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26 银轮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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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9:07 │银轮股份(002126):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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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9:07 │银轮股份(002126):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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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9:07 │银轮股份(002126):银轮股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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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9:06 │银轮股份(002126):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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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9:05 │银轮股份(002126):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
│ │股票期权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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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9:05 │银轮股份(002126):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
│ │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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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9:05 │银轮股份(002126):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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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8:23 │银轮股份(002126):银轮股份202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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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6:52 │银轮股份(002126):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验收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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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9:15 │银轮股份(002126):关于签订《合资设立公司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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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9:07│银轮股份(002126):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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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轮股份(002126):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f1180ae0-c199-485a-8592-549389f723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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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9:07│银轮股份(002126):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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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简述
1、2022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3、2022 年 3 月 10 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19 日,公司在内部办公系统上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公示
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
4、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及在公司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
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2 年 4 月 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2 年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 年 8 月 1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2 年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2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
价格的议案》。因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同意公司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从 10.14 元/股调整为 10.06 元/股,详见《关于调整公司 2
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8、2023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3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
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调整为 9.98 元/股
。
10、2023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1、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权益分派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调整为 9.88 元
/股。
12、2024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3、2024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4、2025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权益分派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调整为 9.7
6 元/股。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次行权成就有 6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决
定对 6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280,000 份予以注销。
2、根据《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个人业绩考核要求,18 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C”,个人行权比例为 90%
。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该部分已获授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 48,250 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由公司注销。
综上,本次合计应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28,250 份。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系公司根据《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作
的具体处理,应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328,250 份,本次注销不会影响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
造价值。
四、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意见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此次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注销原因及数量符合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按照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 6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280,000 份应予以注销;另根据《2
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虽完全达标,但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层
面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该部分已获授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 48,250 份股票期权应予以注销。因此,本次合计应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
为328,250 份。公司本次关于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员工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等规定。本次行权和本次注销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信息披露、登记以及
注销等相关程序。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行
权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期行权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
八、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 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4.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
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c1d6ab0e-b222-4858-b472-9d50b9e2d2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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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9:07│银轮股份(002126):银轮股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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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轮股份(002126):银轮股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1/1ac8a1f0-66b6-41d0-89dd-2894df8638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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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9:06│银轮股份(002126):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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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6月 15日日以邮件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
5 年 6月 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 9 名,出席会议董事 9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小敏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非关联董事票数的 100%;公司董事陈不非、柴中华、周浩楠为本次
股权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非关联董事票数的 100%;公司董事陈不非、柴中华、周浩楠为本次
股权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注销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s:/
/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b4e209ed-d1c0-4287-b385-333f7b857b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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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9:05│银轮股份(002126):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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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轮股份(002126):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独立财务顾
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1/e0a7d746-2283-4b56-a066-37c3d74487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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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9:05│银轮股份(002126):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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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轮股份(002126):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
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c45ab986-0db4-457f-9104-091eb63d4d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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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9:05│银轮股份(002126):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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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6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
年6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
文彬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全体监事票数的 100%。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按照《公司 2
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行权所需的全部事宜。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全体监事票数的 100%。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 6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280,000 份应予以注销;另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虽完全达标,但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该部分已获授但未达到
行权条件的 48,250 份股票期权应予以注销。因此,本次合计应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28,250 份。公司本次关于注销上述激励对象
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员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18b43bc0-706c-4cbd-a421-cea689d8ea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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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8:23│银轮股份(002126):银轮股份202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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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轮股份(002126):银轮股份202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8/ea70b347-8233-4d4f-89ee-94a215e88b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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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6:52│银轮股份(002126):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验收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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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朗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信电气”)为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证券简称:朗信电气,证券代码:874326)。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 月 3 日、2025 年 1 月 20日召
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同意朗信电气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
所”)上市。现将相关事项进展公告如下:
一、朗信电气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进展情况
2025 年 6 月 13 日,朗信电气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监管局”)出具的《关于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江苏朗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验收工作完成函》(苏证监函〔2025〕584 号),朗信电气在辅导机构中信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下已通过江苏监管局的辅导验收。详细情况可 査 阅 2025 年 6 月 16 日 朗 信 电 气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有关公告。
二、风险提示
朗信电气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
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且谨慎决策投资,
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7/295b78c1-d840-4299-b142-95319cdbd5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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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9:15│银轮股份(002126):关于签订《合资设立公司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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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轮股份(002126):关于签订《合资设立公司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5a9ae193-8a9c-4173-8484-12df2b3f9a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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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8 15:36│银轮股份(002126):关于银轮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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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恢复转股日期:2025 年 6 月 10 日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7037;债券简称:银轮转债)自 2025 年 5 月 29 日至本次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暂停转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
披露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银轮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根据相关规定,银轮转债将在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2025 年 6 月 10 日起恢复转股。敬请公
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留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9f398d46-371a-4569-aad4-ee50c72069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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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9:17│银轮股份(002126):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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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6,479,252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述股份不享有本次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
权利。因此,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34,797,184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6,479,252 股后的股本 828,317,932
股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
本,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99,398,151.84 元(含税)。
2.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具体如下:
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99,398,151.84/834,797,184=0.1190686
元/股。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190686 元/股。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
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权益分配实施前,如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调
整分配总额”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6,479,252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述股份不享有本次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权利。因此,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
为公司现有总股本 834,797,184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6,479,252 股后的总股本828,317,932 股,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
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3. 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银轮转债”正处于转股期,在本次权益实施期间(2025 年 5 月 29 日至 2025 年 6 月 9
日)已暂停转股。
4.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5.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分配方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6,479,252 股后的 828,317,93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
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
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2025 年 6 月 1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6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6 月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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