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04 恒宝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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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8:18 │恒宝股份(00210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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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9:56 │恒宝股份(002104):关于公司董事、副总裁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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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8:22 │恒宝股份(002104):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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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恒宝股份(00210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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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43 │恒宝股份(00210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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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 │恒宝股份(002104):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
│ │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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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21:44 │恒宝股份(002104):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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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21:44 │恒宝股份(002104):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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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8:42 │恒宝股份(002104):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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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8:27 │恒宝股份(002104):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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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8:18│恒宝股份(00210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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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恒宝股份,证券代码:002104)股票在连续2个交易日内(202
5年6月16日和2025年6月17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
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公司于2025年3月6日披露了《关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京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钱京先生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该减持行为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亦不存在违规减持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资本市场是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的市场,股票价格可能受到宏观环境、行业发展、公司经营情况及投资者偏好等多重因素影响
,对此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提高风险意识,切忌盲目跟风
。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7/9aeb255d-73d8-4621-bb0c-e11b95cda8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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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9:56│恒宝股份(002104):关于公司董事、副总裁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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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持有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7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1%)的公司董事、副总裁高
强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5 年 7 月 7 日至 2025 年 10 月 6 日),以集中竞价、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拟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197,500 股,即不超过所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
口期,则不得减持。)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董事、副总裁高强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高强先生;
(二)持股数量及比例:截至本公告日,高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7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为公司董事、副总裁。
(截至 2025 年 6 月 10 日,公司总股本是 708,320,154 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股权激励;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7月 7 日至 2025 年 10 月 6 日)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197,500 股,即不超过所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
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减持期间如遇公司总股本调整、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及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上述股东在任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上年底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2、上述股东作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3、截至本公告日,高强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
诺一致。
4、本次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
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最终是否按期实施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因此尚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也存在是否如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导致上市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司将督促高强先生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高强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12184091-a408-4145-ae17-262269d86f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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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8:22│恒宝股份(002104):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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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2025 年 5 月 28 日,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708,182,154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805 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7,008,663.40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
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
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期间,因公司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进行了自主行权,公司总股本增
加 138,000 股,变动后的总股本为 708,320,154 股。按照以变动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
比例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处于期权自主行权期间,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将在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暂停自
主行权。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08,320,15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04843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2435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
0969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0484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月 1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6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证券部
2、咨询联系人:王坚
3、咨询电话:0511-86644324
4、传真电话:0511-86644324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0/5ac12064-372c-4d75-bf33-4aa08ad01a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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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恒宝股份(00210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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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恒宝股份,证券代码:002104)股票在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
5年6月5日、2025年6月6日和2025年6月9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
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公司于2025年3月6日披露了《关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京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钱京先生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该减持行为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亦不存在违规减持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资本市场是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的市场,股票价格可能受到宏观环境、行业发展、公司经营情况及投资者偏好等多重因素影响
,对此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提高风险意识,切忌盲目跟风
。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f799a541-e87c-4ab4-ae62-4f76948173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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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43│恒宝股份(00210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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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恒宝股份,证券代码:002104)股票在连续2个交易日内(202
5年5月29日和2025年5月30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
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公司于2025年3月6日披露了《关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京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钱京先生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该减持行为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亦不存在违规减持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资本市场是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的市场,股票价格可能受到宏观环境、行业发展、公司经营情况及投资者偏好等多重因素影响
,对此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提高风险意识,切忌盲目跟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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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8292ddcc-82b5-42fe-8e66-621395246d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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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恒宝股份(002104):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
│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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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宝股份(002104):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d180b10f-ce24-4e81-8e52-8ef7089477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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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21:44│恒宝股份(002104):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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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宝股份(002104):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a16e2956-1de2-465a-911d-485f8b5db0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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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21:44│恒宝股份(002104):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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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28 日(星期三)下午 14:3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上午9:15-9:
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钱京先生主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38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47,348,16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8065%。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141,636,3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388 人,代表股份 5,711,8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65%;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388 人,代表股份5,711,8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806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未到会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通过视频会议系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146,611,7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02%;反对 48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305%;弃权249,4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93%。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146,585,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25%;反对 50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435%;弃权256,3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9
%。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 146,608,3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79%;反对 48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305%;弃权252,8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16
%。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146,598,8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15%;反对 49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329%;弃权258,8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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