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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67(景兴纸业)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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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067 景兴纸业 更新日期:2025-09-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12 16:10 │景兴纸业(002067):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9-08 17:46 │景兴纸业(002067)::关于“景兴转债”转股数额累计达到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20%及持股5%以 │ │ │上股东持... │ ├─────────┼──────────────────────────────────────────────┤ │2025-09-04 16:38 │景兴纸业(002067):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 │2025-09-02 15:45 │景兴纸业(002067):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9-01 18:21 │景兴纸业(00206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5-08-26 20:51 │景兴纸业(002067):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8-26 20:50 │景兴纸业(002067):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8-26 20:49 │景兴纸业(00206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8-26 20:49 │景兴纸业(002067):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 │ ├─────────┼──────────────────────────────────────────────┤ │2025-08-26 20:49 │景兴纸业(002067):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8月) │ └─────────┴──────────────────────────────────────────────┘ ─────────┬──────────────────────────────────────────────── 2025-09-12 16:10│景兴纸业(002067):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及由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及《关于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续签 互保协议的议案》,分别同意在2025年度由公司对子公司、并由子公司为母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以及公司与平湖弘欣热电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欣热电公司”)互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上述担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已经2025年5月27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 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及由子公司向母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4)及《关于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5 )。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2025 年 9 月 11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简称“交行嘉兴分行”)签订了编号为“209B250022 ”的《保证合同》,约定公司就交行嘉兴分行与全资子公司平湖市景兴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自2025年9月11日至2026年 9 月 11 日期间 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最高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 1,100 万元整,任一笔 主债权本金的币种、金额、利率和债务履行期限等具体内容由交行嘉兴分行和担保对象在主合同中具体约定。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上述《保证合同》项下尚未实际发生借款。 (二)2025年9月11日,弘欣热电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平湖支行”)签订了编号为 “JX0710120250055”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弘欣热电公司向华夏银行平湖支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700万元整,借款期限为12个 月,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华夏银行平湖支行签订了编号为“JX02(高保)20250009”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弘欣热电公司自2025年9 月11日至2026年9月11日期间与华夏银行平湖支行连续签订的多个《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为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发生的担保。 (三)2025 年 9月 12 日,根据弘欣热电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嘉兴分行”)签订的编 号为“A081664”的《综合授信合同》,弘欣热电公司与北京银行嘉兴分行签订了编号为“A117224”的《借款合同》,弘欣热电公司 向北京银行嘉兴分行借款人民币 1,00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25 年 9月 12 日至 2026 年 9 月 11 日,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 公司与北京银行嘉兴分行签订了编号为“RTL000125313”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弘欣热电公司自2024年 9月 19日 至2025年 9月 18日期间与北京银行嘉兴分行订立的编号为“A081664”的《综合授信合同》(包括该合同及其有效修订于补充)以及 该授信合同下订立的全部具体业务合同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人民币 1,000 万元)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 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为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发生的担保。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21,464.17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6 ,900.00万元,上述担保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79%、4.6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四、备查文件 1.编号为“209B250022”的《保证合同》; 2.编号为“JX0710120250055”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3.编号为“JX02(高保)20250009”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4.编号为“A081664”的《综合授信合同》; 5.编号为“A117224”的《借款合同》; 6.编号为“RTL000125313”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5dc24114-bcd8-4b1f-8cbb-61f80ab045ce.PDF ─────────┬──────────────────────────────────────────────── 2025-09-08 17:46│景兴纸业(002067)::关于“景兴转债”转股数额累计达到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20%及持股5%以上股 │东持... ─────────┴──────────────────────────────────────────────── 景兴纸业(002067)::关于“景兴转债”转股数额累计达到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20%及持股5%以上股东持...。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9/5075f131-6f0b-4d0d-a8e1-a87b70ce17f9.PDF ─────────┬──────────────────────────────────────────────── 2025-09-04 16:38│景兴纸业(002067):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景兴纸业,证券代码:002067)连续 2 个交易日内,即 20 25 年 9 月 3 日、2025 年 9 月 4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书面询问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朱在龙先生后,现将有关 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朱在龙先生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朱在龙先生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在关注、核实过程中未发现涉及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 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 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朱在龙先生的核实函及回函; 2.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分析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5/cdfb5fec-9c1a-4c96-add2-279182361268.PDF ─────────┬──────────────────────────────────────────────── 2025-09-02 15:45│景兴纸业(002067):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及由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在2025年度由公司对子公司、并 由子公司为母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上述担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已 经2025年5月27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及由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 24)。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5年8月29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嘉兴分行”)签订了编号为“2025信杭嘉银保字 第ZB0097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就中信银行嘉兴分行对全资子公司平湖市景兴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湖景 包公司”)享有的自2025年8月29日至2026年8月29日期间内的一系列债权(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 组业务合同)向中信银行嘉兴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本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 、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将根据中信银行嘉兴分行与平湖景包公司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确 定。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已实际发生借款1,200万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19,947.53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5 ,200.00万元,上述担保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53%、4.3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四、备查文件 1.编号为“2025 信杭嘉银保字第 ZB0097 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3/78ea438a-5067-488e-900f-620a14356837.PDF ─────────┬──────────────────────────────────────────────── 2025-09-01 18:21│景兴纸业(00206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 24年11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使用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4.00元/股(含)的价格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 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回购期间 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9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10% ,最高成交价为3.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4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574,147.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 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确定的价格上限4.00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 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2/5295ccdc-59d1-47aa-963d-7249e53faf4f.PDF ─────────┬──────────────────────────────────────────────── 2025-08-26 20:51│景兴纸业(002067):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向全体董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八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 10:00 在公司 705 会议室召开, 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 董事为 9 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 9 人,其中董事汪为民、王志明、姚洁青、朱锡坤通过线上会议参与表决。公司全体 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 董事长朱在龙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 年半 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同日披露于《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临2025-052。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巨潮资讯网,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结果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鉴于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为确保配套制度的适用性,根据相关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将其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鉴于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为确保配套制度的适用性,根据相关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鉴于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为确保配套制度的适用性,根据相关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鉴于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为确保配套制度的适用性,根据相关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对《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鉴于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为确保配 套制度的适用性,根据相关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对《对外担保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对外担保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鉴于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为确保配套制度的适用性,根据相关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鉴于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为确保配套制度的适用性,根据相关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鉴于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为确保配套制度的适用性,根据相关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通过的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董事会提议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召集召开 2025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临 2025-053。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8d74ef94-448d-4ba8-9d8c-90b7d321b3cf.PDF ─────────┬──────────────────────────────────────────────── 2025-08-26 20:50│景兴纸业(002067):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日向全体监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八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公司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 10:30 在公司 705 会议室召开。应参加本次 会议表决的监事为 3 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沈强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同日披露于《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临 2025-052。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巨潮资讯网,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结果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鉴于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为确保配套制度的适用性,根据相关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对《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6613c6b2-b665-4685-be9c-ec2c15f3ab04.PDF ─────────┬──────────────────────────────────────────────── 2025-08-26 20:49│景兴纸业(00206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 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星期一)13:30-15:00。(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 :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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