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72 凯瑞德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0-30 19:12 │凯瑞德(00207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
│2025-10-30 19:11 │凯瑞德(002072):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30 19:10 │凯瑞德(00207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30 19:09 │凯瑞德(00207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10-30 19:09 │凯瑞德(002072):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30 19:09 │凯瑞德(002072):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
├─────────┼──────────────────────────────────────────────┤
│2025-10-30 19:09 │凯瑞德(002072):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
├─────────┼──────────────────────────────────────────────┤
│2025-10-30 19:09 │凯瑞德(002072):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
├─────────┼──────────────────────────────────────────────┤
│2025-10-30 19:09 │凯瑞德(002072):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
│2025-10-30 19:09 │凯瑞德(002072):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
└─────────┴──────────────────────────────────────────────┘
─────────┬────────────────────────────────────────────────
2025-10-30 19:12│凯瑞德(00207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凯瑞德(00207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2ea0445a-38eb-4c4f-a8dc-981237a28480.PDF
─────────┬────────────────────────────────────────────────
2025-10-30 19:11│凯瑞德(002072):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凯瑞德(002072):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f08acf29-1987-4dd5-9c3c-e5c2bdbf83c4.PDF
─────────┬────────────────────────────────────────────────
2025-10-30 19:10│凯瑞德(00207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凯瑞德(00207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a1044cd6-5f6d-4f93-a280-9c029785bf72.PDF
─────────┬────────────────────────────────────────────────
2025-10-30 19:09│凯瑞德(00207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1月 17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1月 17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月 17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1月 11日
7、出席对象:
(1)于 2025年 11月 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1号新保利大厦 12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所有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度的议案》 子议案数(5)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则>的议案》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则>的议案》
2.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2.04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2.05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提案 1.00、提案 2.00 之子议案2.01 及 2.02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
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二)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
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
或通讯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通讯方式以2025年11月14日下午16: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
大街1号新保利大厦12层,邮编:100085。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会期一天,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53387227
联系人:朱小艳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
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
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de30c435-12d6-4d22-a4ad-8af5501cc41f.PDF
─────────┬────────────────────────────────────────────────
2025-10-30 19:09│凯瑞德(002072):2025年三季度报告
─────────┴────────────────────────────────────────────────
凯瑞德(002072):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efe4ba43-f0f2-49f9-91e2-2f8664325ecf.PDF
─────────┬────────────────────────────────────────────────
2025-10-30 19:09│凯瑞德(002072):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
凯瑞德(002072):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8fcffad1-2e66-47fc-bf21-208d94cc6c71.PDF
─────────┬────────────────────────────────────────────────
2025-10-30 19:09│凯瑞德(002072):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
凯瑞德(002072):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8f9ef1cf-3649-4627-862f-4e0b6d0d8a69.PDF
─────────┬────────────────────────────────────────────────
2025-10-30 19:09│凯瑞德(002072):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
凯瑞德(002072):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38b1521e-a163-44d2-b706-5ac50cd4bfb4.PDF
─────────┬────────────────────────────────────────────────
2025-10-30 19:09│凯瑞德(002072):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凯瑞德(002072):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a8669ec6-6cad-46b0-85bd-a2d6a216c2de.PDF
─────────┬────────────────────────────────────────────────
2025-10-30 19:09│凯瑞德(002072):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
凯瑞德(002072):公司章程(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b0014bfb-5f02-48d5-bcc3-5c2210f09b78.PDF
─────────┬────────────────────────────────────────────────
2025-10-30 19:09│凯瑞德(002072):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
第一条 为规范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职责,规范董事会秘书行为,保护投资者
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三年,可连续聘任。公司董事或者其它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做
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做出。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
证公司有关信息及时、合法、真实和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为:
(一)应当由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的自然人担任;
(二)必须通过专业培训或资格考核;
(三)有一定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并具有良好的处理公共事务的能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二)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三)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对上市公司及董事会负责,其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
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五)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等有关主体及时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
(六)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
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
(七)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
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地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八)负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的管理事务等;
(九)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第十条 上市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
利的条件,董事、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相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工作。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
司与信息披露有关的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
资料和信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需披露的,报经董事会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实施。
第十一条 应有关部门及股东要求,须了解相关事项时,相关部门及下属企业应确保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资料。提供资
料产生差错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时,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二条 公司所有文件原则上应统一存档,如因工作需要确须由个人临时使用的文件(原件或复印件),使用人应妥当、安全
地存放和使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交还统一保存。
第十三条 公司设立相应的信息披露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第十四条 公司的有关人员在制作公司资料时,应严守秘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工作情况以及有关数据。
第十五条 公司所有员工应严格按照各自的岗位职责恪尽职守,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在职责范围内相互配合。
第十六条 负责信息披露的部门应保证对外联系通畅。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如辞职或被解聘,公司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分理由,不得无故解聘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者辞职时,公司应当
及时说明原因并公告。董事会秘书有权就被公司不当解聘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向深交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第十九条 董事会秘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终止对其的聘任:
(一)出现本细则第七条第二款所规定的情形之一;
(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三)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四)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其他相关规定或者公司章程,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第二十条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时应当与其签订保密协议,要求其承诺在任职期间以及在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
息公开披露为止,但涉及公司违法违规的信息除外。
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当接受董事会的离任审查,将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及其他待办理事项,在公司的监督下移交。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备案,同时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人选。公司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并在代行后的六个月内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与《公司章程》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的,以后者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989e8611-ad26-428d-a897-276813294a03.PDF
─────────┬────────────────────────────────────────────────
2025-10-30 19:09│凯瑞德(002072):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
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
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
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是指由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
,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出现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 年修订)》等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的相关要求,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三)其他年报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不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
的内容与格式》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四)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五)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的实际数据和指标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的情形。
第五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公司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实施责任追究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
(二)有责必问、有错必究原则;
(三)权力与责任相对等、过错与责任相对应原则;
(四)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原则。
第二章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的认定及处理程序
第六条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是指足以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做出正确判断的会计差错。
财务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一)涉及资产、负债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二)涉及净资产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三)涉及收入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四)涉及利润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五)会计差错金额直接影响盈亏性质;
(六)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更正;
(七)监管部门责令公司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存在的差错进行改正。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七条 公司对以前年度已经公布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更正,需要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
后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第八条 对前期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存在差错进行更正的信息披露,应遵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九条 当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时,审计部应收集、汇总相关
资料,调查责任原因,进行责任认定,并拟定处罚意见和整改措施。内审部门形成书面材料详细说明会计差错的内容、会计差错的性
质及产生原因、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务指标、会计师事务所重新审计的情况、重大会计差错
责任认定的初步意见。之后,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对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做出专门决议。
第三章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及处理程序
第十条 业绩预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存在重大差异:
(一)业绩预告预计的业绩变动方向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不一致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包括以下情形:原先预计亏损,实际盈
利;原先预计扭亏为盈,实际继续亏损;原先预计净利润同比上升,实际净利润同比下降;原先预计净利润同比下降,实际净利润同
比上升。
(二)业绩预告预计的业绩变动方向虽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一致,但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出原先预计的范围达 20%以上且不能
提供合理解释的。
第十一条 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的实际数据和指标的差异幅度达到 20%以上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认
定为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
第十二条 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存在如下情形的,认定为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一)未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更进行说明;
(二)未对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金额、原因等进行说明;
(三)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财务信息与会计报表信息存在数据或勾稽关系的重大差错的,重大差错认定标准参照本制度第六条
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