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68 *ST惠程 更新日期:2025-06-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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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8:05 │*ST惠程(002168):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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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7:57 │*ST惠程(002168):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及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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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7:56 │*ST惠程(002168):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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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7:55 │*ST惠程(002168):关于全资子公司项目中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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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7:55 │*ST惠程(002168):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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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7:54 │*ST惠程(00216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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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8:17 │*ST惠程(002168):关于公司内审负责人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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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00 │*ST惠程(002168):关于2025年度全资子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担保的 │
│ │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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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22:14 │*ST惠程(002168):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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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22:14 │*ST惠程(002168):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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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8:05│*ST惠程(002168):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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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概述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事项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11日、2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经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融资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综合授信。本次授信额度预计的
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授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授
信额度内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
(二)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的稳健发展,保障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授信事项的顺利实施,重庆绿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发实业
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发城建”)同意2025年度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提供18,560万元的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额度范围包括存量及新增授信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
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反担保等,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需向其
支付任何担保费用,亦无需提供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年 2月 12日、 2月 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融资及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6,000万元,由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绿发实业集团、控股
股东绿发城建为上述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行置盛投资(北京)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行置盛”)以其持有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的2套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并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1.协议签署各方
保证人:重庆绿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2.债务人: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以及保证范围约定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
超过6,000万元为限。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债权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
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
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6.保证期间:
(1)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
三年止。
(2)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
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3)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宜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
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括债权人以起诉书或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
(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
1.协议签署各方
保证人: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2.债务人: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以及保证范围约定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
超过6,000万元为限。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债权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
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
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6.保证期间:
(1)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
三年止。
(2)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
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3)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宜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
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括债权人以起诉书或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
(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三)《最高额抵押合同》
1.协议签署各方
抵押人:中行置盛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2.债务人: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以及保证范围约定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
超过6,000万元为限。
4.抵押财产情况:中行置盛以其持有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的2套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5.担保方式:抵押人确认,除非本合同另有其他约定,否则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享有第一顺位的优先受偿权。当债务人未按主合
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抵押权人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抵押
权人均有权先要求抵押人在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而无须先要求其他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
6.担保范围:主债权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
生的费用、以及抵押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四、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绿发实业集团及其子公司绿发城建 2025 年度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8,560 万元,
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后,担保发生额为 10,00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8,560万元。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最高额抵押合同》;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7/7af9f3c2-ec61-4ba0-8947-6843d852e2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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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7:57│*ST惠程(002168):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及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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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6 月 13 日,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副总裁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兼总裁郑远康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徐志枢先生、余剑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简历附后)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聘任内审负责人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并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周加晔先生担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63e1775a-eb41-4d76-859b-33fcd4079f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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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7:56│*ST惠程(002168):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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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13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已于2025年6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即时通讯工具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艾远鹏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1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项目中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至公司20
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惠程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惠程未来”)中标了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重庆绿发实业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发实业集团”)的重庆市璧山区中医院一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配电安装工程,中标金额为46,627,091.
99元,重庆惠程未来拟与招标人绿发实业集团、项目业主方重庆迈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迈康”)签署《重庆市璧山
区中医院一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配电安装工程合同》。
绿发实业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重庆迈康为公司控股股东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绿发实业集团、重庆迈康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的关联交易。董事长艾远鹏先生因在绿发实业集团担任董事长
,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项目中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6)。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兼总裁郑远康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徐志枢先生、余剑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及内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并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周加晔先生
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及内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6月30日14:30在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8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对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的尚需提交股东会的议案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8)
。
五、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4.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40281bf2-11b3-4f7e-93a9-a5c3210ca0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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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7:55│*ST惠程(002168):关于全资子公司项目中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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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近日,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惠程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惠
程未来”)中标了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重庆绿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发实业集团”)的重庆市璧山区中医院一期建设项目
(EPC总承包)配电安装工程,中标金额为46,627,091.99元,重庆惠程未来拟与招标人绿发实业集团、项目业主方重庆迈康商业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迈康”)签署《重庆市璧山区中医院一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配电安装工程合同》(以下简称“《项目合
同》”)。
2.绿发实业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重庆迈康为公司控股股东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发城建”)直接控制
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绿发实业集团、重庆迈康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的关联交易。
3.2025年6月9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项目中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董事长艾远鹏先生因在交易对手方绿发实业集团任
职,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鉴于本次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5%,因此,本事项尚需获公司股东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5.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
二、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
(一)重庆绿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绿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7688937335E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艾远鹏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6-2
成立日期:2009年6月4日
营业期限:2009年6月4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住房租赁;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从事投
资业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设施建设,授权的土地储备整治,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以上经营范围法律
、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重庆市璧山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持股100%。
3.绿发实业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绿发实业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绿发实业集团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经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重庆迈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迈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7MA60Y1NH1W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丽宇
注册资本:101,300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6-1
成立日期:2020年5月28日
营业期限:2020年5月28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住宿服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市场营销策划;承接总公司工
程建设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技术服务;停车场服务;广告发布;电动汽车充电
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房地产咨询;非居住房地产
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柜台、摊位出租;住房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集贸市场管理服务;
机械设备租赁;城市绿化管理;养老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病人陪护服务;家政服务;餐饮管理;专业保洁、清洗
、消毒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休闲观光活动;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养生保健
服务(非医疗);体育健康服务;健身休闲活动;票务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持股100%。
3.重庆迈康为公司控股股东绿发城建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重庆迈康为公司的关
联法人。
4.重庆迈康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经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招标人绿发实业集团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严格履行相应评审原则,经过综合评估,定价公允、合理。本次因招标而形成的关联交
易属于正常的日常经营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项目概况及《项目合同》的主要内容
1.发包人:重庆迈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业主)、重庆绿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代建业主)
2.承包人:重庆惠程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3.中标金额:46,627,091.99元
4.工程名称:重庆市璧山区中医院一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配电安装工程
5.工程地点:重庆市璧山区中医院一期
6.工程内容:重庆市璧山区中医院一期建设项目配电工程,主要是为满足重庆市璧山区中医院一期建设项目用电需求,安装相关
供电设施,包含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两个部分。其中安装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2 条 10kv 电缆线路搭接、新建电杆、架空线路安
装、开闭所高压开关柜安装、配电室低压配电柜安装、干式电力变压器安装、柴油发电机组安装及桥架安装等。
7.合同工期:60日历天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未涉及人员安置等情况,亦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变更或高层人事变动的情形。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本次中标项目合同的履行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如本交易顺利实施,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绿发实业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42,179.22万元(公司有权
机构已审议批准的交易金额)。其中:接受关联方担保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19,360万元,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展期事项19,000万元,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3,00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事项805.82万元,其他交易事项13.40万元。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2025 年 6 月 9 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独立董事 2人,实际参与表决独立董事 2
人,最终以 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项目中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
表的审核意见如下:
针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我们对关联方的基本情况以及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与项目相关的详细资料进行了事先审阅,经审
核,本次项目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惠程未来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竞得,交易价格根据项目情况并经招投标程序确定,定价合理、公
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且关联
方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中标通知书》;
5.《重庆市璧山区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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