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67 景兴纸业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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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7:56 │景兴纸业(00206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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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9:06 │景兴纸业(002067):关于“景兴转债”摘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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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9:06 │景兴纸业(002067):关于“景兴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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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9:06 │景兴纸业(002067):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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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9:05 │景兴纸业(00206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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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9:04 │景兴纸业(002067):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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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7:35 │景兴纸业(002067):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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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1:42 │景兴纸业(002067):关于“景兴转债”即将停止转股暨赎回前最后半个交易日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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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 15:46 │景兴纸业(002067):关于“景兴转债”即将停止转股暨赎回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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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15:46 │景兴纸业(002067):关于提前赎回“景兴转债”实施暨即将停止转股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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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7:56│景兴纸业(00206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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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
24年11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使用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4.00元/股(含)的价格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
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回购期间
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9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10%
,最高成交价为3.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4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574,147.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
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确定的价格上限4.00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
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5/dfee8b41-4638-439a-bc12-336282df66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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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9:06│景兴纸业(002067):关于“景兴转债”摘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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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景兴转债”赎回日:2025 年 10 月 23 日
2.“景兴转债”摘牌日:2025 年 10 月 31 日
3.“景兴转债”摘牌原因:存续期内可转债全部赎回
一、“景兴转债”的基本情况
1.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45 号”文核准,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开发行了 1,28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2.8 亿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在股权
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对认购金额不足 12.8 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848 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 12.8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起在深交
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景兴转债”,债券代码“128130”。
根据《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9 月 4 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
1 年 3 月 4 日至 2026 年 8 月 30 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3.40 元/股。
2.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因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景兴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3.40 元/股调整为 3.38 元/股,自 2024 年 7 月 17 日起生
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11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景兴转债
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50)。
因实施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并办理完成注销事宜,“景兴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38 元/股调整为 3.39 元/股,自 2024 年 11 月
8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 11 月 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景兴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4-084)。
二、“景兴转债”赎回情况概述
1.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
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
价格的 130%(含 130%)。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 3,000 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其中: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转股
价格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触发赎回的情况
自 2025 年 9 月 3 日起至 2025 年 9 月 23 日,公司股票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即 3.39 元/股)
的 130%(即 4.41 元/股),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
三、赎回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景兴转债”赎回价格为100.290 元(含息、含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 年 8 月 31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5 年 10 月 23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53 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2%×53/365≈0.290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290=100.290 元/张。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2.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 年 10 月 22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景兴转债”持有人。
3.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告“景兴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景兴转债”自 2025 年 10 月 20 日起停止交易。
(3)“景兴转债”的赎回登记日为 2025 年 10 月 22 日。
(4)“景兴转债”自 2025 年 10 月 23 日起停止转股。
(5)“景兴转债”赎回日为 202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 年 10 月 22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
司登记在册的“景兴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景兴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6)2025 年 10 月 28 日为公司资金到账日(到达中登公司账户),2025 年10 月 30 日为赎回款到达“景兴转债”持有人资
金账户日,届时“景兴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景兴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7)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公司将按照相关监管规则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景兴转债”的摘牌公告。
四、赎回结果
根据中登公司提供的数据,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 年 10 月 22 日)收市后,“景兴转债”尚有 14,995 张未转股,本次赎回
“景兴转债”的数量为 14,995 张,赎回价格为 100.290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2%,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
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本次赎回共计支付赎回款1,503,848.55 元(不含赎回手续费)。
五、摘牌安排
本次赎回为全部赎回,赎回完成后,将无“景兴转债”继续流通或交易,“景兴转债”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需摘牌。自 2025 年
10 月 31 日起,公司发行的“景兴转债”(债券代码:128130)将在深交所摘牌。
六、咨询方式
1.咨询部门:公司董秘办
2.咨询电话:0573-85969328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e172ced2-58c1-4ffa-9762-222fd56b6b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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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9:06│景兴纸业(002067):关于“景兴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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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兴纸业(002067):关于“景兴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c79aff43-e1d3-464c-b7a9-804fb3d863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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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9:06│景兴纸业(002067):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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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兴纸业(002067):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4ecdb802-fe6e-4384-a6a0-248f1c32ab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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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9:05│景兴纸业(00206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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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兴纸业(00206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df54e29f-fd69-4748-bbcf-22b564fead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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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9:04│景兴纸业(002067):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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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兴纸业(002067):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9790f353-1e7e-4d43-933f-399dcba2d9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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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7:35│景兴纸业(002067):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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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及由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在2025年度由公司对子公司、并
由子公司为母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上述担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已
经2025年5月27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及由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
24)。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5年10月2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景兴控股(马)有限公司与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0101202509258926”的
《贷款合同》,约定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景兴控股(马)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贷款额度,贷款用于日常经营
周转。约定单笔贷款提款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
同日,公司与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编号为“6130202509258888”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授信额度总金
额为人民币1亿元整,授信期限为2025年10月24日至2027年4月24日,用于开立融资性备用信用证及备用信用证项下的付款。根据上述
《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公司拟向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开立备用信用证,单笔期限不超过13个月,受益人为澳门
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用于为前述编号为“0101202509258926”的《贷款合同》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暂未申请开具上述备用信用证。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21,301.84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6
,900.00万元,上述担保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76%、4.6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四、备查文件
1.编号为“0101202509258926”的《贷款合同》;
2.编号为“6130202509258888”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8a93bca9-b4ba-40ba-9990-91b792397c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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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1:42│景兴纸业(002067):关于“景兴转债”即将停止转股暨赎回前最后半个交易日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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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最后转股日:2025 年 10 月 22 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距离“景兴转债”停止转股仅剩最后半个交易日(即 2025年 10 月 22 日下午交易时段)。2025 年 10 月 2
2 日收市后,未转股的“景兴转债”将停止转股,剩余“景兴转债”将按照 100.290 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投资
者可能面临损失。
2.公司特别提醒“景兴转债”持有人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充分了解相关风险,注意最后转股时间,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特别提示:
1.“景兴转债”赎回价格:100.290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2.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 年 9 月 23 日
3.停止交易日:2025 年 10 月 20 日
4.赎回登记日:2025 年 10 月 22 日
5.停止转股日:2025 年 10 月 23 日
6.赎回日:2025 年 10 月 23 日
7.赎回资金到账日(到达中登公司账户):2025 年 10 月 28 日
8.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 年 10 月 30 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 景转债
11.根据安排,截至 2025 年 10 月 22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景兴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景兴转债”将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摘牌,特提醒“景兴转债”债券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景兴转债”
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12.风险提示:本次“景兴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其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前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持有人注意在限期
内转股。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召开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
赎回“景兴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及《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行使“景兴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后续“景兴转
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景兴转债”的基本情况
1.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4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年 8 月 31 日公开发行了 1,280.00 万张可转
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2.8 亿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对认购
金额不足 12.8 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848 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 12.8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起在深交
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景兴转债”,债券代码“128130”。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9 月 4 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1 年 3 月 4日至 2026 年 8月 30 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3.40 元/股。
2.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因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景兴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3.40 元/股调整为 3.38 元/股,自 2024 年 7 月 17 日起生
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11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景兴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24-050)。
因实施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并办理完成注销事宜,“景兴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38 元/股调整为 3.39 元/股,自 2024 年 11 月
8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 11 月 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景兴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4-084)。
二、“景兴转债”赎回情况概述
1.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
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
价格的 130%(含 130%)。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 3,000 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其中: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转股
价格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触发赎回的情况
自 2025 年 9 月 3 日起至 2025 年 9 月 23 日,公司股票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即 3.39 元/股)
的 130%(即 4.41 元/股),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
三、赎回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景兴转债”赎回价格为100.290 元(含息、含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 年 8 月 31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5 年 10 月 23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53 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2%×53/365≈0.290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290=100.290 元/张。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
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2.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 年 10 月 22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景兴转债”持有人。
3.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告“景兴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景兴转债”自 2025 年 10 月 20 日起停止交易。
(3)“景兴转债”的赎回登记日为 2025 年 10 月 22 日。
(4)“景兴转债”自 2025 年 10 月 23 日起停止转股。
(5)“景兴转债”赎回日为 202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 年 10 月 22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
司登记在册的“景兴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景兴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6)2025 年 10 月 28 日为公司资金到账日(到达中登公司账户),2025 年10 月 30 日为赎回款到达“景兴转债”持有人资
金账户日,届时“景兴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景兴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7)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公司将按照相关监管规则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景兴转债”的摘牌公告。
4.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董秘办
咨询电话:0573-85969328
四、公司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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