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35 东南网架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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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53 │东南网架(00213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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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50 │东南网架(00213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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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东南网架(002135):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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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7:06 │东南网架(002135):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补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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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6:55 │东南网架(002135):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南网架公开发行可转债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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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8:21 │东南网架(00213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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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东南网架(00213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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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东南网架(002135):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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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东南网架(002135):关于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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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东南网架(002135):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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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53│东南网架(00213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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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架(00213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1cfb502e-ed04-4950-b9a0-c8bff46ba6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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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50│东南网架(00213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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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审查了
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审查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
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通知》,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会议议题、出席会议人员、登记方法等予以公告,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
期已达 20日。
本次股东会于 2026年 5月 22 日(星期五)14:30在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6楼会议室(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
衙前路 593号)如期召开。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出席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持有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数 485,270,4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1868%。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系统取得的网络表决结果
显示,参加公司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70 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15,181,5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
880%。据此,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8 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600,452,0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4.6747%。以上股东均为截止 2026年 5月 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股东。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17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15,543,1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5209%。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审议《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审议《关于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6、审议《关于确认 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 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锦天城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
一致;本次股东会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也未发生股东提出新议案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公告的议案进行了表决,现场投票按《公司章
程》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并予以计票、监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
平台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交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与会股东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
1、审议《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600,080,76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382%;反对 324,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 0.0541%;弃权 46,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78%。
其中,持股 5%以下股东(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表决结果:同意115,171,870 股,反对 324,700 股,弃权 46,600 股。
2、审议《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00,085,16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389%;反对 324,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 0.0541%;弃权 42,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70%。
其中,持股 5%以下股东(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表决结果:同意115,176,270 股,反对 324,700 股,弃权 42,200 股。
3、审议《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600,098,96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412%;反对 352,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 0.0587%;弃权 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持股 5%以下股东(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表决结果:同意115,190,070 股,反对 352,300 股,弃权 800 股。
4、审议《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00,084,86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388%;反对 32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 0.0541%;弃权 42,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70 %。
其中,持股 5%以下股东(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表决结果:同意115,175,970 股,反对 325,000 股,弃权 42,200 股。
5、审议《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00,020,26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281%;反对 40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 0.0669%;弃权 30,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50%。
其中,持股 5%以下股东(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表决结果:同意115,111,370 股,反对 401,600 股,弃权 30,200 股。
6、审议《关于确认 2025 年度董事薪酬及 2026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5,111,37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6263%;反对 40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的 0.3476%;弃权 30,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261%。
其中,持股 5%以下股东(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表决结果:同意115,111,370 股,反对 401,600 股,弃权 30,200 股。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00,084,96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389%;反对 324,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 0.0541%;弃权 42,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70%。
其中,持股 5%以下股东(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表决结果:同意115,176,070 股,反对 324,900 股,弃权 42,200 股。
8、审议《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5,192,57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6966%;反对 324,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 0.2812%;弃权 25,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222%。
其中,持股 5%以下股东(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表决结果:同意115,192,570 股,反对 324,900 股,弃权 25,700 股。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98,596,93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6910%;反对 1,825,02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
总数的 0.3039%;弃权 3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50%。
其中,持股 5%以下股东(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表决结果:同意113,688,044 股,反对 1,825,026 股,弃权 30,100 股。
锦天城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
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
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9f55984f-e49f-4991-9926-8b9639287f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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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东南网架(002135):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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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浙江东南绿建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绿建”)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萧山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同意为全
资子公司东南绿建和与债权人交通银行萧山支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本次保证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
最高额为人民币 18,000万元整。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3月 10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6年 3月27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680,000万元担保额度,
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含)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445,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
担保额度不超过 235,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
;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有效期限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3月 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12)。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本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公司 2026 年度为下属公司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 680,000 万元。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 657,000万元,公司对东南绿建提供担保剩余可用额度为 22,000万元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涉及的被担保主体的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浙江东南绿建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 1月 11日
注册资本:110,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江东大道 3899号 709-41号
法定代表人:项振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对外承
包工程;金属结构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表面处理
及热处理加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东南绿建 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财务状况:
项目 2026年 1—3月 2025年 1—12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0,197.93 147,880.73
利润总额 -3,104.64 -2,011.68
净利润 -3,104.64 -2,011.68
项目 2026年 3月 31日 2025年 12月 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21,778.79 224,989.20
负债总额 120,063.30 120,169.08
净资产 101,715.49 104,820.12
资产负债率 54.14% 53.41%
4、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债务人:浙江东南绿建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额: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壹亿捌仟万元整及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额度有效期:自 2026年 5月 14日至 2031年 5月 14日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保证期间: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东南绿建融资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被担保人东南绿建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具有良
好的偿债能力,其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发展
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728,500 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101,269.56
万元,占本公司 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5.72%,均为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
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24eb56dc-d256-4157-96c1-63d07754de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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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7:06│东南网架(002135):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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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架(002135):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补充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e6c2e2e8-927b-405d-a2db-6f4325ad35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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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6:55│东南网架(002135):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南网架公开发行可转债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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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网架”、“
公司”、“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25年 12月 31日。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持续督导期限已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依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号都市之门 B座 5层
法定代表人 李刚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 卞鸣飞、潘田永
联系电话 029-88365835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Southeast Space Frame Co., Ltd.
证券代码 002135.SZ
注册资本 111,551.8269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
法定代表人 徐春祥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
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施工专业作业;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
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劳务分
包;林木种子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发电、输电、供电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
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黑色金属铸造;金属制品销售;建筑
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体育场
地设施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金
属门窗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污水处理
及其再生利用;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筑信息模型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工程机械与
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物业管理;单位后
勤管理服务;装卸搬运;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住房租赁;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
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
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
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
设备修理;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保荐工作概述
在持续督导阶段,开源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对公司所做的主要持续督导工作如下: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有效执行
并完善防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2、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
关联交易进行操作和管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定价机制,并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发表核查
意见;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3、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和使用等事项,对公司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情况发表核查意见;
4、持续关注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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