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93 国脉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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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34 │国脉科技(002093):国脉科技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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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34 │国脉科技(00209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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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国脉科技(002093):国脉科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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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5:42 │国脉科技(002093):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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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17 │国脉科技(002093):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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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00:35 │国脉科技(002093):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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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09 │国脉科技(002093):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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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09 │国脉科技(00209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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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09 │国脉科技(00209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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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09 │国脉科技(00209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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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34│国脉科技(002093):国脉科技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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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脉科技(002093):国脉科技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4ea05a95-fbd2-4065-b305-1c4ba987c6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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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34│国脉科技(00209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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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脉科技(00209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c6dfbaa4-42c9-4dfd-82de-a9c1ff5233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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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国脉科技(002093):国脉科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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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林惠榕女士书面告知,获悉林惠榕女士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
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股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或第一大股东及 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本比例
其一致行动人 (万股)
林惠榕 是 1,700 6.17% 1.69% 2024年 8月 2026年 5月 建设银行
22日 18日
注:建设银行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支行
(二)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被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例 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比例 比例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林惠榕 27,564.53 27.36% 3,400.00 12.33% 3.37%
陈国鹰 21,723.40 21.56% 4,500.00 20.71% 4.47%
国脉集团 3,119.33 3.10% 0.00 0.00% 0.00%
合计 52,407.26 52.02% 7,900.00 15.07% 7.84%
二、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未发生股份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
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本次解除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质押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二)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43ace3f1-e6fe-4a27-85ed-b873030b86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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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5:42│国脉科技(002093):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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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4日在《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为增进投资者对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的了解,公司将于 2026年 5月 15日(
星期五)下午 15:00~17:00在“国脉科技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
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国脉科技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
登录方式一:在微信中搜索“国脉科技投资者关系”小程序;
登录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国脉科技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届时,公司董事长陈维先生,独立董事汪金祥先生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程伟熙先生将出席本次说明会。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升交流效果,特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月 13 日(星期三)17:00
前将有关提问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ir@gmiot.com,邮件主题请标注“业绩说明会征集提问”;或登录“国脉科技
投资者关系”小程序提问。公司将在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与投资者进行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22cde983-98d0-48a4-a0c3-29c51f99df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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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17│国脉科技(002093):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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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脉科技(00209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90a5631-f7bc-4591-ab43-44e906aff3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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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00:35│国脉科技(002093):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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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脉科技(002093):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e31d014-dedf-4a3e-aeaa-1f836b83da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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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09│国脉科技(002093):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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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2026年 5月 21 日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
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
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 5月 21日(星期四)下午 2: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5月 21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5日
(七)本次股东会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5月 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
权参加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
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江滨东大道 11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3.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4.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5.00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6.00 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的议案
7.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
的议案
8.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9.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注:1、议案采取非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其中议案 4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4、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4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
.com.cn)《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手续: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于 2026年 5 月 18 日、2026年 5月19日每天上午 9:00~12:00,下午 2:00~5:00到公
司证券投资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1、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
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和回执格式见附件。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通讯地址:福州市江滨东大道 116号国脉科技证券投资部
邮编:350015 传真号码:0591-87307336
(三)其他注意事项:
1、会务联系人:赵青 联系电话:0591-87307399
电子邮箱:zq@gmiot.com
2、参加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本次股东会不发礼品及补贴。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六、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b5fb362-3680-4a41-84a6-715c624e3a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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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09│国脉科技(00209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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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人员是指为公司服务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技术总监。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竞争力原则: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
(二)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的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值,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三)与绩效挂钩的原则。
(四)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五)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遵循价值贡献决定回报原则,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持续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持续为
公司创造业绩贡献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在公司整体业绩增长的同时,让广大职工的收入水平得以同步提升,实现
员工个体贡献与公司发展双赢的局面。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和评价,负责对本制度项下需止付追索的事项启动薪酬止付及追索程序。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
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七条 公司人力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应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本制度进行具体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和支付方式
第八条 公司实行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可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
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其当年的工资总额。
第九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要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合考虑职位、责任、能力等因素确定,按月支付。绩效薪酬是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为基础
,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年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统算兑付。
第十条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
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薪酬管理办法参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养老保险、失业
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办理,如另行规定的按另行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下列各项费用从工资中直接扣除:
(一)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二)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比例需由个人支付的部分。
(三)向公司借取的到期未归还的借款。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时,薪酬方案上限以上述两者上限的较高者确定。
第十六条 若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
因。
第十七条 若公司亏损,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
求。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八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
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第十九条 当
经营环境及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可以不定期地调整薪酬标准。可能的影响因素包括但不限
于:公司经营情况、薪酬考核方式调整、组织架构及职位职责的调整等;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发生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因不可抗力
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等。
第五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二十条 因公司计算错误或业务过失造成超额发放工资时,可以在下月工资发放时直接扣除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一条 如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
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违反义务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
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
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bbea5b5-133c-4288-ab8e-77324cb251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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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09│国脉科技(00209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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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
相关事项发表意见,行使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刘升,1961 年生,中国籍,本科,毕业于厦门大学无线电专业,工程师。历任福建省电子技术研究所助理工程师、业务科
长,福建省无线电监测有限公司检测部副主任、市场部主任等职(现已退休)。从 2025年 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亲自参加了公司现场召开的 6次董事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董事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
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无异议并投了赞成票。
2025年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6
姓名 职务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会议
刘升 独立董事 6 0 0 否
(二)出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2025年公司股东会会议召开次数 2
姓名 职务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会议
刘升 独立董事 2 0 0 否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
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会议,严格审核公司内审部提交的各项议案,切实
履行工作职责。
2025 年度本人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姓名 委员会职务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会议
2025年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会议召开次数 2
刘升 委员 2 0 0 否
2025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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