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86 东方海洋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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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00:00 │东方海洋(00208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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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00:00 │东方海洋(002086):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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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00:00 │东方海洋(002086):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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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00:00 │东方海洋(002086):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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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00:00 │东方海洋(002086):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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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5:47 │东方海洋(002086):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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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7:58 │东方海洋(002086):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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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5 │东方海洋(002086):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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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4 │东方海洋(00208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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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6:44 │东方海洋(002086):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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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00:00│东方海洋(00208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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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8 月 14 日 09: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 月 14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8 月 1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8 月 10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 18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选举何华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立董事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于 2026 年 7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3、独立董事候选人何华梁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
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本次股东会方可对其选举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仅补选一名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4、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
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1、登记时间:2026年 8月 12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及会议咨询:
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 18号
邮政编码:264003
联系电话:0535-6729111
传 真:0535-6729055-9055
3、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包括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等,下同)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
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
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加盖公章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邮件或传真
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邮件或传真须在 2026年 8月 12日 17:00之
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
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5)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之附件 2。4、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结束时间不早于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
5、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6、会务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 18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64003
联系人:吴俊
联系电话:0535-6729111
传 真:0535-6729055-9055
邮 箱:6729111@dfhy.cc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0/3bf81458-0978-4fcd-a2da-f15e96172c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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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00:00│东方海洋(002086):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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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海洋(002086):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0/122b1e8c-d03d-4d16-ab61-6b2a411675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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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00:00│东方海洋(002086):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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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27 日以电话、邮件等形
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定于 2026 年 7月 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 8人,实际参加审议表决董事 8人。本次会议为紧急会
议,召集人已在会议上就紧急会议的原因作出相关说明。会议由董事长(代行)刘洪涛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
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股东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股东山高(烟台)辰星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提名何华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完成相关资格审查,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候选人何华梁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出具了书面承诺,承诺当选后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在股东会进行表决。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
证书的承诺函》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何华梁先生的任职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独立董事选举完成后,董事会中董事兼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 8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拟定于 2026年 8月 14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4)。
表决结果:同意票 8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0/ea4e3f13-bc94-48f5-b489-b7819dff79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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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00:00│东方海洋(002086):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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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海洋(002086):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0/63d79306-b311-468f-b1c8-fa96678a78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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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00:00│东方海洋(002086):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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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海洋(002086):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0/ec045479-1f9a-438d-9b8f-6e47c70490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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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5:47│东方海洋(002086):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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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今年对公司的业绩影响较小,本次获批上市的中性粒细胞载脂蛋白(HNL)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
发光法)的投产及对公司业绩的后续影响具有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 本次产品获证后还未投入生产,其实际销售情况受市场拓展力度及市场实际需求等多重因素影响,目前尚无法预测上述获批
产品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具体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请广大投资者充分阅读本公告正文表述的相关风险事项,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中性粒细胞载脂蛋白(HN
L)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于近日取得了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注册批准,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具体情况如下:
一、产品信息
1、中性粒细胞载脂蛋白(HNL)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产品名称 中性粒细胞载脂蛋白(HNL)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注册证编号 鲁械注准 20262400299
注册人名称 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证有效期 2026年 7月 23日至 2031年 7月 22日
预期用途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体血清中的中性粒细胞载脂蛋白(HNL)的含量。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产品获准上市,进一步丰富了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临床检测领域的产品线。
但鉴于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今年对公司的业绩影响较小,上述产品的投产以及对公司业绩的后续影响具有不确定性,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同时,上述产品获证后还未投入生产,其实际销售情况受市场拓展力度及市场实际需求等多重因素影响,目前尚无法预测上述产
品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具体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风险提示
鉴于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今年对公司的业绩影响较小,上述产品的投产及对公司业绩的后续影响具有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述产品获证后还未生产,其实际销售情况受市场拓展力度及市场实际需求等多重因素影响,目前尚无法预测上述产品对公司未
来业绩的具体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8/267ff426-6bf5-475e-8395-033d4ba4cf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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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7:58│东方海洋(002086):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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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5,500 ~ -4,500 -7,101.44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6,500 ~ -5,500 -7,438.31
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3 ~ -0.01 -0.04
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本期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净利润亏损收窄主要系: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下降及收回前期检测业务款项,冲回资产减值损失所致。
四、风险提示
本次 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37b09a2d-fbbb-4b4a-bcaa-817e79681e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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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5│东方海洋(002086):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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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海洋(002086):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60fbc46a-5552-4a6f-a413-3968934770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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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4│东方海洋(00208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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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6年 6月 18日(星期四)上午 9: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6月 18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1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1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5.会议召集人: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代行)刘洪涛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74人,代表股份 496,469,6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34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67,672,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54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72人
,代表股份 428,796,8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89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73人,代表股份 138,809,1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8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67,672,8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54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
东 571人,代表股份 71,136,3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31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924,1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02%;反对7,1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4323%;弃权4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263,6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641%;反对7,1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227%;弃权4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3132%。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825,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02%;反对7,25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4621%;弃权38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164,7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929%;反对7,25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93%;弃权38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778%。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727,0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05%;反对7,36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4835%;弃权37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066,5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221%;反对7,36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58%;弃权37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72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报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9,161,8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80%;反对6,95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4010%;弃权35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501,3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354%;反对6,95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108%;弃权35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538%。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9,225,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08%;反对6,83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3767%;弃权40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564,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811%;反对6,83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240%;弃权40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949%。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996,7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48%;反对7,09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4293%;弃权37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336,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164%;反对7,09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22%;弃权37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714%。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555,6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059%;反对7,43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4972%;弃权48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895,1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986%;反对7,43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48%;弃权48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3465%。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9,309,1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77%;反对6,8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3747%;弃权33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648,6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415%;反对6,8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69%;弃权33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416%。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对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对公
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等履职情况进行了说明。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烟台)律师事务所杨苹苹律师、马美静律师对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并发表如下结论意见:本
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烟台)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da09372f-3d3b-4d90-bd8e-c2d21a5932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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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6:44│东方海洋(002086):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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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6月 18日 09: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18日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1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6月 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 1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董事报酬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报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6.00 公司 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分之一的议案
8.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6年 5月 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需逐项表决,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中
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作 2025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9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
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1、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15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及会议咨询:
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 18号
邮政编码:264003
联系电话:0535-6729111
传 真:0535-6729055-9055
3、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包括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等,下同)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
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
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加盖公章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5年度股东会”字样)、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
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邮件或传真须在 2026年 6月 15日 17:00之前以专人
递送、邮寄、快递、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
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5)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之附件 2。4、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结束时间不早于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
5、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6、会务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 18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64003
联系人:吴俊
联系电话:0535-6729111
传 真:0535-6729055-9055
邮 箱:6729111@dfhy.cc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6b9d80b9-cf44-437e-bb15-308e451d4a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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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东方海洋(002086):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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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今年对公司的业绩影响较小,本次获批上市的和肽素(CPP)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氧化
型低密度脂蛋白(Ox-LDL)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的投产及对公司业绩的后续影响具有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2. 本次产品获证后还未投入生产,其实际销售情况受市场拓展力度及市场实际需求等多重因素影响,目前尚无法预测上述获批
产品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具体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请广大投资者充分阅读本公告正文表述的相关风险事项,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和肽素(CPP)测定试剂盒
(磁微粒化学发光法)、氧化型低密度脂蛋白(Ox-LDL)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分别于近日取得了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
注册批准,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具体情况如下:
一、产品信息
1、和肽素(CPP)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产品名称 和肽素(CPP)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注册证编号 鲁械注准 20262400248
注册人名称 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证有效期 2026年 05月 15日至 2031年 05月 14日
预期用途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血浆中和肽素的含量。
2、氧化型低密度脂蛋白(Ox-LDL)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产品名称 氧化型低密度脂蛋白(Ox-LDL)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注册证编号 鲁械注准 20262400249
注册人名称 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证有效期 2026年 05月 15日至 2031年 05月 14日
预期用途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血浆样本中氧化型低密度脂蛋白(Ox-LDL)
的含量。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产品获准上市,进一步丰富了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临床检测领域的产品线。
但鉴于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今年对公司的业绩影响较小,上述产品的投产以及对公司业绩的后续影响具有不确定性,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同时,上述产品获证后还未投入生产,其实际销售情况受市场拓展力度及市场实际需求等多重因素影响,目前尚无法预测上述产
品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具体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风险提示
鉴于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今年对公司的业绩影响较小,上述产品的投产及对公司业绩的后续影响具有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述产品获证后还未生产,其实际销售情况受市场拓展力度及市场实际需求等多重因素影响,目前尚无法预测上述产品对公司未
来业绩的具体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394c3b60-9246-4ff6-a369-699fd9b431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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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东方海洋(00208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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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推进治理体系和
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发展战略
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薪酬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同时适当参考外部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对等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薪酬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收益分享、风险共担;
(五)合理分配原则,公司结合行业水平、公司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
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合理提升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董事、经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享受同等待遇的管理人员参照本制度薪酬标准执行,协议人员
按签订协议执行。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审查履职情况并对执行情况进
行考核、监督。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报股东会审议决定并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
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
由公司予以披露。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公司若处于亏损状态,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六条 公司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等部门配合董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和标准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如下:
(一)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报股东会审议决定并披露。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
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其履行职务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未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三)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其中绩效
薪酬占年度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之和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第八条 薪酬构成的具体确定方式:
(一)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市场薪酬水平、行业特点及个人能力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指标完成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重要依据确定和支付。绩效薪酬的发放应以年度绩
效考核为基础,年度绩效考核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股权激励等,具体依公司相关激励方案执行。
第九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补充。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差旅费、培训等按《公司章程》《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相关规
定行使其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薪酬支付、调整与追索扣回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离职或职务变动时,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考核期内绩效考核结果结算并发放薪酬。
公司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十二条 公司可根据行业薪酬水平变化、通胀情况、公司经营业绩、组织结构调整等因素,适时对薪酬水平进行调整。调整方
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按程序审议后执行。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
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公司应当披露原因。
第十三条 公司建立薪酬追索扣回机制,发生下列情形时,公司有权追回已发放的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
(一)公司因财务造假、重大会计差错等原因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导致当年绩效薪酬或激励收入超额发放的;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履职不当、违反忠实勤勉义务、从事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
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被监管机构认定不适当人选、公开谴责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
(四)董事会或股东会认定的其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
薪酬追索扣回程序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启动并报董事会审议执行。
第十四条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薪酬与公司业绩的关联性、薪酬追索扣回机制及其执行情
况等内容。
第五章 特殊说明
第十五条 适用本制度的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其上述薪酬标准中已经包含工作过程中可能需要加班而产生的加班报酬。
第十六条 公司可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公司经营效益情况、市场薪酬水平变动情况以及公司的资产规模变化、经营发展战略需求
等因素,依据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不定期调整薪酬标准、考核指标等。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
,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可以减少或不予发放薪酬或津贴: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且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或被免职的;
(四)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所称“不低于”含本数。如无特别说明,本制度中“当年”均为会计年度。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本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f86937e8-0bd9-4aaa-beea-a81be59d3e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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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东方海洋(002086):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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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议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
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授信开证、资金业务等金融业务,并根据相关金融机构要求,以其信
用及合法拥有的财产作为上述综合授信的抵押物或质押物。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其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在授信额度内进行融资,具体融资金额视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确定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经批准的综合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上述授信
额度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综合授信项下的合同及相关文件等事宜。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及对应控股子公司承
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e9fd60ff-f029-4010-abb1-5018c9454e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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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东方海洋(002086):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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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以电话、邮件等形
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定于 2026 年 5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 8人,实际参加审议表决董事 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代行)刘洪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
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 8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上述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
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 8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159ee722-7da8-4cfc-9acf-1d2069ce82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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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5:47│东方海洋(002086):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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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今年对公司的业绩影响较小,本次获批上市的β-胶原特殊序列(β-CTx)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
发光法)、总 I 型胶原氨基端延长肽(Total-P1NP)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的投产及对公司业绩的后续影响具有不确定
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 本次产品获证后还未投入生产,其实际销售情况受市场拓展力度及市场实际需求等多重因素影响,目前尚无法预测上述获批
产品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具体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请广大投资者充分阅读本公告正文表述的相关风险事项,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β-胶原特殊序列(β-CT
x)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总 I型胶原氨基端延长肽(Total-P1NP)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分别于近日取得
了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注册批准,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具体情况如下:
一、产品信息
1、β-胶原特殊序列(β-CTx)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产品名称 β-胶原特殊序列(β-CTx)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注册证编号 鲁械注准 20262400236
注册人名称 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证有效期 2026年 04月 29日至 2031年 04月 28日
预期用途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血清、血浆中β-胶原特殊序列的含量。
2、总 I型胶原氨基端延长肽(Total-P1NP)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产品名称 总 I型胶原氨基端延长肽(Total-P1NP)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注册证编号 鲁械注准 20262400235
注册人名称 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证有效期 2026年 04月 29日至 2031年 04月 28日
预期用途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体血清、血浆样本中的总 I型胶原氨基端延长肽含量。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产品获准上市,进一步丰富了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临床检测领域的产品线。
但鉴于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今年对公司的业绩影响较小,上述产品的投产以及对公司业绩的后续影响具有不确定性,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同时,上述产品获证后还未投入生产,其实际销售情况受市场拓展力度及市场实际需求等多重因素影响,目前尚无法预测上述产
品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具体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风险提示
鉴于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今年对公司的业绩影响较小,上述产品的投产及对公司业绩的后续影响具有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述产品获证后还未生产,其实际销售情况受市场拓展力度及市场实际需求等多重因素影响,目前尚无法预测上述产品对公司未
来业绩的具体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05ac92ef-f156-48dd-886a-08a827a541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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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22│东方海洋(002086):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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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王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伟先生为公司
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447f540-f53a-424d-9323-d7808d20ed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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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22│东方海洋(00208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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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海洋(00208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fe62b9e-a5a9-42c1-a4b0-b490dfa77a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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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22│东方海洋(00208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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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海洋(00208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b4acbe8-c3fb-443a-b819-452e03ff83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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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22│东方海洋(002086):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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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作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公司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近一年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 年 12 月(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2013 年 4 月 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 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 45 位,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4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39人
;
(6)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5,41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8,14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9,035万元;
(7)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7 家,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审计收费共计 7,171.70万元。和信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 2家。
2、聘任会计师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四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
公司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该所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相关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编制要求,开
展 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同时核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出具专项核查
报告。
审计过程中,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独立性、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审计重点、调整事项等关键内容,与公司管理
层充分沟通,提升了审计工作准确性,保障审计工作有序推进。
三、公司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审查,确认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专业能力符合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近一年,该所恪守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反映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职责,其专业能力、独立性足以
胜任审计工作,无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行为,出具的审计相关报告客观完整、及时合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9803c81-f47b-4a68-b384-18c385f208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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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22│东方海洋(002086):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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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
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和信审字(2026)第 000583号】,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经
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681,533,545.61元,公司实收股本为 1,958,946,500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
三分之一。
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导致的主要原因
公司前期历史亏损金额较大,虽经 2023年重整有所弥补,但截至 2025年末累计未弥补亏损仍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亏
损包袱仍未完全覆盖。2025年公司仍处于重整后的业务恢复阶段,海水养殖等业务从投入到产出存在明显周期,效益释放相对滞后。
叠加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大健康业务板块收入下滑幅度较大,综合导致公司 2025年度继续出现亏损。
三、应对措施
2025 年,公司立足重整后良性发展基础,持续巩固经营成果,各项业务稳健运营、营业收入稳步提升,公司治理与内控体系持
续完善,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深耕海洋产业,夯实核心业务基础,拓展产业链协同空间,提升市
场竞争力与运营效率;聚力发展大健康产业,加快产品布局与渠道建设,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推动两大产业协同增效。2026 年,
公司将继续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化双轮驱动战略,强化科技创新与精细化管理,持续优化资产结构、提升盈利能力,全力保障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奋力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
四、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39c2b54-8768-4423-a2f2-f584d0b6ab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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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22│东方海洋(002086):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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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及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
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1、资质审查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人员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确认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应
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各项要求。
2、审计工作监督情况
(1)审前阶段,审计委员会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项目的负责人及相关注册会计师开展充分沟通,认真听取并审阅
了该所针对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制定的工作计划及时间安排,确认其工作安排科学合理,积极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有序推进。
(2)审计实施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听取该所关于公司审计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
相关问题的汇报,在全面了解情况后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完成审计工作、提交审计报告,防范审计工作不合
规情形发生。同时,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初步意见后,认真审阅了其编制的
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3)收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后,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审议表决,确认该所编制的审
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核。
3、总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法定及约定义务,秉持对公司、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审议各项相关议案,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监督作用。通过履职,
有效促进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财务规范管理,推动公司董事会规范决策及公司规范治理,切实保障了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圆满完成了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25bbb61-8678-442d-9efc-55856903d8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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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22│东方海洋(00208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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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
〕4号)的规定。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
其报酬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7年 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 2013年 4月 23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 59号盐业大厦七楼;
首席合伙人:王晖;
合伙人数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 45位;
注册会计师人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4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9
人;
收入总额: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5,41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149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9,035万元;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7家;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上市公司审计收费:7,171.70万元;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
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行政处罚 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和
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次,行政处罚 1次,涉及人员 10 名,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
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姜峰先生,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0 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17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胜先生,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2 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5份。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谷尔莉女士,201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和信执
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姜峰先生,签字会计师李胜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谷尔莉女士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姜峰先生,签字会计师李胜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谷尔莉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
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5年度审计业务服务费用 16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1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服
务费用为人民币 30万元。本次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
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与和
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 4 月 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报酬的议
案》。综合评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执业资质与专业审计能力,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均能满足
公司审计工作需求。续聘该机构有助于保障并提升公司审计工作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经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一致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报酬的议案》,同意
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表决结果:同意票 8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8453c5b-590f-4aa8-8438-5ae50a9e90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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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20│东方海洋(00208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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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海洋(00208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a100611-1f5e-49b2-97fa-ef380ae831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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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20│东方海洋(002086):东方海洋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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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海洋(002086):东方海洋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a4a1ca8-13ff-4a68-b51f-b1ef3ab31b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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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20│东方海洋(002086):东方海洋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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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海洋(002086):东方海洋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3905819-49b1-4803-944a-b41c9a69a9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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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20│东方海洋(002086):关于东方海洋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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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海洋(002086):关于东方海洋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a9fa32a-89c1-484a-8d38-95511bc937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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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20│东方海洋(002086):关于为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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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流
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自 2025年 7月 1日起,继续为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海食品”
)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最高限额不超过 8,000万元额度的担保,担保期限一年。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公司为山海食品
担保余额为 470.00万元。
公司前期为山海食品提供的授信担保将于 2026年 6月 30日到期。为提高决策效率,使山海食品经营活动健康有序进行,公司董
事会建议,自 2026年 7月1日起为山海食品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不超过 8,000万元额度的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蓝德路 6号
成立日期:2002年 11月 21日
法定代表人:刘海勇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未经
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水产品零售;金属工具制造;包装专用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水产品收购;水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鲜肉批发;鲜肉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鲜蛋零售;鲜
蛋批发;包装专用设备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日用百货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基本财务状况: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山海食品资产总额为 60,065,595.93 元,负债总额为 1
3,932,764.68元(其中流动负债为 13,675,762.17 元),净资产为 46,132,831.25 元。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485,934.53元,
利润总额 1,217,783.00元。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公示信息,山海食品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董事会意见
《关于为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已于 2026年 4月 28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
山海食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决策和经营管理由公司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上述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
司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
次担保事项没有反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山海食品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额度的担保,若担保金额达到该额度的上限
8,000万元,将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6.25%。上述对外担保中,公司为子公司担保的债务部分已逾期。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5cdaf30-85ae-4af4-be73-1893c527ca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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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9│东方海洋(002086):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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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海洋(002086):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954b1f8-46d6-41b8-a8d4-147a05df86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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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9│东方海洋(002086):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文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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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海洋(002086):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文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3846222-1ec0-4554-944d-01326d9448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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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9│东方海洋(002086):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家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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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海洋(002086):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家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e18d617-7454-44ee-b361-6be8326409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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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9│东方海洋(002086):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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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5年独立董事的独立
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于江、李家强、文钊的任职经历、持股情况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
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f30dad7-5ecc-4ee4-84fa-7b4e7a9d1b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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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9│东方海洋(002086):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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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海洋(002086):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9c9a918-c682-44d1-8740-c3d65adb3f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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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9│东方海洋(002086):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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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且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
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和信审字(2026)第000583号】,公司 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152,680,548.13元,其中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85,588,326.38元,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681,533,545.61元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283,320,806.21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 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81,533,545.61元
。
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且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52,680,548.13 -190,379,059.47 1,749,600,271.35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681,533,545.61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283,320,806.21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468,846,887.9167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是 ?否
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2026年仍处于经营恢复与业务拓展关键阶段。同时,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拓展及研发对
资金的需求较大,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需要,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且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d2ee066-4415-47c6-8d5d-d034e3e492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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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6│东方海洋(002086):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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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海洋(00208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d53957f-0ce7-46a7-bb19-563dff2400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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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6│东方海洋(00208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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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海洋(00208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3bb7ba6-840e-4d83-873e-bcd686c44c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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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6│东方海洋(002086):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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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海洋(002086):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c9f501d-107f-4b9b-bce2-362a9063eb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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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东方海洋(002086):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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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兼海洋事业部总裁唐积玉先生的书面辞职
报告。唐积玉先生因其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兼海洋事业部总裁职务,其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唐积玉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
之日起生效。离任后,唐积玉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积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唐积玉先生的工作已妥善交接,其离任
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唐积玉先生在任职期间专业勤勉,恪尽职守,几十年如一日为公司长远发展与规范运作耕耘奉献,在此,公司董事会对唐积玉先
生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备查文件
唐积玉先生的《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44481e0b-771e-45f0-84ad-da24e831df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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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9:46│东方海洋(002086):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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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海洋(002086):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eb791eef-d098-49d6-b632-56f99a734d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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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15:47│东方海洋(002086):诉讼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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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支持深圳前海道胜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烟台高新区分公司(以下简称“前
海道胜”)的监督申请。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撤销支付本金3,000万元、逾期使用费(以3,00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8年9月17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
之日,并扣除山东东方海洋集团公司已经完成支付的6万元)、律师费20,000元、保险费135,450元,与其他被告共同承担案件受理费1
92,577元。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认为本案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律监督条件,对其申请决定不予支持。
本次决定结果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损益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诉讼案件进
展后续,并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案件基本情况概述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1日披露了《诉讼及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
3-110),公司收到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烟台市中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3)鲁 06民撤 6号】【第三
人撤销之诉】,获悉原告北京汉业科技有限公司向烟台市中院提出诉讼请求:1、撤销烟台市中院【(2020)鲁 06民初 153号】民事判
决书第三项中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内容;2、本案、原案诉讼费用均由被告承担。烟台市中院作出判决:1、撤销烟台市中院【(2
020)鲁 06民初 153号】民事判决书第三项中关于被告公司对被告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二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
偿责任,并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追偿的部分内容。2、变更烟台市中院【(2020)鲁 06民
初 153号】民事判决书第四项内容为:被告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返还保理融资款本金和逾期使用费后或被告于雁冰、被告车轼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前海道胜应将应收账款及其项下的权利返还给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应收账款项下的债务人烟台屯德水
产有限公司对前海道胜的还款责任—予以免除;3、撤销烟台市中院【(2020)鲁 06民初 153号】民事判决书中关于案件受理费 192,5
77元,由公司负担部分。案件受理费 192,577元,由被告公司、前海道胜、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屯德水产有限公司、于
雁冰、车轼共同承担。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披露了《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76),公司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山
东省高院”)出具的《传票》【(2023)鲁民终 1596号】,本案定于 2024年 1月 9日开庭审理。
公司于 2024 年 2月 6日披露了《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公司收到山东省高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
3)鲁民终 1596号】,判决:驳回前海道胜的上诉,维持原判。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2日披露了《诉讼及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公司于 2024 年 7月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
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4)最高法民申 4134号】,获悉再审申请人前海道胜不服山东省高院
【(2023)鲁民终 1596号】民事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已立案审查。公司于 2024年 9月收到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2024)最高法民申4134号】,裁定:驳回前海道胜的再审申请。公司于 2025年 4月收到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通知书
》【鲁检民监(2025)58号】,前海道胜不服山东省高院【(2023)鲁民终1596号】民事判决,向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山东省人
民检察院已于 2025年3月 25日决定受理。
二、案件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鲁检民监(2025)58号】,前海道胜不服山东省高院【(2023)鲁民
终 1596号】民事判决,向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本案现已审查终结。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八十九条的的
规定,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支持前海道胜的监督申请。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认为本案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律监督条件,对其申请决定不予支持。本次决定结果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
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损益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上述诉讼案件进展后续,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鲁检民监(2025)58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9bb7bab2-c46c-4f20-81a1-bf982fe9d5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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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00:00│东方海洋(00208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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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海洋(00208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0/2d36f7da-1737-4659-aaf8-2bf4f01cb4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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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00:00│东方海洋(00208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国元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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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海洋(00208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国元基金。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0/ab954f2b-ee5b-44a3-acfc-9e0e9e80c9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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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东方海洋(002086):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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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海洋(002086):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165af7e6-3dd8-4657-84e2-88953be3f1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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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5:47│东方海洋(002086):诉讼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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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第一批投资者诉讼案件其中4名原告(綦领颜、王玲丽、王艳芳、张晖)案件重一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4名原告合计对被告公司享有31,128,243.49元债权以及被告公司合计负担案件受理费265,030元。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前期已根据原审判决情况计提预计负债,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
。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第一批投资者诉讼案件
1.案件基本情况概述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19年 9月 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9号),部分中小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2日披露了《诉讼及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第一批投资者诉讼案件中,4名原告王玲丽、
綦领颜、张晖、王艳芳与被告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公司于 2024年 12月份收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青岛中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民事判决书》【(2023)鲁 02民初 1161号】判决如下:原告王玲丽对被告公司享有 6,045,016.2
7元债权。案件受理费 54,115元,由被告公司负担,因案件受理费原告王玲丽已预交,被告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给
付原告王玲丽。《民事判决书》【(2023)鲁 02民初 1162号】判决如下:原告张晖对被告公司享有 8,587,203.41元债权。案件受
理费 71,910元,由被告公司负担,因案件受理费原告张晖已预交,被告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给付原告张晖。《民
事判决书》【(2023)鲁 02民初 1163号】判决如下:原告綦领颜对被告公司享有 9,714,100.07元债权。案件受理费 79,799元,由
被告公司负担,因案件受理费原告綦领颜已预交,被告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给付原告綦领颜。《民事判决书》【(20
23)鲁 02民初 1165号】判决如下:原告王艳芳对被告公司享有 6,914,154.81元债权。案件受理费 60,199元,由被告公司负担,因
案件受理费原告王艳芳已预交,被告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给付原告王艳芳。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份针对案件一审
判决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山东高院”)提起上诉。2025年 2月份,公司收到山东高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5)
鲁民终 176号—179号】,山东高院已接到公司诉王玲丽、綦领颜、张晖、王艳芳与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上诉状,经审查认
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决定立案审理。公司于 2025年 4月份收到山东高院《传票》【(2025)
鲁民终 176号—179号】,定于 2025年 4月 16日开庭审理。2025年 5月份,公司收到山东高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山东高院因
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作出裁定:《民事裁
定书》【(2025)鲁民终 176号】裁定如下:一、撤销青岛中院【(2023)鲁 02民初 1161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青岛中院重
审。上诉人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 54,115 元予以退回。《民事裁定书》【(2025)鲁民终 177号】裁定如下:一、撤销青岛中
院【(2023)鲁 02民初 1162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青岛中院重审。上诉人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 71,910元予以退回。《
民事裁定书》【(2025)鲁民终 178 号】裁定如下:一、撤销青岛中院【(2023)鲁 02 民初 1163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青
岛中院重审。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 79,799元予以退回。《民事裁定书》【(2025)鲁民终 179号】裁定如下:一、撤销青岛
中院【(2023)鲁 02民初 1165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青岛中院重审。上诉人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 60,199元予以退回
。
2.案件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青岛中院《民事判决书》【(2025)鲁 02民初 705号—708号】,判决对于4名原告的诉讼请求部分成立,青岛
中院予以部分支持。《民事判决书》【(2025)鲁 02民初 705号】判决如下:原告王玲丽对被告公司享有 6,019,445.99元债权。案
件受理费 54,115 元,由原告王玲丽负担 179元,由被告公司负担 53,936 元。《民事判决书》【(2025)鲁 02民初 706号】判决
如下:原告张晖对被告公司享有 8,550,879.74元债权。案件受理费 71,910元,由原告张晖负担 254元,由被告公司负担 71,656元
。《民事判决书》【(2025)鲁 02 民初 707 号】判决如下:原告綦领颜对被告公司享有 9,673,009.66元债权。案件受理费 79,79
9元,由原告綦领颜负担 319元,由被告公司负担 79,480元。《民事判决书》【(2025)鲁 02民初 708号】判决如下:原告王艳芳
对被告公司享有 6,884,908.1 元债权。案件受理费 60,199 元,由原告王艳芳负担241元,由被告公司负担 59,958元。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上述案件公司已根据原审判决情况计提相应预计负债,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5)鲁 02民初 705号、(2025)鲁 02民初 706号、(2025)鲁 02民初 7
07号、(2025)鲁 02民初 708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a9f054fd-f6ff-418c-a03f-f36cc033dd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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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15:47│东方海洋(002086):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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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今年对公司的业绩影响较小,本次获批上市的幽门螺杆菌(HP)抗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的投
产及对公司业绩的后续影响具有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 本次产品获证后还未投入生产,其实际销售情况受市场拓展力度及市场实际需求等多重因素影响,目前尚无法预测上述获批
产品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具体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请广大投资者充分阅读本公告正文表述的相关风险事项,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幽门螺杆菌(HP)抗原检
测试剂盒(胶体金法)于近日取得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注册批准,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具体情况如下:
一、产品信息
1、幽门螺杆菌(HP)抗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
产品名称 幽门螺杆菌(HP)抗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
注册证编号 国械注准 20263400136
注册人名称 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证有效期 2026年 1月 19日至 2031年 1月 18日
适用范围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性检测人粪便样本中的幽门螺杆菌抗原。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产品获准上市,进一步丰富了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临床检测领域的产品线。
但鉴于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今年对公司的业绩影响较小,上述产品的投产以及对公司业绩的后续影响具有不确定性,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同时,上述产品获证后还未投入生产,其实际销售情况受市场拓展力度及市场实际需求等多重因素影响,目前尚无法预测上述产
品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具体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风险提示
鉴于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今年对公司的业绩影响较小,上述产品的投产及对公司业绩的后续影响具有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述产品获证后还未生产,其实际销售情况受市场拓展力度及市场实际需求等多重因素影响,目前尚无法预测上述产品对公司未
来业绩的具体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2/6518365e-84b2-4a50-86ef-09504fa434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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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8:24│东方海洋(00208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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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关于选举张中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未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5年 12月 26日(星期五)上午 9:30。(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12月 26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6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6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1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5.会议召集人: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代行)刘洪涛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94人,代表股份 790,662,2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36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67,200,1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3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92人
,代表股份 723,462,1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931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92人,代表股份 299,561,0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9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67,200,1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30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
东 690人,代表股份 232,360,9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615%。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未通过《关于选举张中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68,053,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024%;反对363,107,1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45.9244%;弃权159,501,9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7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8,053,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820%;反对5,44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82%;弃权26,061,25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6998%。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未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鑫同律师事务所杨苹苹律师、曹蕾律师对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并发表如下结论意见:本所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山东鑫同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7/b50f3682-26e9-4ce1-8fcf-519235d18d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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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8:20│东方海洋(00208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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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海洋(00208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7/b233ef97-b1d6-4fd9-90ae-78956f909d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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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9:21│东方海洋(00208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触及1%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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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海洋(00208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触及1%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90bb80e6-4ef5-4de2-981e-c69ab3da4e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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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9:21│东方海洋(00208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国元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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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海洋(00208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国元基金。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d14e2829-cc1e-45ce-b007-459323fcce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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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6:37│东方海洋(002086):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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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海洋(002086):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5/8d88e618-f0f3-4c2c-a621-01e19388e1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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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20:26│东方海洋(00208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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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海洋(00208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4/b11bc0b5-b9df-4a07-b32e-6430e40488b8.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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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东方海洋: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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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08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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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东方海洋: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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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08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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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东方海洋: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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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699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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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东方海洋: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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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30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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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东方海洋: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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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156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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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东方海洋: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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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156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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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东方海洋: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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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8/12215230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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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东方海洋: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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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1/12210824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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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ST东洋: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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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24756.PDF
〖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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