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55 得润电子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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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得润电子(002055):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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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得润电子(002055):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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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9:17 │得润电子(00205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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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18:51 │得润电子(002055):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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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7:50 │得润电子(002055):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少数股权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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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7:25 │得润电子(002055):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少数股权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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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 │得润电子(002055):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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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 │得润电子(00205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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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9:07 │得润电子(002055):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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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20:01 │得润电子(002055):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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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得润电子(002055):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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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润电子(002055):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0b966910-fc0f-4539-a19d-c90e26d23d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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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得润电子(002055):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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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5年 10 月23 日以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
2025年 10月 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其中董事陈骏德先生、廖映红女士 2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应
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会议由董事长邱扬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此项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a3fec7b4-a011-467f-ac61-5d26f6f851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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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9:17│得润电子(00205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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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
”)网上业务平台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杨桦女士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 本次冻结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限 起始日 到期日 冻结申请 原因
称 股股东或 份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售股及限 人
第一大股 比例 比例 售类型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杨桦 是 1,348,033 11.05% 0.22% 否 2025年 10 2028年 10 广东省深 司法冻
月 17日 月 16日 圳市中级 结
人民法院
合计 1,348,033 11.05% 0.22% - -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数量 累计被标记 合计占其所持 合计占公司总
(股) 数量(股) 股比例 股本比例
深圳市得胜资产 21,744,933 3.60% 21,744,933 0 100.00% 3.60%
管理有限公司
邱建民 14,000,000 2.32% 14,000,000 0 100.00% 2.32%
杨桦 12,200,033 2.02% 1,348,033 0 11.05% 0.22%
合计 47,944,966 7.93% 37,092,966 0 77.37% 6.14%
二、其他说明
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桦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2,200,033股,持股比例为 2.02%,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其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主要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外融资担保事项未能及时妥善解决所连带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将继续与相关方积极进行沟通,寻求解决方案。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
情况。
3.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被司法冻
结事项对公司治理及日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并按相关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 登记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db7e11ce-9558-448c-910b-cdbbddf0ac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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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18:51│得润电子(002055):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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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标的为控股股东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3,6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 62.54%,占公司总股本的 2.25%。
2.本次司法拍卖事项目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形;但如后续还有
其他司法拍卖情形发生,公司控制权将有可能面临发生变更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司法拍卖不涉及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减持。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胜公司”)
函告,以及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询,获悉得胜公司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事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 本次司法拍卖股份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是否为限售股 原因
第一大股东及其一 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及限售类型
致行动人
深圳市得胜资产管 是 13,600,000 62.54% 2.25% 否 司法拍卖
理有限公司
(二)拍卖公告的主要内容
1.拍卖标的: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持公司的部分股份,股数为 13,600,000 股,前述股份将分批次进行拍卖(共分
为 4批次,每批次 3,400,000股)。得胜公司所持有的此部分股份已被司法冻结,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
股份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每批次起拍价:26,996,000元,保证金:2,699,600元,增价幅度:130,000元及其倍数
。该起拍价以拍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乘以股票总数确定,目前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外公示价格为展示价格,非实际价格
,具体情况请见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2.拍卖机构: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3.拍卖时间:2025年 11月 20日 10时至 2025年 11月 21日 10时止(延时除外)。4.拍卖方式:(1)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
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
前,每最后 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 5分钟。
5.拍卖流程:(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
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2)拍卖成交余款(拍卖
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拍卖成交后 10 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
除上述将被司法拍卖股份情形以外,公司控股股东得胜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 10 时至 2024年7月16日10时司法拍卖的5,0
00,000股,其中500,000股竞价成功并已完成过户手续,剩余4,500,000股于 2024 年 11月 6日 10 时至 2024年 11月 7日 10 时被
二次司法拍卖,其中 4,392,800股竞价成功并已完成过户手续,剩余 107,200 股于 2025 年 1 月 4 日 10 时至 2025 年 1 月 5
日 10 时被二次司法拍卖,该部分股份竞价成功并已完成过户手续;得胜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邱建民先生于 2024年 8月 29 日 10
时至 2024 年 8 月 30 日 10 时二次司法拍卖的合计 20,718,999 股,其中 4,150,000 股竞价成功并已完成过户手续,剩余 16,5
68,999 股被司法划转至债权人;得胜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10时至 2024年 10月 11日 10 时司法拍卖的 11,409,700股竞价
成功并已完成过户手续;得胜公司于2025年 6月 1日 10时至 2025年 7月 31日 10时被司法拍卖(变卖)的 26,000,000股竞价成功
并已完成过户手续;得胜公司于 2025年 6月 9日 10时至 2025年 6月 10 日 10时被二次司法拍卖竞价成功的 18,600,000 股已分批
完成过户手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得胜公司及邱建民先生累计被司法拍卖并已完成相应过户手续的股份为 81,728,699股(含司法
划转至债权人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3.52%。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2.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对公司治
理及日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得胜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1,744,9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0%;得胜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 47,944,9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93%。
如本次司法拍卖最终竞价成功且完成过户,得胜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将下降至 8,144,9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5%;得胜公司及
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将下降至 34,344,9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8%,经与律师初步沟通判断,得胜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如后续还有司法拍卖情形,公司控制权将有可能面临发生变更的风险。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或者股票质押、融资融券、约定购回
式证券交易违约处置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根据具体减持方式分别适用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并遵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第十三条
第一款:“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或者其他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股
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有关协议转让的规定,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规定,本次司
法拍卖的出让方及受让方在后续股份变动时,应当遵守股份变动比例、信息披露等相关限制性要求。受让方在受让后 6个月内不得减
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如受让方在限售期限内违规减持,公司保留追究受让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
回拍卖;后续可能涉及竞拍(或流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督促相关股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得胜公司出具的《关于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1/49ba00f3-68c8-4261-9ab4-964e1afef2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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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7:50│得润电子(002055):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少数股权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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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参股公司少数股权交易事项概述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9月 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
参股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 13,500万元的价格将所持有的柳州市双飞汽车电器配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柳州双飞”)18%股权转让给天津同历并赢十六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同历”)。本次交易完成后
,公司将不再持有柳州双飞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月 3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少数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等相关公告。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 9月11日披露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少数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公司已收到天津同历支付的
全部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13,500万元。
近日,柳州双飞已经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完成后柳州双飞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广西新谦益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69.60 42%
苏进 352.00 40%
天津同历并赢十六号股权投资基金合 158.40 18%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880.00 100%
三、备查文件
1. 柳州市柳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企业变更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e20974f7-e661-4754-aa24-549f9aaec4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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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7:25│得润电子(002055):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少数股权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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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参股公司少数股权交易事项概述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9月 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
参股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 13,500万元的价格将所持有的柳州市双飞汽车电器配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柳州双飞”)18%股权转让给天津同历并赢十六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同历”)。本次交易完成后
,公司将不再持有柳州双飞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月 3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少数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等相关公告。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天津同历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13,500 万元。后续各方将协同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公司将持续跟进本次交易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 相关银行凭证资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e16369eb-4ca0-4f6e-9fca-c759d3d7df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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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得润电子(002055):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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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章及《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贵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会”)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合法性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中国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
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本所指派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对贵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在此基础上,本所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及以前所发生的事实
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1、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8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和《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合称“《
股东会通知》”),决定于 2025年 9月 9日召开本次股东会。
2、贵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股东会的召开作出决议,并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了股东,《股东会通知》中有关本次
股东会会议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根据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根据本所律师核查,2025年 9月 9日,贵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贵公司股东
提供了网络投票服务。
5、根据本所律师的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月 9日召开,现场会议由贵公司董事长邱扬先生主持。
6、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
点、方式、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
综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
1、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名,代表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7,092,966股,占
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362%。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传来的表明贵公司截至2025年 9月 4日下午收市时在册之股东名称和姓名的股东
名册,上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上述股东均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信息确认,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共 425名,代表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458,812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30%。
3、根据贵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及《股东会通知》,贵公司董事会召集了本次股东会。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1、根据本所律师的见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就列入本次股东会议事日程的提案逐项
进行了表决。股东会现场会议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本所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
2、根据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贵公司根据有关规则合并统计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2,089,8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44%;反对 393,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49%;弃权 6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0
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996,8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373%;反对 393,56
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096%;弃权 6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30%。
(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2,077,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47%;反对 406,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47%;弃权 6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0
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984,2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065%;反对 406,26
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423%;弃权 6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12%。
(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2,082,8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79%;反对 400,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14%;弃权 6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0
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989,8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4091%;反对 400,56
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379%;弃权 6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30%。
(4) 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2,054,6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16%;反对 413,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21%;弃权 8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6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961,6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925%;反对 413,66
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779%;弃权 8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96%。
(5)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2,013,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41%;反对 449,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58%;弃权 8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01%。
其中,中小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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