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49 西部材料 更新日期:2025-05-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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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2:57 │西部材料(002149):西部材料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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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2:57 │西部材料(002149):西部材料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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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2:57 │西部材料(002149):西部材料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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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2:57 │西部材料(002149):西部材料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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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2:57 │西部材料(002149):西部材料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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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2:57 │西部材料(002149):西部材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
│ │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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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2:57 │西部材料(002149):西部材料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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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2:57 │西部材料(002149):西部材料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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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2:57 │西部材料(002149):西部材料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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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2:57 │西部材料(002149):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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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2:57│西部材料(002149):西部材料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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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1.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2.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3.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4 年度
2.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777.55 万元,截至 2
024 年 12 月 31 日可供分配利润为 39,399.48 万元;2024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9,440.69 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944.07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4,666.04万元。股本基数为 488,214,274 股。
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资金状况、未来发展和投资者合理回报需求。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 2024 年末公司总股本 488,214,274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97,642,85
4.80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分红股。
在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公司
将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4.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情况:2024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 146,464,282.20 元,其中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 48,821,427.
40 元,2024 年度现金分红 97,642,854.80 元(预计)。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利润的 92.83%。
三、2024 年度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预案指标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46,464,282.20 73,232,141.10 97,642,854.8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57,775,528.81 196,201,824.04 185,173,160.80
东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 393,994,836.15
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 146,660,425.60
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317,339,278.10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0
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179,716,837.88
平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317,339,278.10
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 否
规则》第 9.8.1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
公司 2022-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317,339,278.10 元,占 2022-2024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176.58%,因此不触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
合考虑了公司发展状况和股东、投资者合理回报需求。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不会造成
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3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
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
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190,650,512.73 元和 119,883,305.70 元,其分别占当年总资产的比例为 2.78%、1.83%,
均低于 50%。
四、2025 年中期分红规划
为提高投资者回报,分享经营成果,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
业绩等因素制定 2025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授权期限自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五、风险提示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规划尚须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 审计报告;
2.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49c346ac-d1a1-40aa-8a62-dfe3a8b4e4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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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2:57│西部材料(002149):西部材料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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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材料(002149):西部材料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25f13114-80e7-4bd8-92ee-ce668050d0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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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2:57│西部材料(002149):西部材料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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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对相应会计政策
进行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 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规定,该解释规定自 2024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其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
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
”等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7 号、准则解释第 18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
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企业是否
有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并不影响负债的流动性划分。对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非流动负债划分
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含一年,下同)提前清偿该负债,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
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该负债,该负债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本解释所称供应商融资安排(又称供应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或反向保理安排,下同)应当具有下列特征: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
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
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仅为企业提供信用增级
的安排(如用作担保的信用证等财务担保)以及企业用于直接与供应商结算应付账款的工具(如信用卡)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第二十条的
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 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
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
款额的方式不得导 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第二十九条的 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
规定的限制。
(二)根据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
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
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财会〔2006〕3 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
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
“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
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不影响可比期间的净利润
,不改变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的盈亏性质。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 2023 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 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增加“+”,减少“-”)
项目 原列报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列报金额
营业成本 2,518,237,882.21 1,449,454.36 2,519,687,336.57
销售费用 43,075,794.48 -1,449,454.36 41,626,340.12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该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做出的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五、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本次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f08cfd36-1bda-44ef-8bc5-60b9cfce31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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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2:57│西部材料(002149):西部材料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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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日常履职、公司的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等方面进行了持续有效的监督和核查,
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风险监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将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主要工作报
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4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 9 次,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1 2024 年 第八届监事会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1 第七次会议 的议案》
月 31 日
2 2024 年 第八届监事会 1.《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第八次会议 2.《2023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月 29 日 3.《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
7.《关于授权董事长签署向金融机构融资
合同及资产抵押融资合同的议案》
8.《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 2024 年 第八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4 第九次会议
月 29 日
4 2024 年 第八届监事会 《关于提名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6 第十次会议 事候选人的议案》
月 28 日
5 2024 年 第八届监事会 1.《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7 第十一次会议 2.《关于对参股公司西安西部新锆科技股
月 18 日 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议案》
6 2024 年 第八届监事会 1.《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8 第十二次会议 2.《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月 29 日
7 2024 年 10 第八届监事会 1.《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月 30 日 第十三次会议 2.《关于选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调整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的议案》
8 2024 年 12 第八届监事会 《关于控股子公司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
月 18 日 第十四次会议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申请的议案》
9 2024 年 12 第八届监事会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月 30 日 第十五次会议 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24年度有关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 年度,监事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出席了历次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
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股东大会组织、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能履行诚信、勤勉
义务,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 2024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认真细致的核查,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
务运作规范、财务报告能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的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和《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认真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五)公司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了公司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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