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54 报 喜 鸟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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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00:00 │报 喜 鸟(002154):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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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00:00 │报 喜 鸟(002154):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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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00:00 │报 喜 鸟(002154):关于设立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及选举委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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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6:22 │报 喜 鸟(00215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质押展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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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09 │报 喜 鸟(002154):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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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8:39 │报 喜 鸟(002154):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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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8:39 │报 喜 鸟(002154):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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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报 喜 鸟(002154):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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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报 喜 鸟(002154):公司章程修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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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报 喜 鸟(002154):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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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00:00│报 喜 鸟(002154):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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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可持续发展管理需要,增强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领域的核心竞争力,统筹公司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
规划与工作重点,健全 ESG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可持续发展事项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7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进行研究、评估并提出建议,对董
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第六条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
足委员人数。若前述情形系因委员辞职所致,在改选出的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
和本制度的规定履行职务。
第七条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
(三)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四)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熟悉公司所在行业,具有一定的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
(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目标及年度工作重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政策方针以及相关风险和机遇进行研判
指导,统筹公司可持续发展管理体系建设;
(二)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可持续发展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包括涉及公司整体管理体系、发展方向、资源配置及
可能对公司可持续表现产生重要影响的事项;
(三)对可能影响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大经营活动、资本运作及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研究并提出公司在可持续发展信息管理、披露机制、评价体系和外部表现方面的建议,推动公司透明度和治理水平提升;
(五)研究并提出公司在责任建设、品牌与文化建设以及相关管理机制方面的建议,并完成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可持续发展相关事
宜。
第九条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负责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日常工作的部门负责做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研究、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调研、资料收集、
统计分析等;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与需要,对标现状进行分析研究,形成书面提案,附相关资料报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包括但不限于
:
(一)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年度及中长期 ESG 目标完成情况;
(二)重大环境、社会及治理事项的分析报告;
(三)重大环境、社会及治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资料;
(四)公司年度 ESG 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草案以及信息披露准备情况;
(五)公司在环境保护、能源管理、员工权益保护、商业道德、供应链可持续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文件;
(六)其他与可持续发展有关的事项。
第十一条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人)主持,主
任委员(召集人)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情况紧急时,可不受上述条款限制,随时召开会议。
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
(四)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会议通知的日期。
第十三条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应由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应当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可委托
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
第十四条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可以采取现场会议或通讯会议形式召开。
第十五条 如有必要,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或专业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六条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规定
。
第十七条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会议
记录应至少包括:
(一)会议日期、地点和主任委员(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人员姓名及受委托出席情况;
(三)会议议程;
(四)委员发言要点;
(五)每项议案的表决方式及表决结果(注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票数);
(六)其他需记录事项。
第十八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执行;如本制度与国家新法规或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按国家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并及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0/701240d0-e81f-432c-8198-c16c5834ed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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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00:00│报 喜 鸟(002154):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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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2 月 16 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形式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5年 12月 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
出席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志
泽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及选举委员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 2025年 12月 2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0/48933b54-028c-413c-828c-65e1c46f62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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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00:00│报 喜 鸟(002154):关于设立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及选举委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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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
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及选举委员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促进公司在环境、社会及治理领域的长期发展能力,提升可持续发展管理水平,公司拟在董事会下设立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该
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进行研究、评估并提出建议等。
经董事长提名,选举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志泽先生担任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选举独立董事李浩然先生、独
立董事苏葆燕女士为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0/d5d853b4-1d2a-4601-a819-0c1ea729a7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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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6:22│报 喜 鸟(00215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质押展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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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吴志泽先生部分股票办理了质押展期手续的
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质押展 占其 占公 是否 是否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展期后质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控 期数量(股 所 司 为限 为补 日 日 押到期日 用
股股东 ) 持股 总股 售股 充质 途
或 份 本 押
第一大 比例 比例
股
东及其
一
致行动
人
吴志 是 11,300,000 3.07% 0.77% 部分 是 2024年 7 2025年 1 2026年 1 招商证券 个人
泽 为高 月 5日 1 1 股 资
14,000,000 3.81% 0.96% 管锁 是 2024年 8 月 25日 月 24日 份有限公 金需
定股 月 7日 司 求
40,700,000 11.07 2.79% 否 2023年 1
% 1
月 27日
合计 —— 66,000,000 17.95 4.52% ——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被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 比例 数量 持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股份比 比例 份 押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例 限售和冻 股份比 数量(股) 比例
结 例
数量(股
)
吴志泽 367,777,95 25.20% 119,250,00 32.42% 8.17% 27,305,51 22.90% 248,527,954 100.00%
4 0 1
吴婷婷 185,564,54 12.72% 11,600,000 6.25% 0.79% 0 —— 0 ——
2
上海金纱 2,472,106 0.17% 0 —— —— 0 —— 0 ——
投
资有限公
司
合计 555,814,60 38.09% 130,850,00 23.54% 8.97% 27,305,51 20.87% 248,527,954 58.48%
2 0 1
注:1、吴志泽先生限售股限售类型为高管锁定股,不存在股份冻结情况。2、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
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公
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展期交易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6/ab230d11-392c-4324-9d82-98714b2be3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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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09│报 喜 鸟(002154):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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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喜 鸟(002154):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2c2bc84b-d205-45d7-8866-ac173ad59c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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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8:39│报 喜 鸟(002154):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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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喜 鸟(002154):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6/757576d8-7244-4b23-879d-bbf8141cca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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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8:39│报 喜 鸟(002154):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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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定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下午 14:30 在浙江永嘉瓯北镇双塔路 2299 号报喜鸟研发大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
“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和《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的
合法有效性、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和股东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发表法律意见。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
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是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出具。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已经对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及证言进行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董事会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公司发布的公告载明了会议的时间、现场会议地
点、会议审议的议题,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及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登记事项。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其中:
(1)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10月15日下午14:30在浙江永嘉瓯北镇双塔路2299号报喜鸟研发大楼四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通知内容。
(2)公司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或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
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签名、授权委托书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股东 492 名
,代表股份 576,374,6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的 39.4957%。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资格及其身份由相应的网络投票
系统进行认证。
2、出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验证,出席现场会议人员除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外,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经验证,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会就通知公告中列明的下述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
1.00《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3.00《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4.00《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5.00《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6.00《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7.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8.00《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9.0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0.0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会就公告中列明的事项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公司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本次股东
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议案已经审议并通过,表决票数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委派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6/979a287d-23df-408d-b3ef-4d5f5e3c23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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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报 喜 鸟(002154):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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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9月 26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形式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的通知,会议于 2025年 9月2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
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志泽先
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出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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