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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17(东港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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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117 东港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3-30 18:52 │东港股份(002117):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 │2026-03-30 18:42 │东港股份(002117):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6-03-30 18:42 │东港股份(002117):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 │2026-03-30 18:42 │东港股份(002117):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2026-03-30 18:42 │东港股份(00211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 │2026-03-30 18:42 │东港股份(00211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6-03-30 18:42 │东港股份(002117):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报告 │ ├─────────┼──────────────────────────────────────────────┤ │2026-03-30 18:42 │东港股份(002117):董事会2025年工作报告和2026年工作计划 │ ├─────────┼──────────────────────────────────────────────┤ │2026-03-30 18:41 │东港股份(00211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 │2026-03-30 18:41 │东港股份(002117):2025年年度报告 │ └─────────┴──────────────────────────────────────────────┘ ─────────┬──────────────────────────────────────────────── 2026-03-30 18:52│东港股份(002117):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6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尚待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2025 年度股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并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416.4 8 万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2,934.77 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5,644.77 万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830.47 万元。根 据交易所利润分配规则,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为基数,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3,830.47 万元。 2025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5,644.77 万元,加上以前年度滚存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公司目前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3,830. 47 万元。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建议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 2025 年末公司总股本 523,720,955 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00 元,分红总额 157,116,286.5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股 ,不派送红股。 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利润分配按照分配比 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57,116,286.50 136,167,448.30 137,615,414.3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163,397,062.74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4,164,774.85 157,817,362.20 163,311,009.51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429,347,696.10 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238,304,655.55 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430,899,149.1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163,397,062.74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155,097,715.52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594,296,211.84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否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根据上表相关指标,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430,899,149.1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 ,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本次利润分配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本公司在过去 十二个月内未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来十二个月内也无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 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保持稳定持续的现金分红。 四、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3b01d55e-b941-424e-a17d-a3cb6c340153.PDF ─────────┬──────────────────────────────────────────────── 2026-03-30 18:42│东港股份(002117):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全 文详见2026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 为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4月7日(星期二)下午15:30至17:00时举办2025年 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 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届时公司董事长史建中先生,副总裁、财务负责人郑理女士,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齐 利国先生、独立董事冯威女士将在网上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 议。投资者可提前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 提问。公司将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945f4d44-7474-421d-944b-50355f29798a.PDF ─────────┬──────────────────────────────────────────────── 2026-03-30 18:42│东港股份(002117):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 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 构,为公司进行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月 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 。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55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 021)京 74 民初 111 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 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 为 500 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 05 民初 1736 号),判决本所承担 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0.07 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 01 民初 11、12 号 ),判决本所承担 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0.15 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5年 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 3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 监管措施 8次和纪律处分 1次。7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8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 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2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罗军先生,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 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6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张菁女士,200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 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 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文杰女士,200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 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为 5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115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8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含税),系按照会计师事务 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决议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 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 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完成 2025 年度审计工作情 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 2026 年 3月 2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8feeedf-693f-436b-ada1-7eba44345d8d.PDF ─────────┬──────────────────────────────────────────────── 2026-03-30 18:42│东港股份(002117):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东港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东港瑞泰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东港数据处理有 限公司,广州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山东东港彩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郑州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商业票据印刷业务、智能卡生产制造和个性化处理业务、数据处理及邮发封装业务、标签产品(含RIFD标签)生产制造业务、个性化 彩色印刷业务、电子票证类业务,AI机器人以及档案存储和电子化业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对子公 司的管理,全面预算管理,在建工程项目管理,资金管理,销售与收入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生产及采购管理,财务报告管理,人力 资源管理、担保业务管理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市场竞争风险,原材料波动风险,需求下滑风险、管理系统风险和销售 管理风险等。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 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0.5%但小于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 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 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0.5%但小于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一般缺陷是指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报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 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0.5%但小于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 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 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0.5%但小于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2)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 (3)重要业务制度性缺失或系统性失效; (4)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 (5)安全、环保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包括: (1)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的缺陷; (2)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及时整改; (3)重要业务系统运转效率低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2f9a15d-99ae-4f7b-8ecd-65fa2e418c0a.PDF ─────────┬──────────────────────────────────────────────── 2026-03-30 18:42│东港股份(00211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 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2年3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 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 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 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聘任会计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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