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20 韵达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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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 │韵达股份(002120):2025年5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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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9:55 │韵达股份(002120):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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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9:52 │韵达股份(002120):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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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9:52 │韵达股份(002120):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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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9:52 │韵达股份(002120):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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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9:52 │韵达股份(002120):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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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9:52 │韵达股份(002120):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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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9:52 │韵达股份(002120):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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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9:52 │韵达股份(002120):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
│ │第一个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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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9:16 │韵达股份(002120):关于控股股东首次增持公司股份暨增持股份计划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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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韵达股份(002120):2025年5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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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2025年修订)》的规定,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 5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情况如下:
一、公司 2025 年 5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
项目 2025年5月 同比增长
快递服务业务收入(亿元) 44.15 6.75%
完成业务量(亿票) 23.03 12.78%
快递服务单票收入(元) 1.92 -5.42%
二、数据说明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可能会与定期报告数据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阶段性参考,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aa4e8b85-c3bd-41ac-9090-16deb82d0c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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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9:55│韵达股份(002120):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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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
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 2025年 6 月 17 日在上海市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实际
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赖雪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
因公司 2024 年归母净利润未能满足“2024 年归母净利润不低于 350,000 万元”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因此公司决定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34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4,667,240 份股票期权注销;预留授予部分 4 名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16,160 份股票期权注销。董事会本次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
议案》
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由 9.73 元/股调整
为 9.36 元/股。董事会本次关于调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3、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首次授予部分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338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 1,594.60 万份;预留授予部分符合行权条
件的激励对象共 9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 30.25 万份。公司对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
可行权事项的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同意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用自主行权的方式进行行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4、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9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符合激励条件及 2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等级对应行
权比例未达 100%。公司将对上述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共 41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243.90
万份股票期权和预留授予部分因离职等原因不符合激励条件的 2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4.5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
注销。董事会本次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
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7/b0f13ad5-4e9b-41a4-a3cc-4a2e0b5c71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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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9:52│韵达股份(002120):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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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股份(002120):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7/69d6c9ee-e98d-4b52-8cf1-83ba11bd89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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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9:52│韵达股份(002120):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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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通
知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5 年 6月 17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8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8 人。会议由董事长聂
腾云先生召集,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
议案》,关联董事符勤回避表决。
因公司 2024 年业绩考核不达标,同意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34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4,667
,240 份股票期权注销;对预留授予部分 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16,160 份股票期权注销。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以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
关联董事周柏根、符勤回避表决。
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由 9
.73 元/股调整为 9.36 元/股。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以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周柏根、符勤回避表决。
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行权安排,首次授予部分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338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 1,594.60 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
例为 0.55%;预留授予部分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9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 30.25 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
01%。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4、以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联董事周柏根、符勤回避表决。
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9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符合激励条件及 2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等级对应行
权比例未达 100%。公司将对上述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共 41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243.90
万份股票期权和预留授予部分因离职等原因不符合激励条件的 2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4.5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
注销。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7/b09b42c2-d106-457b-a874-4bc86d99f4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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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9:52│韵达股份(002120):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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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项的专项中国法律顾问,就公司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以下简称“
本次注销”)的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
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
的事实,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阅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相关
信息披露公告、批准和授权文件以及本所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文件,对相关的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
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
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本所律师已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采用了书面审查、查询、计算、复核等方法,勤勉尽责、审慎履行了核查和验证义务
。
3、本所律师对从国家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级机构、公证机构等公共机
构直接取得的文件,对与法律相关的业务事项在履行法律专业人士特别的注意义务,对其他业务事务在履行普通人一般的注意义务后
作为出具法律意见的依据;对于不是从公共机构直接取得的文书,经核查和验证后作为出具法律意见的依据。
4、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注销相关事项所必备法律文件,随其他材料一同上报或公告
,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本法律意见仅供公司为本次注销之目的而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注销的批准和授权
1、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计划(草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没有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激励计划》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第七届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
4、2022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2022 年 9 月 21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5、2022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
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公
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 4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 29.0
4 万份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9 月 26 日,行权价格为 17.07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
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同意以 2022 年 9 月 26 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向 4 名激励对象授予 29.04 万份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为 17.07 元/股。
7、2022 年 10 月 18 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及《关
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和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22 年 10
月 17 日。
8、2023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
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 2022 年归母净利润未能满足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属于《激励计划(草案
)》等规定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的情形,同意公司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358 名激励对象
获授的11,622,900 份股票期权与预留授予部分 4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87,120 份股票期权注销。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3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
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截至 2023 年 9 月 20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票
期权注销程序事宜。
10、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
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 2023 年归母净利润未能满足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属于《激励计划(草
案)》等规定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的情形,同意公司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358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行权的11,361,180 份股票期权注销,其中对首次授予部分 35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1,274,060 份股票期权注销;对
预留授予部分 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87,120 份股票期权注销。
11、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
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12、2025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
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 2024 年业绩考核不达标,同意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345 名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4,667,240 份股票期权注销;预留授予部分 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16,160 份股票期权注销。
13、2025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
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注销的原因和数量
(一)本次注销原因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本次注销的原因如下: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5]215Z0017 号《审计报告》,公司 2024
年归母净利润为 191,391.97 万元,未达到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2024 年归母净利润不低于 350,000 万元
”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二)本次注销数量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将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345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14,667,240 份股票期权与预留授予部分 4 名激励对
象获授的 116,160 份股票期权注销。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法律意见正本一式三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8/45fcf36d-6e8c-403f-80d2-11c7d90632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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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9:52│韵达股份(002120):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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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6 月 17 日,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
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归母净利润未达到业绩考核条件,2022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未成就。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
核查。
2、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名单》,同日在公司内部事务管理系统以公告方
式发布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通知》,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 年 9 月 15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第七届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3、2022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2022 年 9 月 21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
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截止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 年 10 月 18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及《关于 202
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和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22 年 10 月 17
日。
6、2023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注销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截至 2023 年 9 月 20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票期权注销程序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7、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截至 2024 年 9 月 26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票期权注销程序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8、2025 年 6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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