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92 中泰化学 更新日期:2025-08-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7-25 17:59 │中泰化学(002092):中泰化学关于23新化K1票面利率调整和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
├─────────┼──────────────────────────────────────────────┤
│2025-07-25 17:59 │中泰化学(002092):中泰化学关于放弃行使“23新化K1”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公告 │
├─────────┼──────────────────────────────────────────────┤
│2025-07-25 17:30 │中泰化学(002092):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
├─────────┼──────────────────────────────────────────────┤
│2025-07-24 18:27 │中泰化学(002092):中泰化学关于23新化K1票面利率调整和回售实施办法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
│2025-07-23 19:17 │中泰化学(002092):中泰化学关于23新化K1票面利率调整和回售实施办法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
│2025-07-14 18:28 │中泰化学(002092):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5-07-10 19:27 │中泰化学(00209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泰化学选举董事长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
│2025-07-07 18:40 │中泰化学(002092):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7-04 19:02 │中泰化学(002092):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
│2025-07-04 19:01 │中泰化学(002092):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
─────────┬────────────────────────────────────────────────
2025-07-25 17:59│中泰化学(002092):中泰化学关于23新化K1票面利率调整和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
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重要提示:
1、利率调整:根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作为“23新化K1”(债券代码:148437.SZ)的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2年末调
整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4年的票面利率。根据当前的市场行情,公司决定下调票面利率,即“23新化K1”债券存续期第3、4年的票面
利率为2.90%。在债券存续期的第4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第3年及第4
年票面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第5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
第5年票面利率仍维持第3年及第4年票面利率不变。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
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登记;若投资者未作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
券。
4、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23新化K1”
。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5、回售登记期: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1日(仅限交易日)。
6、回售资金到账日:2025年8月22日。
7、本次回售申报不可撤销。
8、发行人拟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最终是否转售,以回售结果公告说明为准。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2年(2023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1日)票面利率为4.28%;在本期债券的第2年末,发行人选择下调本期
债券票面利率,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4年(2025年8月22日至2027年8月21日)的票面利率为2.90%。在债券存续期的第4年末,如
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第3年及第4年票面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
第5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第5年票面利率仍维持第3年及第4年票面利
率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调整票面利率前,存续期内的债券派息兑付列表如下:
序号 业务 起息日 派息/兑 年利 证 每张兑 每张 每张派
类型 付日 率(%) 券 付本金 派息 息/兑
计 额(元) 金额 付额
划 (元) (元)
面
值
1 派息 2023-8 2024-8- 4.28 100 0 4.28 4.28
-22 22
2 派息 2024-8 2025-8- 4.28 100 0 4.28 4.28
-22 22
3 派息 2025-8 2026-8- 4.28 100 0 4.28 4.28
-22 22
4 派息 2026-8 2027-8- 4.28 100 0 4.28 4.28
-22 22
5 全部 2027-8 2028-8- 4.28 100 100 4.28 104.28
兑付 -22 22
调整票面利率后,存续期内的债券派息兑付列表如下:
序号 业务 起息日 派息/兑 年利 证 每张兑 每张派 每张派
类型 付日 率(%) 券 付本金 息金额 息/兑
计 额(元) (元) 付额
划 (元)
面
值
1 派息 2023-8 2024-8- 4.28 100 0 4.28 4.28
-22 22
2 派息 2024-8 2025-8- 4.28 100 0 4.28 4.28
-22 22
3 派息 2025-8 2026-8- 2.90 100 0 2.90 2.90
-22 22
4 派息 2026-8 2027-8- 2.90 100 0 2.90 2.90
-22 22
5 全部 2027-8 2028-8- 2.90 100 100 2.90 102.90
兑付 -22 22
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2、回售登记期:2025 年 7月 28日至 2025年 8月 1日(仅限交易日)。
3、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以面额1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 1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 100元
。
4、回售申报安排:债券持有人可以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者部分回售给本公司,在回售申报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当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
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在回售资金到账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
形,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5、回售撤销安排:本次回售不设回售撤销期。
6、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25年 8月 22日。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债券持有人办理兑付。
7、选择回售的债券持有人须于回售申报日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债券持有人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
债券。
8、发行人拟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最终是否转售,以回售结果公告说明为准。
三、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1、回售资金到账日:2025年 8月 22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 2024年 8月 22日至 2025年 8月21日期间利息,利率为 4.28%,每 10张“23新化 K1”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2.8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4.24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
QFII)取得的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为 42.80元。
3、付款方式: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申报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
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
司在回售资金发放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四、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 39号
联系人:张林林
电话:0991-8788587
2、受托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26号
联系人:杨亚飞、连捷
电话:1881040388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5/b7a88758-4800-4fa8-80d1-39d88776c84f.PDF
─────────┬────────────────────────────────────────────────
2025-07-25 17:59│中泰化学(002092):中泰化学关于放弃行使“23新化K1”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公告
─────────┴────────────────────────────────────────────────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年 8月 22日发行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3新化 K1”或“本期债券”)至 2025年 8 月 21 日将期满 2
年。根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公司决定放弃对“23新化 K1”债券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2. 债券简称:23新化 K1
3. 债券代码:148437.SZ
4. 债券期限及利率:本期债券期限为 5年期,在第 2年末、第 4年末设置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投资者回
售选择权。第 1年、第 2年票面利率为 4.28%。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2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
债券存续期第 3年及第 4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 2 年票面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第 3年及第 4年固定不变;如发
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第 3年及第4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在债券存续
期的第4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第 3 年及第 4 年票面利率加/减调整
基点,在债券存续期第 5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第 5年票面利率仍维
持第 3年及第 4年票面利率不变。
5. 发行规模:人民币 6亿元。
6.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元,按面值发行。
7. 还本付息方式:逐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8. 起息日:2023年 8月 22日
9.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4年至 2028年每年的 8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
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发行人于第 2 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24年至 2025年每年的 8
月 22日;如发行人于第 4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24年至 2027年每年的 8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发行人于第 2年末放弃赎回选择权,且投资者于第 2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4年至 2025年每年的 8 月 22 日;如发行人于第 4 年末放弃赎回选择权,且
投资者于第 4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4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8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 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8年 8月 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
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发行人于第 2 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5年 8月 22日;如发行人于第 4年末行
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7年 8月 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
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发行人于第 2年末放弃赎回选择权,且投资者于第 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
5年 8月 22日;如发行人于第 4年末放弃赎回选择权,且投资者于第 4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7年 8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1. 登记、代理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赎回选择权行使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公司决定放弃行使赎回选择权。
三、本期债券相关机构
1、发行人: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林林
电话:0991-8788587
传真:0991-8772646
2、受托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亚飞、连捷
电话:18810403882
传真:010-88085373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5/e99a4328-27cf-463f-840a-1b8295357d15.PDF
─────────┬────────────────────────────────────────────────
2025-07-25 17:30│中泰化学(002092):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
中泰化学(002092):对外担保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5/cf540b93-9c59-42cb-a906-929264cdae3c.PDF
─────────┬────────────────────────────────────────────────
2025-07-24 18:27│中泰化学(002092):中泰化学关于23新化K1票面利率调整和回售实施办法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法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重要提示:
1、利率调整:根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作为“23新化K1”(债券代码:148437.SZ)的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2年末调
整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4年的票面利率。根据当前的市场行情,公司决定下调票面利率,即“23新化K1”债券存续期第3、4年的票面
利率为2.90%。在债券存续期的第4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第3年及第4
年票面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第5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
第5年票面利率仍维持第3年及第4年票面利率不变。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
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登记;若投资者未作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
券。
4、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23新化K1”
。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5、回售登记期: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1日(仅限交易日)。
6、回售资金到账日:2025年8月22日。
7、本次回售申报不可撤销。
8、发行人拟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最终是否转售,以回售结果公告说明为准。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2年(2023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1日)票面利率为4.28%;在本期债券的第2年末,发行人选择下调本期
债券票面利率,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4年(2025年8月22日至2027年8月21日)的票面利率为2.90%。在债券存续期的第4年末,如
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第3年及第4年票面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
第5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第5年票面利率仍维持第3年及第4年票面利
率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调整票面利率前,存续期内的债券派息兑付列表如下:
序号 业务 起息日 派息/兑 年利 证 每张兑 每张 每张派
类型 付日 率(%) 券 付本金 派息 息/兑
计 额(元) 金额 付额
划 (元) (元)
面
值
1 派息 2023-8 2024-8- 4.28 100 0 4.28 4.28
-22 22
2 派息 2024-8 2025-8- 4.28 100 0 4.28 4.28
-22 22
3 派息 2025-8 2026-8- 4.28 100 0 4.28 4.28
-22 22
4 派息 2026-8 2027-8- 4.28 100 0 4.28 4.28
-22 22
5 全部 2027-8 2028-8- 4.28 100 100 4.28 104.28
兑付 -22 22
调整票面利率后,存续期内的债券派息兑付列表如下:
序号 业务 起息日 派息/兑 年利 证 每张兑 每张派 每张派
类型 付日 率(%) 券 付本金 息金额 息/兑
计 额(元) (元) 付额
划 (元)
面
值
1 派息 2023-8 2024-8- 4.28 100 0 4.28 4.28
-22 22
2 派息 2024-8 2025-8- 4.28 100 0 4.28 4.28
-22 22
3 派息 2025-8 2026-8- 2.90 100 0 2.90 2.90
-22 22
4 派息 2026-8 2027-8- 2.90 100 0 2.90 2.90
-22 22
5 全部 2027-8 2028-8- 2.90 100 100 2.90 102.90
兑付 -22 22
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2、回售登记期:2025 年 7月 28日至 2025年 8月 1日(仅限交易日)。
3、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以面额1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 1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 100元
。
4、回售申报安排:债券持有人可以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者部分回售给本公司,在回售申报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当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
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在回售资金到账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
形,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5、回售撤销安排:本次回售不设回售撤销期。
6、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25年 8月 22日。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债券持有人办理兑付。
7、选择回售的债券持有人须于回售申报日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债券持有人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
债券。
8、发行人拟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最终是否转售,以回售结果公告说明为准。
三、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1、回售资金到账日:2025年 8月 22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 2024年 8月 22日至 2025年 8月21日期间利息,利率为 4.28%,每 10张“23新化 K1”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2.8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4.24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
QFII)取得的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为 42.80元。
3、付款方式: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申报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
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
司在回售资金发放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四、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 39号
联系人:张林林
电话:0991-8788587
2、受托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26号
联系人:杨亚飞、连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