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74 国轩高科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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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50 │国轩高科(002074):关于公司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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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20:04 │国轩高科(00207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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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59 │国轩高科(002074):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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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15 │国轩高科(002074):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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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52 │国轩高科(002074):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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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17:03 │国轩高科(002074):关于中期票据发行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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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6:31 │国轩高科(002074):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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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4 │国轩高科(002074):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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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3 │国轩高科(002074):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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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3 │国轩高科(002074):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专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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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50│国轩高科(002074):关于公司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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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002074):关于公司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7c1d4765-8f45-451a-8eea-8533bca431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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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20:04│国轩高科(00207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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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00207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5f4130d6-4365-4a88-bdb4-690c97bf14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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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59│国轩高科(002074):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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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唐方律师、杨裕民
律师(以下合称“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会”)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予以了核查、验证。在进行核查验证过程中, 公司已
向本所保证, 公司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 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
和有效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 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 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发表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法律法规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
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4SH7200124/DT/cj/cm/D51
在此基础上, 本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根据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公告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股东会召开二十日
之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公司董事会已在会议公告等文件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股权登记
日等事项, 并在会议公告中列明了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21日14:30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 566号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环球会议厅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1日上午 9:15至 9:
25, 9:30至 11:30和下午 13:00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1日上午 9:15至当
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基于上述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关于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召集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大众中国”)与南京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控股”, 更名前的名称为“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李缜先生
、李晨先生(国轩控股、李缜先生、李晨先生以下合称“创始股东方”)签署的
股东协议和补充协议, 在符合该等协议约定的前提下, 自大众中国对公司战略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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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相关股份均登记至大众中国名下起 72 个月内或大众中国自行决定的更长期间内, 大众中国将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部
分公司股份的表决权, 以使大众中国的表决权比例比创始股东方的表决权比例低至少 5%。基于前述约定并根据大众中国出具的授权
委托书, 大众中国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17,609,618股。大众中国的表决权比例比创始方股东的表决权比例低至少 5%, 符合双方就
表决权安排达成的约定,
本次表决权安排合法、有效。
根据公司提供的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统计资料和相关验证文件, 以及本次现场及网络投票的合并统计数据, 参加本次股东
会现场会议(包括视频出席)及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1479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573,103,831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6.0557%。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
会。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境外上市全球存托凭证(以下简称“GDR”)持有人委托代表 0人,
代表股份 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
基于上述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包括视频出席)、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以记名投票的方
式对会议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公司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 深圳证券交易
所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 公司根据相关规则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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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结果。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572,111,909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69%;
反对 797,722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92%; 弃权 194,2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9%
。
2.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572,033,009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32%;
反对 877,622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1%; 弃权 193,2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7%
。
3.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572,125,817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93%;
反对 843,014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71%; 弃权 135,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6%
。
4.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572,155,409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45%;
反对 816,322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24%; 弃权 132,1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1%
。
5.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571,459,096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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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 1,258,592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96%; 弃权 386,143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4%
。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情况和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262,334,593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12%;
反对 945,299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88%; 弃权 158,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0%
。
7.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提前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572,080,709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15%;
反对 876,822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0%; 弃权 146,3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5%
。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572,026,609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20%;
反对 879,222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4%; 弃权 198,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5%
。
9.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572,053,109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67%;
反对 873,822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5%; 弃权 176,9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8%
。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实施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572,035,217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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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 916,614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99%; 弃权 152,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6%
。
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汇总表决结果, 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均获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其中, 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
利符合相关约定, 审议相关议案时, 不存在应回避而未回避表决的情形。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中需特别决议的议案, 已经出席股东会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会议案中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公司已对
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单独统计并予以公布。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关于本次会议的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
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405ce92b-1598-4d83-ab99-668d3584fe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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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15│国轩高科(002074):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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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 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2
),公司决定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切实保护广大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21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5月 21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
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
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 566号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环球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00 关于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 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5.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情况和 2026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00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提前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9.00 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10.0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与考核实施办法》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
述议案中,议案 8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
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中,议案 2-10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 2025年年
度股东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
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
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5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6:3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 566号公司证券事务中心。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玉菊
电话:0551-62100213
传真:0551-62100175
邮箱:gxgk@gotion.com.cn
邮政编码:230051
5、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eb43ddaa-7732-41e4-a094-4eede9d011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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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52│国轩高科(002074):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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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2025年年度
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建立良好沟通机制,让广大投资者能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战略等,公司拟
举办 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业绩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方式
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下午 15:00-17:00。
召开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
投资者参与方式:
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参与本次业绩
说明会。
二、公司出席人员
公司拟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缜先生,独立董事王枫先生,董事会秘书汪泉先生,财务负责人张
一飞先生。
三、投资者问题征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公司
欢迎广大投资者于 2026年5月 15日(星期五)17:30前访问 http://irm.cninfo.com.cn,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本次业绩说明会
页面进行提问(活动页面将于活动开始前五个交易日对外发布,发布之后投资者即可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
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e91b0dee-a7c2-44b0-ab9e-ec05a73e81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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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17:03│国轩高科(002074):关于中期票据发行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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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年 8月 27日和 2024年 11月 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
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
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亿元(含 20亿元)的中期票据和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含 10
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根据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GN8号和中市协注〔2025〕GN9号),交易商
协会决定接受公司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成功发行 2026年度第二期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品种为中期票据,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8亿元,募集资金已于 20
26年 4月 29日全额到账。发行结果具体如下:
债券名称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简称 26国轩高科
2026年度第二期绿色科 GN002(科创债)
技创新债券
债券代码 132680055 期限 3年
起息日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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