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96 易普力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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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 00:33 │易普力(002096):易普力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ESG)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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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00 │易普力(00209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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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00 │易普力(002096):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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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00 │易普力(002096):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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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00 │易普力(002096):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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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00 │易普力(002096):关于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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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00 │易普力(002096):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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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00 │易普力(002096):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鉴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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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00 │易普力(002096):关于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业绩承诺期届满之标的资产减值测试审核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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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00 │易普力(00209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资产减│
│ │值测试情况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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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 00:33│易普力(002096):易普力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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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普力(002096):易普力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6c079ad0-2971-4a02-96ec-855e546720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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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00│易普力(00209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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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普力(00209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dfb4738e-8967-49f5-af8a-6a37fc1e94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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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00│易普力(002096):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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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普力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易普力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易普力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汪文锋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安长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c9235b11-97eb-4c23-b747-40da9c4de5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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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00│易普力(002096):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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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普力(002096):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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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00│易普力(002096):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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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普力(002096):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a7904d6b-bab3-480e-b378-0adec5c8ca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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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00│易普力(002096):关于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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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普力(002096):关于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aab72403-756a-4d7e-97a1-57943ab263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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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00│易普力(002096):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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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普力”、“
上市公司”、“公司”或“甲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中国能建财务公司”或“乙方”)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拟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许可内,为公司及附属企业提供吸收存款、综合授信服务和其他金融服务
。
财务公司系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同受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6.3.3 条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陈宏义先生、肖同军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 1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
得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 26 号院 1号楼 8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1776032968
注册资本:45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立新
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非银行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1996 年 01 月 18 日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资产合计 7,872,503.60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616,944.60 万元。2025 年,财务公司
营业收入 138,150.71 万元,利润总额 43,879.22 万元,净利润 33,809.87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关联关系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43.37%的股份,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为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规定,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为公司关联法人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系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履约能力。
三、《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二)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及其附属企业提供以下服务:
(1)吸收甲方及其附属企业的存款。
(2)综合授信服务,包括:
(a)对甲方及其附属企业办理贷款;
(b)对甲方及其附属企业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
(c)对甲方及其附属企业办理非融资性保函;
(3)其他金融服务,包括:
(a)办理甲方及其附属企业资金结算与收付;
(b)对甲方及其附属企业办理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c)承销甲方及其附属企业的企业债券;
(d)办理甲方及其附属企业的委托贷款;
(e)办理甲方及其附属企业的跨境资金池项下境外放款、外债、经常项目资金收付、结售汇及其他跨境业务;
(f)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服务。
(三)定价原则
1.存款服务。
乙方为甲方及其附属企业提供存款服务时,存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并参考中国主要境内商业银行就同类及同
期存款利率进行厘定。
2.综合授信服务。
乙方向甲方及其附属企业提供综合授信服务时,利率和费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浮动范围并参考中国主要境内商业
银行就同类及同期贷款之利率进行厘定。
3.提供跨境资金池相关服务,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对跨境资金池业务进行分账管理。
4.其他金融服务。
乙方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参考中国主要境内商业银行就同类服务收取的服务费进行厘定。
(四)交易总金额上限
1.按每年度单独核算,甲方及其附属企业在乙方每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本数)。
2.按每年度单独核算,乙方向甲方及其附属企业提供的授信业务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本数)。
3.甲方及其附属企业通过乙方本外币跨境资金池跨境调拨使用资金需遵守国家外汇管理局各项规定,境外放款、外债额度折合人
民币不超过 10 亿元,利率参考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下浮动。
4.按每年度单独核算,乙方向甲方及其附属企业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收取费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
(五)服务期限
本协议服务期限为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七)其他
原《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截至本协议生效之日尚未履行的部分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
。经过多年的战略合作,熟悉公司的资本结构、筹资需求以及现金管理要求,有效灵活地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
公司与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依托财务公司融资平台,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融资渠道,高效地
调配金融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上市公司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处置预案的执行情况
公司成立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明确风险处置原则。为规范上市公司
与财务公司业务往来,加强上市公司资金风险管控,公司编制了《关于在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金融服务业务的风
险处置预案》。
公司通过查验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资料,并审阅中国能建财务公司出具的包括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等在内的财务报告,对中国能建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形成了《关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风险评估意见认为:
(一)中国能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中国能建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中国能建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等指标
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三)中国能建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之规定经营,中国能建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
大缺陷,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存在风险问题。
六、本次关联交易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 1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为丰富融资渠道,获取更优的融资成本,同时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实现资金管理整体效益最大化,公司
与中国能建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在其营业范围内,接受综合金融服务。中国能建财务公司对本公司的发展规划和业务运
营情况有较为深入的了解,有助于提供较其他金融机构更为便捷、高效、个性化的金融服务,提升企业整体运作水平。本次预计了 2
026 年-2028 年度公司与中国能建财务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交易上限,定价符合市场化原则,存款余额上限符合监管要求。同意将该
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陈宏义先生、肖同军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本次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会对公司业务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况。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综上所述,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与财务公司拟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deea3a42-7d7a-473a-bd40-28db9ac7c2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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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00│易普力(002096):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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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普力(002096):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ab9a2165-aeae-4d36-bac1-e6f40f478d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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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00│易普力(002096):关于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业绩承诺期届满之标的资产减值测试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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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普力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
诺期届满之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易普力公司评估发行股份购买的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易普力公司)95.54%股权
价值之减值测试结果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易普力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及易普力公司
与各重组方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业绩补偿协议相关要求,编制葛洲坝易普力公司 95.54%股权减值测试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易普力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审核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审核对
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询问、分析、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
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易普力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届满之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已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及易普力公司与各重组方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
、业绩补偿协议相关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葛洲坝易普力公司 95.54%股权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东权益价值,并
能够支持其得出的减值测试结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汪文锋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安长海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关于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届满之
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3 年度完成收购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95.54%股权(以下简称标
的资产),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及易普力公司与各重组方签署的资
产购买协议和业绩补偿协议相关要求,本公司编制了《关于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届满之标的资产减值测试
报告》。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2022年历届董事会决议和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2023年 1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南岭民
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2 号)核
准,公司通过发行 752,005,914 股股份的方式,购买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及
23 名自然人合计持有的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668,793,726股股份。新增股份的上市日为2023年2月3日,葛洲坝持有公
司538,032,1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90%;交易双方签订《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补充协议》。同时,公司向不超
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截至 2023年 4 月 20 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A 股)117,147,856
股,公司控股股东葛洲坝持股比例由 47.90%下降至 43.37%。
公司的控股股东由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葛洲坝,实际控制人由湖南省国资委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
二、股权交易时标的资产的评估及相关承诺情况
(一) 股权交易时,标的资产价值评估情况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中国葛洲坝集团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2﹞第 6031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10 月
31 日,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人民币 587,772.87 万元。根据上述评估结果,并考虑到中国葛
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后宣告派发现金股利25,000 万元,经各方协商,本次交易应由本公司通过发行股份方式
支付的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为人民币 537,684.24 万元。
(二) 相关承诺情况
根据 2023 年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交易双方签订《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
补偿补充协议》,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原股东承诺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50,228.22 万元、53,937.71 万元、56,464.62万元。
同时,协议约定标的资产在业绩承诺期末的评估值不低于交易对价人民币 537,684.24万元;如果在业绩承诺期末,标的资产评
估价格低于交易对价,则差额部分由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95.54%股权的原股东向本公司进行补偿。
三、本报告编制依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易普力公司与各重组方签署的相关资产购买协
议和业绩补偿协议的要求编制。
四、标的资产减值测试过程
本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资格的北京中致成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致成)对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中致成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出具了《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业绩承诺期
满需要对收购的标的公司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致成评
报字﹝2026﹞第 0077 号),按收益法评估,评估基准日 2025年 12 月 31 日,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价值为 753,782.00万元;2023-2025 年度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因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予、利润分配以及送
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影响,综合考虑后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95.54%股权的评估价值为 720,178.10
万元。
本次减值测试过程中,本公司已向中致成履行了以下工作:(1) 已充分告知中致成本次评估的背景、目的等必要信息。(2) 谨慎
要求中致成,比对本次评估和以 2021 年 10 月 31日为评估基准日相应的《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涉及的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2﹞第 6031 号)所涉及的
评估条件假设、评估参数及经营状况发生的条件变化等。(3)对于以上若存在不确定性或不能确认的事项,需要及时告知并在其《资
产评估报告》中充分披露。(4) 根据本次评估结果,计算标的资产交易价格是否发生减值。
五、标的资产减值测试结论
通过以上工作,本公司得出以下结论: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标的资产评估价值720,178.10 万元与标的资产交易对价 53
7,684.24 万元相比,未发生减值。
六、本报告的批准
本报告业经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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