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77 大港股份 更新日期:2025-08-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7-28 18:22 │大港股份(00207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
│2025-07-28 18:21 │大港股份(002077):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7-28 18:19 │大港股份(00207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7-28 18:19 │大港股份(002077):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
├─────────┼──────────────────────────────────────────────┤
│2025-07-28 18:19 │大港股份(002077):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 │
├─────────┼──────────────────────────────────────────────┤
│2025-07-28 18:19 │大港股份(00207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
├─────────┼──────────────────────────────────────────────┤
│2025-07-28 18:19 │大港股份(002077):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
├─────────┼──────────────────────────────────────────────┤
│2025-07-28 18:19 │大港股份(002077):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
├─────────┼──────────────────────────────────────────────┤
│2025-07-28 18:19 │大港股份(002077):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
├─────────┼──────────────────────────────────────────────┤
│2025-07-28 18:19 │大港股份(002077):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
└─────────┴──────────────────────────────────────────────┘
─────────┬────────────────────────────────────────────────
2025-07-28 18:22│大港股份(00207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大港股份(00207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4e609bf3-ad3e-4793-9b1e-3df5347363eb.PDF
─────────┬────────────────────────────────────────────────
2025-07-28 18:21│大港股份(002077):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年 7月 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
料于 2025年 7月 23日以微信、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 7 人,实际参加
表决的董事为 7 人,公司董事长安明亮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
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20)和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刊载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刊载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刊载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刊载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刊载于 2025年 7月 29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董事离职管理制度》,该制度刊载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8/bedd8f34-85d8-43e6-bf61-1be68154e460.PDF
─────────┬────────────────────────────────────────────────
2025-07-28 18:19│大港股份(00207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8月 13日(星期三)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月 13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
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年 8月 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
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
委托书详见附件 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镇江经开区港南路401号经开大厦11层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11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5.00 关于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5年7月2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议案1-3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8月11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30时-5:00时)。
2、登记地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通讯地址:江苏镇江经开区港南路401号经开大厦11层),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
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8月11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5)邮编:212132 传真号码:0511-88901188
4、会议费用情况: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联系电话:0511-88901009 联系人:刘洁、石玫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
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8/4c4a737d-8f1b-4955-9d93-60280f325066.PDF
─────────┬────────────────────────────────────────────────
2025-07-28 18:19│大港股份(002077):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
大港股份(002077):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111811ba-d7d1-4c1f-b7b3-7a2c9e588f75.PDF
─────────┬────────────────────────────────────────────────
2025-07-28 18:19│大港股份(002077):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
─────────┴────────────────────────────────────────────────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以及职工董事。
第三条 公司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形式选举或更换,董事可以在任期
届满前由股东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解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辞职。董事离任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办理离
任手续。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五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时间、辞职原因、
辞去的职务以及辞职后是否继续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继续任职的情况)等情况,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
任生效。
独立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者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
明。
第六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其因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
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
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出现上述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七条 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的相关情况,并说明原因及影响。涉及独立董事辞职的,需说明是
否对公司治理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第八条 公司独立董事不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或者不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的,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辞去职务。未提出辞
职的,董事会知悉或者应当知悉该事实发生后应当立即按规定解除其职务。
第九条 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的,公司应当依法解除其职务。
第十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应在离职后两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其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账户、离职时间
等个人信息。
第三章 离职董事的责任及义务
第十二条 董事辞任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于离职生效后 3 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离职董事应基于诚信原则
、以确保公司运营不受影响为前提,完成工作交接,交接过程由董事会秘书监交,交接记录存档备查。
第十三条 董事辞任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的一年之内仍然有效,并不当然解除。
其对公司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其他内幕信息的保密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
第十四条 董事在任职期间作出的公开承诺,无论其离职原因如何,均应继续履行。若董事离职时尚未履行完毕公开承诺,离职
董事应在离职前提交书面说明,明确未履行完毕承诺的具体事项、预计完成时间及后续履行计划,公司在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督促离
职董事履行承诺。
第十五条 离职董事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职而免除或者终止。
第十六条 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而致使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离职董事因违反《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离职董事的持股管理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十九条 离职董事的持股变动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公司董事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二)公司董事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如公司董事所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一千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该款转让比例的限制;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规定。
第二十条 离职董事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数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二十一条 离职董事的持股变动情况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监督,如有需要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441f3320-1fa3-4ba0-bc1a-b0df51e2c7a8.PDF
─────────┬────────────────────────────────────────────────
2025-07-28 18:19│大港股份(00207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
大港股份(00207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b6dad79c-92a0-456f-a0bf-03b5d62640d3.PDF
─────────┬────────────────────────────────────────────────
2025-07-28 18:19│大港股份(002077):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
大港股份(002077):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23ff1933-8f22-49fd-b76b-3f09ff51cb2d.PDF
─────────┬────────────────────────────────────────────────
2025-07-28 18:19│大港股份(002077):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
大港股份(002077):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cfdd1303-fb27-4394-938a-caa69271bc4f.PDF
─────────┬────────────────────────────────────────────────
2025-07-28 18:19│大港股份(002077):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
大港股份(002077):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560cae8d-73e1-4fa6-b387-f06416de08d0.PDF
─────────┬────────────────────────────────────────────────
2025-07-28 18:19│大港股份(002077):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
大港股份(002077):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9e18c32d-48d5-43ad-992e-cbea98c1a597.PDF
─────────┬────────────────────────────────────────────────
2025-06-03 16:15│大港股份(002077):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港诚国贸债转股增资并转让其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
一、交易概述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1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港诚国贸债转股增资并转让其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对镇江出口加工
区港诚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港诚国贸”)59,601,968.31元债权对其增资,增资价格为每 1元债权转为对港诚国贸的
1元注册资本,港诚国贸注册资本由 35,500,000.00 元增加至 95,101,968.31 元;增资后,公司将所持港诚国贸 100%股权以评估价
144.75万元转让给镇江出口加工区城投物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物资”),转让完成后,港诚国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 4月 17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港诚国贸债
转股增资并转让其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二、进展情况
2025年 5月 16 日,本次对港诚国贸债转股增资并转让其 100%股权事项获得了国资主管部门批准备案,2025年 5月 23 日,公
司完成了对港诚国贸债转股增资的工商变更,并取得了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港诚国贸注册资本由 3
,550.00万元变更为 9,510.1968万元。
2025 年 5 月 29 日,公司与城投物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2025 年 6 月 3日,港诚国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镇江
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详细信息如下:
名称:镇江出口加工区港诚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9,510.1968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6年3月20日
法定代表人:任克凡
住所: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竹路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装卸搬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