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02 能特科技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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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6:26 │能特科技(00210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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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20:05 │能特科技(002102):关于子公司能特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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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20:05 │能特科技(002102):关于子公司上海塑米为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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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20:05 │能特科技(002102):关于为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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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20:05 │能特科技(00210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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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20:04 │能特科技(002102):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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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20:04 │能特科技(002102):《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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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20:04 │能特科技(002102):第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的内控制度汇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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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20:03 │能特科技(002102):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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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20:02 │能特科技(002102):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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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6:26│能特科技(00210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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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7月 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7月 18日召开了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70
元/股(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
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 2025 年 7月 19日至 2026 年 7月 18 日),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
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7月 19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
号:2025-080)。
依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
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34,236,100 股,累计回
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2,475,626,790股)的 1.38%,最高成交价为 4.3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9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3
,998.6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进展情况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
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既定方案。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3a7a225a-6393-4067-8964-9679b951cc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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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20:05│能特科技(002102):关于子公司能特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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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5 年 10月 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特公司”)在 2024年度向部分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即将
届满,根据其生产经营对资金的实际需求情况,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1、能特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不超过 13,000 万元的贸易授信额度,用于出
口押汇等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额度及业务品种、授信期限及担保条件等最终以中信银行批准的为准)。上述授信额度由公司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能特公司拟向中信银行申请不超过 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业
务,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额度及业务品种、授信期限等最终以中信银行批准的为准)。上述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3、为调整融资结构、降低财务成本,能特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沙市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额度及业务品
种、授信期限等最终以中国银行批准的为准)。上述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与授信银行洽谈、签订与上述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宜,授权能特公司的
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能特公司与授信银行洽谈、签署与本次申请授信额度相关的法律文件以及该授信额度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凭证
等一切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宜,上述受托人签署的各项合同等文书均代表公司和能特公司的意愿,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授
权期限为一年。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能特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 5月 31日
3、住 所:荆州开发区深圳大道 118号
4、法定代表人:张光忠
5、注册资本:22,000万元
6、经营范围:非国家禁止类、限制类新型医药中间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相关技术服务与技术转让;食品添加剂、饲
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工程塑料、塑料合金的生产、加工、销售;非国家禁止无污染的其它化工产品研发、生产、销售;进出口业
务经营(国家限制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7、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能特公司 100%的股权
8、与本公司关系:能特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9、能特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 12 月 31日(经审计) 2025年 9月 30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432,790.28 451,327.24
负债总额 169,261.90 176,327.1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16,567.44 121,534.80
流动负债总额 141,755.41 146,197.74
净资产 263,528.39 275,000.11
项目 2024年 1-12月(经审计) 2025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6,727.82 71,234.25
利润总额 32,040.58 63,209.91
净利润 32,031.34 63,451.72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能特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出口押汇等业务
1、担保方式:公司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主债权金额:最高不超过 13,000万元。
3、担保期限:一年。
以上事项最终需以与中信银行签署的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
(二)能特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业务
1、担保方式:公司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主债权金额:最高不超过 30,000万元。
3、担保期限:一年。
以上事项最终需以与中信银行签署的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
(三)能特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业务
1、担保方式:公司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主债权金额:最高不超过 10,000万元。
3、担保期限:一年。
以上事项最终需以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资信良好,现金流正常,偿债能力较强,且本次融资担保是因年度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即将届
满,为了满足上述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为能特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能特公司的业务发展,确保其持续稳
健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257,896万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 148,000万
元,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总额为 101,896 万元,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为 8,000万元。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本公司截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 350,171.72 万元的73.65%。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子公司上海塑米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担保事项均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生效后,
本公司及子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含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累计为271,396万元,占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
产350,171.72万元的77.50%。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未清偿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d7e92e6a-be4e-4b47-97c3-053cd7e302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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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20:05│能特科技(002102):关于子公司上海塑米为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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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5 年 10月 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
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塑米”)之全资子公司塑米科技(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塑米”)在 2
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即将届满或到期,根据经营对资金的实际需求情况,拟再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具体如下:
1、湖北塑米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以下简称“湖北银行”)申请的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综合
授信额度即将届满,拟向湖北银行继续申请不超过 1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为一年。上述授信额度 10,000万元全部由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塑米及其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额度及业务品种、
授信期限及担保条件等最终以湖北银行批准的为准)。
2、湖北塑米向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 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届满,拟调整为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华
夏银行”)申请不超过 3,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为一年。上述授信额度 3,500万元全部由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塑米及其
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额度及业务品种、授信期限及担保条件等最终以华夏银行批准的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湖北塑米、上海塑米及其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分别全权代表湖北塑米、上海塑米及其子公司与授信银行洽谈、签
署与本次申请授信额度相关的法律文件以及该授信额度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凭证等一切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宜,上述受
托人签署的各项合同等文书均代表湖北塑米、上海塑米及其子公司的意愿,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授权期限为一年。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塑米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塑米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 12月 10日
3、住 所:荆州开发区深圳大道 118号(自主申报)
4、法定代表人:邓棣桐
5、注册资本:5,000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石油制品销售(不含
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企业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互联网设备销售;煤炭及制品
销售;非食用盐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纸制品销售;化肥
销售;肥料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塑米持有湖北塑米 100%的股权
8、与本公司关系:湖北塑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9、湖北塑米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 12 月 31日(经审计) 2025年 9月 30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43,211.59 28,712.00
负债总额 38,557.81 24,113.5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 038,557.81 024,113.53
净资产 4,653.78 4,598.47
项目 2024年 1-12月(经审计) 2025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15,445.21 41,882.98
利润总额 8.54 -66.17
净利润 5.08 -55.31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全资子公司上海塑米及其子公司为湖北塑米向湖北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主债权金额:最高不超过 10,000万元。
3、担保期限:风险授信额度项下每一期贷款(或融资)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
以上事项最终需以与湖北银行签署的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
(二)全资子公司上海塑米及其子公司为湖北塑米向华夏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主债权金额:最高不超过 3,500万元。
3、担保期限:风险授信额度项下每一期贷款(或融资)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
以上事项最终需以与华夏银行签署的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子公司湖北塑米资信良好,现金流正常,偿债能力较强,且本次融资担保是因年度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即将届满或
到期,为了满足上述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全资子公司上海塑米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上述公司的业务发
展,确保公司持续稳健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
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257,896万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 148,000万
元,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总额为 101,896 万元,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为 8,000万元。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本公司截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 350,171.72 万元的73.65%。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子公司上海塑米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担保事项均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生效后,
本公司及子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含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累计为271,396万元,占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
产350,171.72万元的77.50%。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未清偿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7d14974c-9c80-4dcc-a66b-c6bf0fb945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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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20:05│能特科技(002102):关于为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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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特科技(002102):关于为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9dbcecea-3c5e-4327-bb3f-43aa58dcb0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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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20:05│能特科技(00210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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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5年 10 月 27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勇先生召集,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10月 24 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参
加会议的监事三人(发出表决票三张),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三人(收回有效表决票三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批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9),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
1、《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并且其内容是真实的、
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9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批准《关于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公司
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0),详见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四)在关联监事李波女士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其余两位无关联关系监事以 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为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98),详见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审议本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五)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批准《关于子公司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
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塑米”)之全资子公司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东塑米”)、汕头市博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博知”)在 2024年度向部分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
即将届满或到期,根据经营对资金的实际需求情况,拟再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1、广东塑米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申请的不超过 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即将届满
,拟向农业银行继续申请不超过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为一年(授信额度及业务品种、授信期限及担保条件等最终以农
业银行批准的为准)。
2、上海塑米及其子公司向上海地区金融机构申请的合计 2,8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即将届满或到期,以及汕头博知向农业银行申
请的 500万综合授信即将届满,拟调整为汕头博知向农业银行申请不超过 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由汕头博知提供其计算机软件著
作权作为质押,授权期限为一年(授信额度及业务品种、授信期限及担保条件等最终以农业银行批准的为准)。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批准《关于子公司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子公司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1),详见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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