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09 ST兴化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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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56 │ST兴化(00210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增持计划进展情况的提示│
│ │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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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50 │ST兴化(002109):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兴化股份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之持续督导保荐总 │
│ │结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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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50 │ST兴化(002109):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兴化股份2025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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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7:08 │ST兴化(002109):关于参加2026年陕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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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7:08 │ST兴化(00210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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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21 │ST兴化(002109):关于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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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08 │ST兴化(00210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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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33 │兴化股份(002109):兴化股份2025可持续发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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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兴化股份(002109):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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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兴化股份(002109):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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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56│ST兴化(00210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增持计划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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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兴化(00210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增持计划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b7ae6c32-1752-441b-95e6-3d982c558b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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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50│ST兴化(002109):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兴化股份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
│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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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开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兴化”或“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公司新增股份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期限已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60 号开发区控股中心
19、22、23层
法定代表人 郭川舟
保荐代表人 申佩宜、李梓沐
联系电话 86-20-81008826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ST兴化
注册资本 1,276,269,851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东城区
主要办公地址 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东城区迎宾大道
法定代表人 石磊
实际控制人 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董事会秘书 贾三宝
联系电话 86-29-38839938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4年 1月 18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23号)核准,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3,325,06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03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99,999
,999.8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3,110,731.86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76,889,268.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4〕0001号)。
四、保荐工作概述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发行人所做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人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各中介机构编写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申
请文件后,积极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问询意见进行答复并保持沟通;在取得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提交推荐证券上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等义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关注公司各项公司治理制度
、内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督导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2、督导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存放和管理本次募集资金,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查阅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资金使用情况。
3、督导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包括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的变化、经
营业绩的稳定性等。
5、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与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访谈,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和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等文件。
6、持续关注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
7、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8、持续关注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9、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协议》等文件约定的其他工作。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经公司自查发现,公司所属子公司陕西延长石油榆神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榆神能化)2024年度至 2025年三季度财
务报表中部分收入的确认账务处理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的规定存在差异;部分存货的账务处理与《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存货》的规定存在差异。由于会计核算处理错误,基于审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
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为了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 2024年度至 2025年三季报期间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公司将认真吸取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教训,进一步加强对财务会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持续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学习,切实
提高财务会计信息质量,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2025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
公司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全面审查与评估过程中,发现公司控股子公司榆神能化 2024年度至 2025年前三个季度存在收入确
认、产量计量和制造费用暂估不准确的情形,导致已披露的 2024 年度至 2025 年前三个季度期间财务报表存在错报。该事项发生于
控股子公司,表明公司对子公司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及榆神能化的收入确认、存货管理、采购结算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对上述问题进行深度的自查并制定整改措施,成立专项整改小组,对相关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修订、培训及执行检查,并持续
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同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坚决杜绝同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完成对相关财务报告的会计差错更正工作,子公司管理内部控制的完善工作也在稳步推进。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及时、准确的按照
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对于重要事项,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人并与保荐人沟通,应保荐人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并积极配合保荐人的
现场检查等持续督导工作。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根据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出具相关文件,提出专业意见。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
均能勤勉尽职地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经公司自查发现,公司所属子公司陕西延长石油榆神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榆神能化)2024年度至 2025年三季度财
务报表中部分收入的确认账务处理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的规定存在差异;部分存货的账务处理与《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存货》的规定存在差异。由于会计核算处理错误,基于审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为了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 2024年度至 2025年三季报期间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2026年 4月 28日,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本保荐总结报告书出具日立案调查尚在
进行中。
公司对于督导期内信息披露违规事项反映出的问题高度重视、积极整改,进行深度的自查并制定整改措施,成立专项整改小组,
对相关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修订、培训及执行检查,并持续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同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坚决杜绝同类事件的再次发生。保荐机构督促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
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本次证券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粤开证券将继续履行对公司剩余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
况的持续督导责任。
2026年 4月 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建设产业升级就地改造项目”,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约 54,014.16万
元(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为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数据,最终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6749f8b4-8026-45ee-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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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50│ST兴化(002109):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兴化股份2025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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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兴化(002109):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兴化股份2025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9e7b9082-f5dd-4715-a5ae-247ea80645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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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7:08│ST兴化(002109):关于参加2026年陕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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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增强上市公司信息透明度,加强与广大投资者沟通交流,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陕西上市公司协会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指导下,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2026 年陕西辖区上市公司
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
届时,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管人员将通过互动平台与投资者进行网络沟通和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
跃参加!
一、业绩说明会相关安排
活动时间:2026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三)15:00~17:00活动地址:“全景路演”
网址:http://rs.p5w.net
二 、投资者参与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 15:00~17:00 登录“全景路演”(http://rs.p5w.net),选择本公司后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
明会。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届时公司参会人员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统一进行回答。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8f1efe00-3225-496c-8f7c-ee8a6a7c4f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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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7:08│ST兴化(00210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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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兴化,证券代码:002109)交易价格连续 3 个交易日(2026
年 5 月 8 日、5 月 11 日、5 月 12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
1.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8)及《关于前期会计
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公告编号2026-019)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涉及 2024 年年度、2025 年一
季度、2025 年半年度、2025 年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和相关附注,同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更正后)》、《2025 年半年度报
告(更正后)》、《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 2026-021)、《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更正后)》(公告编号
2026-023)、《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2026-024)、《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2026-026)。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及刊登在 2026 年 4 月 30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
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92026002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及刊登在 2026 年4
月 30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2026-025)。
3.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8)。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及刊登在2026 年 5 月 12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6.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8.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
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accff539-a843-4364-b03b-deca7abe44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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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21│ST兴化(002109):关于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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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化股份)于近日收到股东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化集团)《关
于拟增持兴化股份股票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兴化集团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
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拟增持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不超过7,000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计划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兴化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222,473,6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43%。
3.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的 12 个月内实施增持股份计划的情况:在本次公告前的 12 个月内,兴化集团不存在增持公司股
份情况。
4.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 6 个月的减持情况:在本次公告前 6 个月内,兴化集团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
2.本次拟增持金额:拟增持金额不低于 4,000 万元,不超过 7,000 万元。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及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逐步实施增
持计划。
4.本次拟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施。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进行增持。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特定身份。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所需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8.承诺事项:兴化集团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存在可能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
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延长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39.80%,兴化
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17.43%;兴化集团为延长集团全资子公司,延长集团与兴化集团系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57.23%,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
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
续关注兴化集团本次增持公司股票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
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兴化集团出具的《关于拟增持兴化股份股票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1f054731-5b29-4b6d-9d5e-acf71962ed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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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08│ST兴化(00210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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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兴化股份,证券代码:002109)交易价格连续 2 个交易日(202
6年 5 月 6 日、5 月 7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
1.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8)及《关于前期会计
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公告编号2026-019)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涉及 2024 年年度、2025 年一
季度、2025 年半年度、2025 年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和相关附注,同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更正后)》、《2025 年半年度报
告(更正后)》、《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 2026-021)、《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更正后)》(公告编号
2026-023)、《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2026-024)、《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2026-026)。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及刊登在 2026 年 4 月 30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
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92026002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及刊登在 2026 年4
月 30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2026-025)。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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