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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06(莱宝高科)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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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106 莱宝高科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2-08 18:17 │莱宝高科(002106):关于日本全资子公司完成注册登记的公告 │ ├─────────┼──────────────────────────────────────────────┤ │2025-11-10 18:37 │莱宝高科(002106):关于相关方承诺事项履行的进展公告 │ ├─────────┼──────────────────────────────────────────────┤ │2025-10-30 00:00 │莱宝高科(002106):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30 00:00 │莱宝高科(002106):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08 15:32 │莱宝高科(002106):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 ├─────────┼──────────────────────────────────────────────┤ │2025-09-26 19:27 │莱宝高科(002106):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 ├─────────┼──────────────────────────────────────────────┤ │2025-09-26 19:27 │莱宝高科(002106):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9-26 19:24 │莱宝高科(00210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9-26 19:24 │莱宝高科(00210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9-10 00:00 │莱宝高科(002106):《莱宝高科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第三次修订稿)》修订对照表 │ └─────────┴──────────────────────────────────────────────┘ ─────────┬──────────────────────────────────────────────── 2025-12-08 18:17│莱宝高科(002106):关于日本全资子公司完成注册登记的公告 ─────────┴──────────────────────────────────────────────── 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月 1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投资设立日本子公司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在日本拓展业务等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在日本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总额为8, 000 万日元,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 2020 年 3月 14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和《关于投资设立日本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二、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公司之日本全资子公司于近日完成注册登记并取得当地主管部门签发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其主要的注册登记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莱宝日本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莱宝”) 2、公司法人等编号:0111-01-113996 3、注册资本:950万日元 4、公司成立日期:2025年 11月 12日 5、注册地址:东京都新宿区百人町二丁目 13番 13号 J大厦 217室 6、经营范围:触摸屏、显示器、光电子材料及其周边设备、电子元件的进出口及销售;向各类企业提供咨询业务;各类技术开 发、技术指导及专有技术的买卖;国内外人才培训、介绍、派遣业务及顾问服务;上述各项附带或相关的一切业务。 7、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日元)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普通股,数量单位:股,1 股=1万日元)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50 950 100% 合计 950 950 100% 8、其他说明: 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日本全资子公司事项已完成国内发改、商务等主管政府部门的相关审批手续,对应的投资总额为 8,000万日元 。结合考虑日本相关法律法规和日本莱宝成立初期的发展需要,上述注册资本金 950万日元为日本莱宝的初始注册资本,日本莱宝后 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逐步将注册资本增加至 8,000万日元。 三、备查文件 1、莱宝日本株式会社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 2、莱宝日本株式会社章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9/b3535499-e624-4efb-aac3-9089677d361b.PDF ─────────┬──────────────────────────────────────────────── 2025-11-10 18:37│莱宝高科(002106):关于相关方承诺事项履行的进展公告 ─────────┴──────────────────────────────────────────────── 一、承诺事项的基本情况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核心技术人员——申屠江民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 出如下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鉴于申屠江民不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简化申屠江民等 4人 2009 年及后续年度的股份锁定及解锁手续,并根据其作出的公开承 诺,公司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将申屠江民等 4人所持公司股份纳入高管股份进行管理,具体内容参见公司 2009 年 1月 9日披 露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09-001)。 二、承诺事项履行进展情况 申屠江民因个人原因,经与原任职单位——浙江莱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莱宝”)协商一致解除 劳动合同,于 2025 年 11月 7日从浙江莱宝离职;离职后,其不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已完成相关工作交接,不会 对公司经营及发展产生重要影响。根据申屠江民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作出的相关承诺,其本人离职前已严格履行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的相关承诺;离职后,其本人将继续履行“离职半年内,不转 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股份锁定承诺,直至上述承诺事项履行完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1/76fd41d1-9afc-4f3b-ace7-98175dc813ec.PDF ─────────┬──────────────────────────────────────────────── 2025-10-30 00:00│莱宝高科(002106):2025年三季度报告 ─────────┴──────────────────────────────────────────────── 莱宝高科(002106):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310092a1-0f32-4d74-8bfd-ae65ef5b860e.PDF ─────────┬──────────────────────────────────────────────── 2025-10-30 00:00│莱宝高科(002106):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莱宝高科(002106):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4c0050bf-8d56-4bdd-ab9a-f6a8885d59ae.PDF ─────────┬──────────────────────────────────────────────── 2025-10-08 15:32│莱宝高科(002106):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2025年 9月 30日,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副总经理杜小华先生的《辞职报告》,杜小 华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提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杜小华先生的原定任期 为 2025年 4月 23日至 2028年 4月 2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杜小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38,412股,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并已按照公司离职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工作 交接,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辞职后,杜小华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公司及董事会对杜小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备查文件 杜小华先生的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9/6cc33fee-8738-48f0-843e-ab27e3477f93.PDF ─────────┬──────────────────────────────────────────────── 2025-09-26 19:27│莱宝高科(002106):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 一、董事离任情况 2025年 9月 26日,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行村先生的 《辞职报告》,王行村先生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提请辞去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继续担任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职务。王行村先生的董事职务原定任期为 2025 年 4月 23日至 2028 年 4月22日,其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 定最低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行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000股,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辞职后,王行村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将 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公司及董事会对王行村先生担任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 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备查文件 王行村先生的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7/e62614c4-298c-4c1f-ac26-a8eb4f5230bf.PDF ─────────┬──────────────────────────────────────────────── 2025-09-26 19:27│莱宝高科(002106):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5 年 9月26日在位于深圳市光明区光源四路9号的公司 光明工厂二期办公楼三楼 306会议室召开。经公司职工代表讨论、选举,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第十四次修订稿)》第一百零二条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设一名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此,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行村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王行村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王行村先生的个人简历如下: 王行村:男,1977年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聚友(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投资部投资经理。2004年 2月入职深圳莱宝 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职资产经营部项目经理、副经理、经理、证券事务代表、总经理助理;2014年 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会秘书;2014 年 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4 年 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持有公司 12,000股股票。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第 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 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7/2310cf10-d0bf-488d-bb26-4cd3c009ed9c.PDF ─────────┬──────────────────────────────────────────────── 2025-09-26 19:24│莱宝高科(00210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莱宝高科(00210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7/2140c348-182c-45e2-80f1-57d00455e2e8.PDF ─────────┬──────────────────────────────────────────────── 2025-09-26 19:24│莱宝高科(00210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莱宝高科(00210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7/8ab61327-a016-4822-bcf6-f0de09c1ca6d.PDF ─────────┬──────────────────────────────────────────────── 2025-09-10 00:00│莱宝高科(002106):《莱宝高科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第三次修订稿)》修订对照表 ─────────┴──────────────────────────────────────────────── 莱宝高科(002106):《莱宝高科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第三次修订稿)》修订对照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f33640eb-2034-4d0c-bad7-96fd8b12e009.PDF ─────────┬──────────────────────────────────────────────── 2025-09-10 00:00│莱宝高科(002106):《莱宝高科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六次修订稿)》修订对照表 ─────────┴──────────────────────────────────────────────── 莱宝高科(002106):《莱宝高科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六次修订稿)》修订对照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6402bfd0-8a51-43d4-ab8a-d31f40bf8b9e.PDF ─────────┬──────────────────────────────────────────────── 2025-09-10 00:00│莱宝高科(002106):莱宝高科章程(第十四次修订稿) ─────────┴──────────────────────────────────────────────── 莱宝高科(002106):莱宝高科章程(第十四次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0b8ad968-122e-4e94-9027-39f434255e37.PDF ─────────┬──────────────────────────────────────────────── 2025-09-10 00:00│莱宝高科(002106):《莱宝高科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第四次修订稿)》修订对照表 ─────────┴──────────────────────────────────────────────── 莱宝高科(002106):《莱宝高科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第四次修订稿)》修订对照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6de7a131-b6f8-4e5f-add0-5c24aaf801a6.PDF ─────────┬──────────────────────────────────────────────── 2025-09-10 00:00│莱宝高科(002106):《莱宝高科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第二次修订稿)》修订对照表 ─────────┴──────────────────────────────────────────────── 莱宝高科(002106):《莱宝高科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第二次修订稿)》修订对照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5a350d3e-a9ae-47d0-9e79-0c72875827db.PDF ─────────┬──────────────────────────────────────────────── 2025-09-10 00:00│莱宝高科(002106):莱宝高科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第四次修订稿) ─────────┴──────────────────────────────────────────────── 莱宝高科(002106):莱宝高科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第四次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e352395d-1d83-4850-8012-87ce38afb2de.PDF ─────────┬──────────────────────────────────────────────── 2025-09-10 00:00│莱宝高科(002106):《莱宝高科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第一次修订稿)》修订对照表 ─────────┴──────────────────────────────────────────────── 莱宝高科(002106):《莱宝高科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第一次修订稿)》修订对照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9877e79f-8d26-47a7-8a8a-e02e2218c664.PDF ─────────┬──────────────────────────────────────────────── 2025-09-10 00:00│莱宝高科(002106):莱宝高科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第一次修订稿) ─────────┴────────────────────────────────────────────────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 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为防止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建立起防范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其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大股东、控 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为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 提供情况下给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二章 防范资金占用原则 第四条 公司与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不得占用公司资金。 第五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使用: (一)为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使用,但上市公司参股公司的 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述所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三)委托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以及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 者明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购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提供资金; (五)代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第六条 公司与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必须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章 责任和措施 第七条 公司要严格防止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为,做好防止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长效 机制的建设工作。 第八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和财产安全负有法定义务和责任,应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定勤勉尽职履行自己的职责。 第九条 公司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资金占用清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按照权限和职责审议批准公司与大股 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和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开展的关联交易事项。 第十一条 公司与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其资金审批和支付流程必须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协议和 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第十二条 公司财务中心应定期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检查。审计监察部定期对公司及 子公司与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经营性、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情况上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十三条 公司发生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侵占公司资产、损害公司及社会公众股东利益情形时,公司董事会 应采取有效措施要求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当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拒不 纠正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向证券监管部门报告并披露,并依法对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提起法律诉讼,以保护公 司及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第十四条 公司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对公司产生资金占用行为,经公司过半数的 独立董事提议,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可立即申请对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司法冻结,具体偿还方式 根据实际情况执行。在董事会对前述事宜审议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董事会怠于行使上述职责时,过半数的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以上的股东,有权向 证券监管部门报告,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对相关事项作出决议。在该临时股东会就相关事项进行审议时, 公司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应回避表决,其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不计入该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之内。 第十五条 发生资金占用情形,原则上应当以现金清偿,公司应严格控制“以股抵债”或者“以资抵债”的实施条件,加大监管 力度,防止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第十六条 公司应在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中披露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监管部门有具体规定 的,从其规定执行。 第四章 责任追究及处罚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侵占公司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对负有重大责任的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提议股东会予以罢免。 第十八条 公司原则上不向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提供担保。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大股东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第十九条 公司 及所属子公司与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产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 给予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 第二十条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违反本制度而发生的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非 经营性占用资金、违规担保等现象,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除对相关的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外,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 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届时有效 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适用新的相关规定,并及时修改本制度。第二十 二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3b27a1c7-5ac7-4b9d-b2d8-fca3a4b663df.PDF ─────────┬──────────────────────────────────────────────── 2025-09-10 00:00│莱宝高科(002106):莱宝高科股东会议事规则(第八次修订稿) ─────────┴──────────────────────────────────────────────── 莱宝高科(002106):莱宝高科股东会议事规则(第八次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1110bb45-2e6e-40cf-8ce3-edbbd16841ec.PDF ─────────┬──────────────────────────────────────────────── 2025-09-10 00:00│莱宝高科(002106):《莱宝高科股东会议事规则(第八次修订稿)》修订对照表 ─────────┴──────────────────────────────────────────────── 莱宝高科(002106):《莱宝高科股东会议事规则(第八次修订稿)》修订对照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1b0192a6-9fb2-4df1-9d39-22738301791e.PDF ─────────┬──────────────────────────────────────────────── 2025-09-10 00:00│莱宝高科(002106):莱宝高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次修订稿) ─────────┴────────────────────────────────────────────────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及事后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 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 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 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也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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