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33 广宇集团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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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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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广宇集团(002133):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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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6:27 │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
│ │说明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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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广宇集团(002133):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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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06 │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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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06 │广宇集团(00213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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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06 │广宇集团(002133):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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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05 │广宇集团(00213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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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04 │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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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04 │广宇集团(002133):27广宇集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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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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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月 19 日(周二)14:00(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月 1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5月 1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5月 19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上城区龙舌路 68 号鹤鸣广宇大厦 18 楼会议室。
7、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2 人,代表股份 253,743,2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7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248,867,8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14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8 人,代表股份 4,875,4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98%。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主持,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2,687,1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38%;反对 99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08%;弃权 6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
4%。
2、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鉴于盈利规模有限,且已于 2025 年中期完成分红 3,820.41 万元,占全
年净利润的 97.22%。为保障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2025 年度不再进行现金分红。
表决结果:同意 252,329,8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30%;反对1,39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07%;弃权 1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756,4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0917%;反对 1,39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6490%;弃权 1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93%。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
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 2026年度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 252,684,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27%;反对1,04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9%;弃权 1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7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110,9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8374%;反对 1,04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579%;弃权 1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47%。
4、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2,659,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28%;反对1,06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8%;弃权 1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74%。
5、关于制定 2026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制定 2026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逐项表决了以下议案:
5.01、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关联股东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王鹤鸣、杭州澜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王轶磊、江利雄、胡巍华回避表决后,表决结果:同
意 4,961,2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4111%;反对 1,18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9.2697%;弃权 1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961,2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4111%;反对 1,188,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697%;弃权 1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93%。
5.02、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52,544,6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76%;反对1,17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50%;弃权 18,8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971,2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5731%;反对 1,179,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222%;弃权 1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4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劳正中律师和许洲波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f7785043-4828-4b06-a975-a01165d5f5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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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广宇集团(002133):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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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委托,就公司召
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审查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审查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
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鉴于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公司已于 2026年4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及网站
上刊登《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会议议题、出席会议人员
、登记方法等予以公告,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20日。
本次股东会于 2026 年 5月 19 日 14:00在杭州市上城区龙舌路 68 号鹤鸣广宇大厦 1号楼 18楼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召开的
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会通知的内容一致。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了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时间和方式与公告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签章及授权委托书,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48,867,803 股,占
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47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系统网络表决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 7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875,40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98%。据此,参加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 9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53,743,20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773%。
以上股东均为截至 2026年 5月 1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8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169,8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7970%。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人员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内容
1、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审议《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5、逐项审议《关于制定 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5.01、审议《关于制定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5.02、审议《关于制定 2026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
;本次股东会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也未发生股东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按照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会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52,687,1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38%;反对99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08
%;弃权6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4%。
2、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252,329,8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30%;反对1,39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0
7%;弃权1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756,4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917%;反对1,39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490%;弃权1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93%。
3、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252,684,3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27%;反对1,04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
9%;弃权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110,9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8374%;反对1,040,1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579%;弃权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47%。
4、审议《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52,659,3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28%;反对1,06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
8%;弃权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
5、审议《关于制定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5.01、审议《关于制定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4,961,2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4111%;反对1,18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697%
;弃权1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9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961,2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4111%;反对1,188,9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697%;弃权1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93%。
5.02、审议《关于制定2026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252,544,6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76%;反对1,17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50
%;弃权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971,2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731%;反对1,179,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222%;弃权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47%。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上述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
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ae4f703d-9fc1-44ee-8b7d-6504262585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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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6:27│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
│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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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浙江证监局指导、浙江上市公司协会
主办,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承办的“浙江辖区上市公司 2026 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2026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三)15:00-17:00。届时公司董事长王轶磊先生、
独立董事姚铮先生、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陈连勇先生、董事会秘书华欣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与人员可能会有调整),将在线就公
司 2025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提前向所有关心公司的投资者公开征集交流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
资者可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二)17:00 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提
交您所关心的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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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52431492-94e7-409e-b6ea-767c9b4dab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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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广宇集团(002133):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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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00213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b9b27556-0110-49a8-9669-264b6e2ca3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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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06│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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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7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
6年4月27日在公司12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请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公司独立董事姚铮先生、王小毅先生、孙建平先生和已卸任的贾生华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二、关于《2025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及公司相关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遵循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
26-006 号)。
四、关于《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度财务报告》,通过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五、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和《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和《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2026-008号)全文详见2026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广宇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6-009号)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六、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38,265,367.82 元 ,
其 中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150,849,269.84 元,不提取盈余公积,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293,334,472.18元,减去 2025 年
度中期利润分配 38,204,053.75 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04,281,148.59 元。
2025 年中期,公司以总股本 774,144,175 股剔除回购股份 10,063,100 股后的 764,081,07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人民币 0.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8,204,053.75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已于2025 年 10 月 17
日实施完毕,占全年经审计净利润的 99.84%。鉴于盈利规模有限,为保障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本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提请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6-0
10 号)。
七、关于《202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详见巨潮
资讯网。
八、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报告》的议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姚铮先生、王小毅先生、孙建平先生分别向公司
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董事会对此进行复核和评估,发表如下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姚铮先生、王小毅
先生、孙建平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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