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69 智光电气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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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 00:00 │智光电气(002169):关于控股孙公司特许经营权合同终止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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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7:04 │智光电气(002169):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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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7:02 │智光电气(002169):关于控股孙公司特许经营权合同终止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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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7:01 │智光电气(002169):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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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9:14 │智光电气(002169):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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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9:14 │智光电气(002169):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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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9:12 │智光电气(002169):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重组上市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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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9:12 │智光电气(002169)::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 │
│ │大资产重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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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9:12 │智光电气(002169):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
│ │条规定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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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9:12 │智光电气(002169):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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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 00:00│智光电气(002169):关于控股孙公司特许经营权合同终止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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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光电气(002169):关于控股孙公司特许经营权合同终止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1/25c5c01c-e993-4acf-b54a-facb298e5d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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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7:04│智光电气(002169):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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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光电气(002169):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6ff27907-c0d9-41b3-aee8-96235de7dd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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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7:02│智光电气(002169):关于控股孙公司特许经营权合同终止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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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平陆县睿源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陆睿源”)与平陆县住房
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于2024年12月31日签署《平陆县城区集中供热(一期)PPP项目特许经营权合同终止过渡协议》,双方同意提前终
止原特许经营权合同,双方协商约定在2025年5月30日前协商终止事宜并签订正式《特许经营权合同终止协议》。公司于2025年1月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孙公司签署PPP项目特许经营权合同终止过渡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于2025
年6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孙公司特许经营权合同终止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二、进展情况
双方分别委托中介机构对平陆睿源相关资产开展了审计、评估工作,在前述审计、评估的基础上双方就交易资产范围、交易价格
、支付方式、交割安排等事项进行了多轮沟通,并于近期就核心交易条件达成了初步一致意见;为合法、合规、高效推进后续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平陆县城区集中供热(一期)PPP 项目特许经营权合同提前
终止暨资产移交转让的议案》,审议通过了交易核心条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交易对手方协商确定最终协议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签署
相关协议、负责交易后续相关事项具体办理等。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三、交易核心条件
根据双方当前沟通情况,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核心交易条件如下:
1. 交易方式:提前终止《平陆县城区集中供热(一期)PPP项目特许经营权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同步签署资产移交转让协议
;资产接收方平陆县国恒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恒热力”),系平陆县人民政府平台公司平陆县兴虞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出
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
2. 资产范围:双方根据审计、评估结果协商确定拟转让资产范围,已形成《项目资产移交登记表》《项目资料移交登记表》,
剔除了国恒热力不需要的资产。
3. 交易价格:根据双方当前确定的资产范围,剔除掉国恒热力不需要的资产并充分考虑资产瑕疵折价等因素后,转让价格为:
贰亿陆仟伍佰陆拾壹万贰仟肆佰肆拾叁元柒角叁分(含税)(小写:265,612,443.73元)。
4. 支付安排:2026年12月31日前优先推进银行贷款,根据银行放款金额支付资产转让价款(不计息);2026年12月31日前未取
得贷款,则从2027年1月1日起分5年分期支付,每年支付转让价款的20%;前述5年内取得贷款的,根据获得贷款情况优先支付剩余的
转让价款;2027年1月1日起按同期LPR开始计息。
5. 其他:为保障项目运营顺利过渡,平陆睿源成立由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组成的2025-2026供暖季“供热运营服务工作组”(不
少于6人常驻),为本供暖季运营提供协助,确保2025年冬季正常供暖。
四、风险提示
虽然当前双方已经就核心交易条件达成初步一致,但尚未完成相关协议的签署;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尽快推进正式协议
的签署及履行。在正式协议签署前,本次交易仍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平陆县城区集中供热(一期)PPP项目特许经营权合同》如顺利提前终止,有利于平陆睿源及公司减少亏损;如资产转让价款
顺利收回,有利于公司经营质量提升。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9e3b9914-fcd6-46ab-85e8-d0eeed9b06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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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7:01│智光电气(002169):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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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10月 23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
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5年10月 27日(星期一)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永喜先生主
持,应出席会议董事 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认真审议,会议通过
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三季度报告》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平陆县城区集中供热(一期)PPP 项目特许经营权合同提前终止暨资产移交转让的议案》
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董事会原则同意平陆睿源与平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等相关方提前终止《特许经营权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并将双方确认
的资产移交转让给平陆县国恒热力有限公司,审议通过了交易核心条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交易对手方协商确定最终协议条款,包括
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负责交易后续相关事项具体办理等。
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备案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95ada7a5-5035-4666-9d4e-3819eb9874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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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9:14│智光电气(002169):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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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控股子公司广州智光
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储能”或“标的公司”)的全部或部分少数股权,同时公司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拟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待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完
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依法定程序召集股东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7/7dd90bab-2a85-4807-8994-4ae2ef7790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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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9:14│智光电气(002169):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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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于2025
年 10月15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人,独立董事彭说龙、卫建国、陈小卫亲自出席了会议。
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对拟提交至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相
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条件。
二、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经逐项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制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该方案的实施
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市场抗风险能力,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三、关于《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相关内容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四、关于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截至本审核意见出具之日,本次交易的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估值及定价尚未确定。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以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财务数据初步判断,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指标将在审计和评估
工作完成之后按《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计算。
上市公司最近 36 个月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永喜先生;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预
计仍然为李永喜先生。本次交易预计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
重组上市。
五、关于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不属于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预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会超过 5%。因此,本次交
易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
六、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七、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经审慎判断后,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八、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经审慎判断后,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
规定。
九、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
案
经审慎判断后,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的情形。
十、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情形的议案
经审慎判断后,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情
形。
十一、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经审慎判断后,我们认为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后,公司股价在本次停牌前 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不
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十二、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经审慎判断后,我们认为在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召开日前12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
行为,不存在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
十三、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经审慎判断后,我们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
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并及时与相关方签订了保密协议,严格地履行了本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十四、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的议案
经审慎判断后,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交易事项现阶段已履行的法定程序完备、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十五、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顺利进行,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及在适当的情形下由董事会授权其他
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本次交易有关具体事宜。
综上,我们同意将本次交易的全部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7/415e73fd-d653-476f-8ac4-fa5b945d32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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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9:12│智光电气(002169):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重组上市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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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电气”、“公司”、“上市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控
股子公司广州智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储能”或“标的公司”)的全部或部分少数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同时公司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截至本说明签署日,本次交易的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估值及定价尚未确定。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以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财务数据初步判断,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指标将在审计和评估工作完成之后按《重组管理办法》规定计算。
上市公司最近 36 个月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永喜先生;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预
计仍然为李永喜先生。本次交易预计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核准、批准或同意,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以及最终获得批
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7/548b7dd9-70ba-4327-8994-11fa323d7c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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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9:12│智光电气(002169)::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
│产重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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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电气”、“公司”、“上市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控
股子公司广州智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储能”或“标的公司”)的全部或部分少数股权,同时公司拟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进
行了论证与核查,并作出审慎判断如下:
1.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智光储能少数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
本次交易已经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已在《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的拟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标的资产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不存在股东出资不实或影
响标的资产合法存续的情形;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不会影响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且不
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新增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
四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7/6c43ccdb-f4d1-48b7-8c31-c698326c41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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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9:12│智光电气(002169):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
│定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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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电气”、“公司”、“上市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控
股子公司广州智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储能”或“标的公司”)的全部或部分少数股权,同时公司拟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
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公司董事会认为: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资产定价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为标的公司少数股权,拟购买资产权属清晰,在拟交易对方切实履行承诺的前提下,资产过户或转移不
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6.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独
立性的相关规定;
7.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1.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3.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7/dc56503e-e830-4ce3-854d-b23ed87a11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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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9:12│智光电气(002169):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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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电气”、“公司”、“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控股子公
司广州智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储能”或“标的公司”)的全部或部分少数股权,同时公司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判断,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下列情形
: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
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
3.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7/75a4ec6e-6a4f-4967-b440-9a015aff6f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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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9:12│智光电气(002169):关于本次交易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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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电气”、“公司”、“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控股子公
司广州智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储能”或“标的公司”)的全部或部分少数股权,同时公司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因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证券交易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智光电气,证券代码:002169)自 2025年 9月29日(星期一)开市时停
牌,具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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