权激励行权、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回购专用
账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派息分配金额方案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4 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69,801,792.12 133,674,793.20 13,347,939.4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09,138,117.74 259,483,313.95 121,209,517.3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193,610,543.88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381,607,832.92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416,824,524.7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263,799,073.9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416,824,524.72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4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26,980.18 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65.94%,公司最近三年的累
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41,682.45 万元,不低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净利润的 30%,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
现金分红规划》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未来发展规划
与股东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5/aae20258-f743-415e-b777-73406610bb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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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18:07│芭田股份(00217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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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股东回报,
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实际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下简称《现金分红指
引》)的相关规定,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公司在 2025 年度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对公司利润分配的要求,以及公司战略布局和规划目标要求;
2、2025 年中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3、公司现金流充足,实施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
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金额不少于当期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具体的现金
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前述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规定拟定。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前述条件下制定 2025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
润分配方案、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实施时间等。授权期限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
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一)2025 年度中期分红安排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续是否能够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二)2025 年度中期分红安排中涉及的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的陈述及预期,均系公司根据现阶段情况而制定的安排,该等陈
述及预期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4/5bb2bf9b-63e8-4982-b98a-f104cd80cc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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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18:07│芭田股份(002170):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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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
于拟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相关内容如下: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久安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中,遵照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年度审计工作。公司拟继续聘请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依照公司实际审计需求确定。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
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现金流量及所有者权益情况。鉴于双方合作良好,公司拟续聘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依照公司实际审计需求确定。此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聘事务所名称: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01 年 3 月 15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四道 18 号创维半导体设计大厦西座 1001-1005
(5)首席合伙人:刘洛
(6)历史沿革: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 1991 年 10 月成立的深圳福田区审计局下属深圳福田审计师
事务所。1997 年 12 月,经脱钩改制,更名为深圳广朋会计师事务所。2007 年 12 月,按照《合伙企业法》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2021 年 8 月更名为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 10 月,经证监会和财政部备案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
计师事务所。
(7)业务资质: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执业证书编号:44030052)
财政部和证监会双备案——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
深圳市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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