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88 鲁阳节能 更新日期:2025-05-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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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01 │鲁阳节能(00208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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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01 │鲁阳节能(002088):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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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01 │鲁阳节能(002088):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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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59 │鲁阳节能(00208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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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59 │鲁阳节能(002088):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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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59 │鲁阳节能(002088):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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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59 │鲁阳节能(002088):舆情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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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59 │鲁阳节能(002088):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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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59 │鲁阳节能(002088):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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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59 │鲁阳节能(002088):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清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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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01│鲁阳节能(00208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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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阳节能(00208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7ce94b46-8484-4506-9794-75822be684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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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01│鲁阳节能(002088):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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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阳节能(002088):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1b86348f-445e-4a8f-a272-98412b71f6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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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01│鲁阳节能(002088):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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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
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
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5年4月24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70016124_J01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
后附的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
料与我们审计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
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对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而执行的审计程序外,我
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经审计的财
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2024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1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续)
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70016124_J02号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c377b98a-61cd-4b31-9da9-2608e55673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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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59│鲁阳节能(00208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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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阳节能(00208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f927308c-27b1-49e3-8892-c96be12833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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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59│鲁阳节能(002088):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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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
理,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以下人员:
(一)董事:在本办法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
(二)监事:在本办法执行期间公司监事会的全部成员,包括非职工代表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载明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确定遵循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
(二)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三)体现本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本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薪酬标准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订、管理、考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包括依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制订和执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或方案,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并对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法务部配合
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实施本办法。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有关规定负责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信息披露。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七条 除本管理办法另有特别规定外,公司不单独设置董事薪酬/津贴和监事薪酬/津贴。在公司担任具体岗位职务并参与日常
经营、管理的董事和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岗位职务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岗位职务的董事和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
贴。
第八条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每年度每位独立董事发放董事津贴二十五万元
,按月支付;独立董事不另外领取薪酬。
第九条 职工监事每年度发放津贴五万元。
第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本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本公司
承担。
第十一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年度奖金构成。基本工资结合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
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固定指标给定,逐月发放。年度奖金以董事会设定的年度经营目标、高级管理人员服务期限及留用情
况为评定基础,根据公司每年实现效益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的完整日历年度服务完成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下一个日历年度的继续留
用情况进行核定。
第十二条 专项奖金和激励计划,主要是对在战略实施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的奖励,由董事会批准后授权总经
理实施。
第十三条 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第十四条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
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将直接取消其在以下情形发生年度或公司发现以下情形的年度该等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奖金享受资格,同时
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决定扣除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全部或部分年度薪酬或津贴。尽管有前述规定,在实际执行中,股东会
可综合考虑对公司的影响程度及董事、监事个人过错情况,最终决定全部或部分扣除,或豁免扣除。董事会可综合考虑对公司的影响
程度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过错情况,最终决定全部或部分扣除,或豁免扣除:
(一)被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行政处罚或者其他监管措施的;
(二)严重失职、渎职或滥用职权的;
(三)经营决策失误导致公司遭受重大损失或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
(四)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
(五)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的。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并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生效后,此前公布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将立即作废,不再生效。本办法未尽事
宜,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本办法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e4124f3e-2c65-4a59-89bf-049d922a68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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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59│鲁阳节能(002088):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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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阳节能(002088):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eea3ce46-cabe-4416-886c-9eac463553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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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59│鲁阳节能(002088):舆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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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提高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
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公司舆情管理工作坚持“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尊重事实、高效处理”的原则,有效引导内部舆论和社会舆论,避免和
消除因媒体报道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子公司。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担
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
,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的相关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证监局的信息上报工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舆情工作组的舆情信息采集设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媒体信息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
的舆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
第八条 公司及子公司其他各职能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九条 公司及子公司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完整,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十一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
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
测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理、
暂避对抗,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化险为夷。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努力将危机转变为商机,化险为夷,塑造良好社
会形象。
第十二条 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作出快速反应,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董事会办公室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应立即报告董事会
秘书。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如为一般舆情,应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如为
重大舆情,除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外,还应当向舆情工作组报告,必要时向中国证监会派出的监管机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十三条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第十四条 重大舆情的处置:发生重大舆情,
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董事会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
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
(一)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二)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防止媒体跟进导致事态进一步发酵。
(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充分发挥投资者热线和“互动易”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
渠道的畅通,及时发声,向投资者传达“公司对事件高度重视、事件正在调查中、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的信息。做好疏导化解工作
,减少投资者误读误判,防止网上热点扩大。
(四)根据需要通过官网等渠道进行澄清。各类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应
当及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发布澄清公告。
(五)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必要时可采取发送《律师函》、诉讼等措施制止相关媒体的侵权行为,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危机恢复管理,对危机处理结果进行全面评估,并制定恢复管理计划的实施,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公司在危机中的应
对能力。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
公开或者泄露,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
事人内部通报批评、处罚、撤职、开除等处分,同时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或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如擅自披露公司信息,致使公司遭受媒体
质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或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
利。
第十七条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
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冲突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bf351f9e-e069-47d3-ac30-dc9231f715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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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59│鲁阳节能(002088):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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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阳节能(002088):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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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59│鲁阳节能(002088):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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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阳节能(002088):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d454bf64-d13c-4b05-9623-4b79c57ad0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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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59│鲁阳节能(002088):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清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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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阳节能(002088):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清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222ee72b-4698-4671-9a84-b42cee1363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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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59│鲁阳节能(002088):《公司章程》(202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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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阳节能(002088):《公司章程》(2025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c4ac12e7-ac1c-494f-8f4c-639504ff62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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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54│鲁阳节能(002088):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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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b516da7d-c3d3-4db1-8aa2-361bb55163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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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52│鲁阳节能(002088):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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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阳节能(002088):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5a644927-346a-490a-be90-a61bef4d04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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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52│鲁阳节能(002088):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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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阳节能(002088):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85f23274-38b2-4b71-8133-11ecbcdb50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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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52│鲁阳节能(002088):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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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阳节能(002088):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7f35e302-b15e-4ec1-95a2-ef4fac5dab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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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52│鲁阳节能(002088):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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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阳节能(002088):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1dc67d26-553b-41ea-bd37-dd0b37fb1a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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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52│鲁阳节能(002088):关于开展资金池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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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金池业务的议案》,公司拟开展资金池业务。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
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金池业务基本情况
1、业务概述
资金池业务是指公司及子公司与商业银行签订资金池服务协议,通过建立集中管理的账户架构,实现资金统一归集、统一调度和
统一使用,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合作银行将根据公司需求提供资金归集下拨、内部调剂、清算结算及配套现金管理
服务。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合作银行开通资金池业务,设立资金归集账户,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实施集中管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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