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69 獐子岛 更新日期:2025-07-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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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8:45 │獐子岛(002069):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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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8:44 │獐子岛(00206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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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6:43 │獐子岛(002069):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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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6:35 │獐子岛(002069):关于对外挂牌出租部分资产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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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9:20 │獐子岛(002069):獐子岛渔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涉及其持有的应收账款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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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9:20 │獐子岛(002069):关于全资子公司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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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9:19 │獐子岛(00206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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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9:17 │獐子岛(002069):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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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9:16 │獐子岛(002069):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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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21:46 │獐子岛(00206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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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8:45│獐子岛(002069):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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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所接受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温波、王业子,出席了 2025年 7月 16日召
开的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
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法定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其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职精神对公司提供的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文件材料进行了核查
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5年 6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做出了召集本次股东会的决定,并于 2025年 6月 28日通过《证券时
报》、《 证 券 日 报 》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出《獐子岛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股东会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届次、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召开方式、会议股权登记日及出席对象、现场会议地
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其他事项以及备查文件等内容,且在本次股东会召开 15 日前以
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该会议通知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l、本次股东会现场会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 10:00 在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隆路 151号国合中心 8楼 1号会议室如期召开,
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会议通知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2、除现场会议外,公司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7月 16日 9:15-15:00。
3、公司董事长刘德伟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并主持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与会董事 9 人,一致推举董事张昱先生主
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 人,代表股份252,304,990股,占公司总股本 711,112,194股的 35.4803%;出
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有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件和材料,手续齐全,身份合法,代表股份有效,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提供的数据,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8 人,代表股
份8,146,250股,占公司总股本 711,112,194股的 1.1456%。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部分董事、全部监事、董事会秘书及本所律师。公司总裁、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表决事项已在《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
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由股东代表、监事、本所
律师负责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表决投票,由信息公司提供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公司在现场股东会结束后,
对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和信息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进行合并,并对持股 5%以下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的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全资子公司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9,758,39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795%;反对 603,15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6003%;弃权 12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765,945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986%;反对 603,150 股
,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498%;弃权 12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16%。
关联股东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09,960,000 股股份)、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50,008,900
股股份)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
1、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3、会议审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法定数额以上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仅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及《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股东会通知》、股东登记记录、股东名册、股东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现场表
决票及信息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以及本次股东会其他相关资料作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7/cfd4a2e2-cbd9-48c9-b01d-2da9c2b837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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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8:44│獐子岛(00206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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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德伟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并主持本次股东会,已向董事会请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在职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了董事张昱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7 月 16 日(星期三)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6 日9:15~15:00。
4、会议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港隆路 151 号国合中心 8 楼 1 号会议室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獐
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有 223 人,代表股份260,451,240 股,占公司总股本 711,112,194 股的 3
6.6259%。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 5 人,代表股份252,304,990 股,占公司总股本 711,112,194 股的 35
.480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8 人,代表股份 8,146,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711,112,194 股的 1.1456%;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219 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 10,489,895 股,占公司总股本 711,112,194
股的 1.475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温波律师、王业子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全资子公司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9,758,39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795%;反对 603,15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6003%;弃权 120,8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765,9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3.0986%;反对 603,15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5.7498%;弃权 12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151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大连盐化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9,960,000 股股份)、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50,008,900股股份)在本次股东会
上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其所代表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温波律师、王业子律师认为:
1、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3、会议审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法定数额以上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6/d2740a34-168d-42ca-b6dd-407b79cac7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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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6:43│獐子岛(002069):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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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002069):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5/a1fb1768-5fa7-40ba-9d6a-54aa021ead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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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6:35│獐子岛(002069):关于对外挂牌出租部分资产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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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挂牌出租部分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大连产权交易所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出租
所属相关资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挂牌出租部分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
二、交易进展情况
因第一次挂牌周期期满公司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公司于2025 年 6 月 12 日降低出租价格继续在大连产权交易所
公开挂牌,降低后的挂牌出租底价为 789.30 万元/年(资产评估值的 94%)。截至 2025 年 6 月 18 日该项目信息公告期间,根据
大连产权交易所通知,产生长海县泰泓水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泓水产”、“承租方”)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照产权
交易规则确定泰泓水产为出租标的承租方,出租标的年租金为人民币 789.30 万元/年,出租期限为 6 年。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经与承租方签订了《海域使用权租赁合同》、《资产交接单》,并收到了承租方首半年租金(394.65 万
元)和履约保证金(50 万元),本次交易主要程序完成,后续公司将配合承租方完成相关资产交付使用等手续事宜。本次交易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本次交易承租方与公司不构成关联人关系,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三、承租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长海县泰泓水产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3、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长海县广鹿岛镇柳条村新北屯 73 号
4、法定代表人:孙淑芳
5、注册资本:2,200 万(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24MA0QEKNQ0L
7、经营范围:海水养殖;海水捕捞;水产品收购、加工、运输、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8、主要股东:孙淑芳(持股比例 100%)。
9、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项目 2024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21
净资产 -479
营业收入 10
净利润 -82
10、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长海县泰泓水产有限公司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四、海域使用权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相关方
甲方(出租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长海县泰泓水产有限公司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 6 年,本合同生效且乙方支付首半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 20 个日历日内,甲乙双方进行租赁海域的交接,租赁期限
自交接之日起算。
(三)租金、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
(1)海域年租金为人民币 789.3 万元,乙方自合同签订 5 个工作日内支付半年海域租金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之
后每隔半年支付甲方半年海域租金直至租赁期满。
(2)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用以保证乙方履行本合同。
(四)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租赁收益,提高了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具体详见已披
露的《关于对外挂牌出租部分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
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大连产权交易所交易结果通知书。
2、海域使用权租赁合同。
3、大连产权交易所交易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1/15a15437-107d-4341-a49d-e63b85c1a7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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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9:20│獐子岛(002069):獐子岛渔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涉及其持有的应收账款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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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002069):獐子岛渔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涉及其持有的应收账款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8/73501d0e-bd24-4bad-a5a4-d1833a1847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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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9:20│獐子岛(002069):关于全资子公司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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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002069):关于全资子公司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8ea5eb8c-e875-4550-b9d2-289c33de54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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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9:19│獐子岛(00206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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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提
请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7 月 16 日(星期三)10:00-11: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7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6 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
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
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及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7 月 10 日(星期四)。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隆路 151 号国合中心 8 楼 1 号会议室
8、本次股东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全资子公司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上述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
司、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及股东代理人应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31)。上述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程序合法
、资料完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投票代理人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
股东账户卡、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投票代理人凭本人身
份证、加盖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5 年 7 月 11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3、登记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隆路 151 号国合中心 8 楼投资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
.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投票流程请见本股东会通知的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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