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68 *ST惠程 更新日期:2026-02-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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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27 │*ST惠程(002168):关于公司副总裁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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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23 │*ST惠程(002168):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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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23 │*ST惠程(002168):2025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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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18:07 │*ST惠程(002168):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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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18:57 │*ST惠程(002168):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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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18:57 │*ST惠程(002168):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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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 │*ST惠程(002168):关于接受重整投资人现金捐赠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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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 │*ST惠程(002168):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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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7:52 │*ST惠程(002168):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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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9:01 │*ST惠程(002168):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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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27│*ST惠程(002168):关于公司副总裁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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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惠程(002168):关于公司副总裁辞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1/2323e3c9-b5ad-4a62-9ca4-e47be2adc0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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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23│*ST惠程(002168):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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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
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30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若2025年度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6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
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本次为公司首次披露风险提示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如下: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对可
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 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
的审计报告。
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
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
计报告。
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
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
度报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母净资产为负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数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4条规定,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30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
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如公司2025年度出现上述情形之一,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二、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2026年1月3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2),预计2025年度利润总额、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扣除后营业收入为33,000万元至40,0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所有者权益为1,800万元至2,700万元。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最终2025年度财务数据和审计意见类型以公
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2.2026年1月2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计工作正有序推进中,公司将持续积极推进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
良好沟通,跟踪审计工作进展,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1/2108e59d-7e0f-4b05-bee0-7cd8991dba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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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23│*ST惠程(002168):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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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惠程(002168):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1/8cb5679d-27b6-4758-b5e9-e7a58361c2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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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18:07│*ST惠程(002168):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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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母净资产为负数、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数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30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财务类退市
风险公司应当分别在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十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为方便投资者能够
及时了解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计进度,现公司将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正有序推进中,公司预计不晚于2026年1月31日披露2025年度业绩预
告,预计不晚于2026年3月31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
2.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自进驻公司现场审计工作以来,已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独立董事、管理层就审计计划、审计范围、时间安排、项目组成员和关键审计事项等重要事项进行了沟通,目前大信正有序对公
司执行相关的审计程序,包括审计函证、现场盘点、现场走访、客户访谈和底稿资料收集等。因审计程序尚未完结,目前尚无法准确
预计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
3.公司将持续积极推进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沟通,跟踪审计工作进展,包括但不限于重大
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类型、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最终2025年度财务数据和审计意见类型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其他说明
1.鉴于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母净资产为负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数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
股票自2025年4月30日开市起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2025年度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情形
,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2/6d8bf88e-d767-45d7-9c11-5883cbb87d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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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18:57│*ST惠程(002168):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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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钜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本所 ”)接受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惠程科技”)的委
托,指派史玲莉、李晶晶律师于2025年12月31日对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就
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现行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
及《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
精神及本所业务规则的要求,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
及该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发表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要求公司提供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备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等资料。本所
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应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处;文件材料
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应与其正本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的。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由任何其他人使用或用于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律师同
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法律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基于上述情况,本所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及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关于召开 202
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决定于 2025年12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
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会议时间、股权登记日、召开方式、召开地点、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内容。
(二)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12月31
日14:30在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8楼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实际召开的时间、地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内容一
致。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系统进行的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本次股东会
召开当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本次股东会
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本次股东会结束当日)15:00。
经审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内容一致,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
(一)根据公司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95,303,9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1536%。公司部分董事会成员、部分高级管理
人员、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根据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25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7,582
,036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669%。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 125名(包括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代表公司股份7,582,0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66
9%。
(四)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审查,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提案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对外提供
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中《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采取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采取普通决议方式进行。
经审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与《会议通知》中载明的内容一致,没有股东提出超出上述事项以外的新议案,未出现对议案内
容进行变更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本次股东会的通知等相关公告文件,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进行投票。公司本次股东
会就公告中载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
《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02,
311,247股,反对559,000股,弃权15,7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14%。其中,中小
投资者同意7,007,336股,反对559,000股,弃权15,7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会(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4202%。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01,896,711股,反对983,736股,弃权5,500股,
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85%。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592,800股,反对983,736股,弃
权5,5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会(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529%。
以上议案均表决通过。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及
召集人资格、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2f1bd8e0-2d46-4f30-9662-0bf35898cd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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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18:57│*ST惠程(002168):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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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星期三)14:30
4.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8楼会议室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艾远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26 人,代表公司股份 102,855,947 股,占公司总股份 784,163,368 股的 13.1205%。出席
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 125人,代表公司股份 7,582,03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9669%。
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人,代表公司股份95,303,91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2.1536%;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 125 人,代表公司股份 7,582,03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9669%。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共审议2项提案,提案1.00采取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2.00采取普通决议方式审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311,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14%;反对55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5433%;弃权1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7,3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202%;反对55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27%;弃权1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071%。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896,7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85%;反对983,7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9561%;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9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529%;反对983,7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746%;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72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重庆钜沃律师事务所史玲莉律师、李晶晶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重庆钜沃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f77e7e1f-402b-4f29-a971-20ec404f1c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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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ST惠程(002168):关于接受重整投资人现金捐赠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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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一)背景概述
2025年8月4日,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程科技”)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公司债权人重庆绿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绿发资产”)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
庆五中院”)提交对公司进行预重整的申请,不包含公司子公司。根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预重整与破产重整衔接工作规范(
试行)》,重庆五中院已经完成对公司预重整的备案登记。
2025年9月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根据意向投资人提
交的《重整投资方案》,经评审委员会对意向投资人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确定植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植恩生物”)
为中选重整投资人。
2025年9月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司与植恩生物签署了《重
整投资协议》。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的规定,过渡期内,惠程科技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由其自身财产承担,植恩生物和部分财务投资
人及/或其指定主体(如有)根据惠程科技的经营需要,向其提供不高于7,000万元的流动性资金支持,保障惠程科技运营稳定。
(二)本次接受现金捐赠事宜
近日,公司收到重整投资人植恩生物的函告,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植恩生物自愿向公司无偿赠与现金资产3,00
0万元,并于2025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将上述款项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本次捐赠为植恩生物无偿、无条件、不附任何义务且不可撤
销的捐赠。植恩生物确认本次赠与资金来源于其自有资金。
(三)其他说明
1.植恩生物与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2.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重整投资人现金捐赠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事项属于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且不涉及对价支付、不附有任何义务的交易,可免于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3.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或重组上市。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植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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