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73 软控股份 更新日期:2025-08-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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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11 │软控股份(00207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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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5:50 │软控股份(002073):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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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5:47 │软控股份(002073):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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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5:47 │软控股份(002073):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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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6:52 │软控股份(002073):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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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6:26 │软控股份(00207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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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软控股份(002073):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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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软控股份(002073):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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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软控股份(002073):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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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5:47 │软控股份(002073):关于参加2025年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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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11│软控股份(00207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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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
”或“《激励计划》”)有1名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00,000股予以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
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近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提交了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申请。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经中登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情况简介
1、2023年7月1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
2、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7日,公司对《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
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披露了《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2)《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3-043)。
3、2023年8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就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3
年8月16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4
6)。
4、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8月28日,向符合条件的51
名激励对象授予3,7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0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
象名单及授予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10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至此,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向51名激励对象授予3,7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为4.00元/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10月20日上市。
6、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51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75.00万股。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
7、2024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0,000股予以回购注销
。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截至2025年3月19日
,公司已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03)。
8、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00,000股予以回购注销。
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截至2025年7月21日,公司已在中
登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
39)。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注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因激励对象朱明煊主动辞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00,00
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00,000股,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总数的0.8%,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3%。
2、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014,309,8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
为2024年6月7日。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7日实施完毕。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
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同时根据《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若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收的,应作为应付股利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
,则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公司进行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时,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
股利由公司代收,回购注销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时不再发放对应现金股利,故公司无需对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
格进行调整。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4.00元/股,回购总金额为1,200,000元。上述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3、验资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的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
25)第030013号)。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019,719,131股变为1,019,419,131股。
4、本次回购注销及注销的完成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减(股) 数量(股)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 28,668,450 2.81 -300,000 28,368,450 2.78
份
二、无限售条件股 991,050,681 97.19 0 991,050,681 97.22
份
三、股份总数 1,019,719,131 100 -300,000 1,019,419,131 100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回购注销的股票300,000股,占本激励计划合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比例为0.8%,占回购注销前总股本比例为0.03%。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不影响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
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2/960f537e-d571-4d15-9475-3457d8944a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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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5:50│软控股份(002073):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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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控股份(002073):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4/c2c19e22-9dc7-4bd5-b09f-545e24b26d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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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5:47│软控股份(002073):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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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1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6月13日上午
9点30分在公司研发大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所有董事均现场出席。公司
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官炳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实施完毕,根据《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为 5.924元/股。
《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关联董事官炳政、张垚、杨慧丽、李云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弃权 0票、反对 0 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5e0f8661-e9ef-4ce2-ad8b-5b9f6365a4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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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5:47│软控股份(002073):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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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控股份(002073):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68a2ee2c-3c98-48fb-aa3c-e33266814d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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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6:52│软控股份(002073):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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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公司2025年4月20日总股本1,0
19,541,7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预计共派
发现金红利101,954,172.30元(含税)。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等原因导致公司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自主行权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由1,019,541,723股增加至1,019,
631,531股。公司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因此,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19,631,531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计人民币101,963,153.10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距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1,019,631,5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
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册
1 01*****072 袁仲雪
2 08*****518 青岛瑞元鼎辉控股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27日至登记日:2025年6月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对以上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回购价格以及权益数量进行调整,公司届时将按照相关
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软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青岛市市北区郑州路43号软控研发中心
咨询联系人:孙志慧
咨询电话:0532-84012387
传真电话:0532-84012387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7/f743a453-3de5-496c-b5b6-6445912954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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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6:26│软控股份(00207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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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并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00,000股予以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5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19,541,723股变更为1,019,241,723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19,541,723元变更为
人民币1,019,241,723元。上述股本变动以截至2025年3月20日公司总股本测算,具体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
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
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提供相关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9:00-12:0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志慧
联系电话:0532-84012387
电子邮箱:sunzh@mesnac.com
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北区郑州路43号软控研发中心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
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信函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邮件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请在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25578f1b-bee7-4f69-bef0-b8727ac318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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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软控股份(002073):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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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控股份(002073):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84263c5c-d8f9-40d5-abdb-2e1d788feb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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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软控股份(002073):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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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控股份(002073):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9ae042ea-08a8-4eff-9d5f-ad8237fbc7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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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软控股份(002073):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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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5月19日16点
00分在公司研发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所有董事均现场出席。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官炳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官炳政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以下议案经逐项审议,董事会
成员一致同意公司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名单: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班耀波先生、王荭女士、杨慧丽女士三人,班耀波先生为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为王荭女士、张伟先生、李云涛先生三人,王荭女士为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为班耀波先生、张伟先生、官炳政先生三人,班耀波先生为主任委员;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为官炳政先生、张伟先生、王荭女士三人,官炳政先生为主任委员。
上述各委员会成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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