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53 云南能投 更新日期:2026-02-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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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8:34 │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2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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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8:34 │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ESG管理制度(2026年2月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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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8:34 │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6年2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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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8:34 │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6年2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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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8:34 │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6年2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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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8:34 │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关于修订、制定和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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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8:34 │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2月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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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8:34 │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6年2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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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8:34 │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6年2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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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8:34 │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战略管理制度(2026年2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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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8:34│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2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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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2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b7d47084-cfec-4510-8a80-f2ae162524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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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8:34│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ESG管理制度(2026年2月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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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ESG管理制度(2026年2月制定)。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5cfa9b89-58fe-450e-82d5-968353903b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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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8:34│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6年2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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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6年2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216dcf01-db71-4281-91a5-e94504eddc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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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8:34│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6年2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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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提高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的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审计人员独立、客观的进行年报审计工作。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责
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
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
第五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责必问、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
等;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
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等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的相关要求,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三)其他年报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不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
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指引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其他内部
控制制度的规定,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四)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存在重大差异;
(五)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的实际数据和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的情形。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七条 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的具体认定标准:
(一)涉及资产、负债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二)涉及净资产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三)涉及收入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四)涉及利润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五)会计差错金额直接影响盈亏性质;
(六)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进行更正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5%以上,且绝对金
额超过 500 万元;
(七)监管部门责令公司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存在的差错进行改正。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八条 公司对以前年度已经公布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更正,需要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
后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或对相关更正事项进行专项鉴证。更正后财务信息的格式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信息披露规范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
第九条 公司在临时报告中应当披露的内容包括:
(一)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二)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务指标;如果更正事项涉及公司资产重组相关业绩承
诺的,还应当说明更正事项对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影响;
(三)更正后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及涉及更正事项的相关财务报表附注,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专项鉴证报告。
如果公司对最近一期年度财务报告进行更正,但不能及时披露更正后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公司应就此更正事项及
时刊登“提示性公告”,并应当在该临时公告公布之日起 2 个月内披露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更正后的年度报告。
(四)更正后未经审计的中期财务报表及涉及更正事项的相关财务报表附注。第十条 如果公司对三年以前年度财务信息作出更
正,且更正事项对最近三年财务报告没有影响,可以不披露相关年度更正后的财务信息。
第十一条 当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时,公司内审部门应收集、汇总相关资料,调查责任原因,进行责任认定,并
拟定处罚意见和整改措施。内审部门形成书面材料详细说明会计差错的内容、会计差错的性质及产生原因、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务指标、会计师事务所重新审计的情况、重大会计差错责任认定的初步意见。之后,提交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对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做出专门决议。
第三章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及处理程序
第十二条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标准:
(一)未披露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调整事项;
(二)符合第七条(1)至(4)项所列标准的重大差错事项;
(三)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以上的担保或对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人提供的任何担保,或涉及金额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的其他或有事项;
(四)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
(五)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以上的重大合同或对外投资、收购及出售资产等交易;
(六)其他足以影响年报使用者做出正确判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业绩预告存在重大差异的认定标准:
(一)业绩预告预计的业绩变动方向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不一致,包括以下情形:原先预计亏损,实际盈利;原先预计扭亏为盈
,实际继续亏损;原先预计净利润同比上升,实际净利润同比下降;原先预计净利润同比下降,实际净利润同比上升。
(二)业绩预告预计的业绩变动方向虽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一致,但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出原先预计的范围达50%以上且不能
提供合理解释的。
第十四条 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的认定标准:
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的实际数据和指标的差异幅度达到20%以上的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认定为业绩
快报存在重大差异。
第十五条 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或与事实不符情况的,应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正公告。
第十六条 对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的,由公司内审部门负责收集、汇
总相关资料,调查责任原因,并形成书面材料,详细说明相关差错的性质及产生原因、责任认定的初步意见、拟定的处罚意见和整改
措施等,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
(一)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原因确系个人主观因素所致的;
(二)打击、报复、陷害调查人或干扰、阻挠责任追究调查的;
(三)不执行董事会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的;
(四)董事会认为其他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的情形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
(一)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
(二)主动纠正和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损失的;
(三)确因意外和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的;
(四)董事会认为其他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理的情形的。
第十九条 在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前,应当听取责任人的意见,保障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第二十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的主要形式:
(一)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二)通报批评;
(三)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四)赔偿损失;
(五)解除劳动合同;
(六)情节严重涉及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的结果纳入公司对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第二十二条 季度报告、半年报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行政
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解释权、修订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84d466bb-42d0-4c21-a2ea-46814cf68d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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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8:34│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6年2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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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进行风险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
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下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云南能源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风险投资指公司从事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的投资行为。本条所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
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本条所述衍生品,是指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产品或者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
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
(一)作为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行为;
(二)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四)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投资;
(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第三条 风险投资的原则:
(一)公司的风险投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
(二)公司的风险投资应当谨慎、强化风险控制、合理评估效益;
(三)公司的风险投资必须与资产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自身主营业务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 公司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应严格控制风险投资的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得使用募
集资金进行风险投资。
第二章 风险投资的决策和管理
第五条 公司进行风险投资的,应当按《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第六条 董事会在审议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
风险投资等事项时,董事应当充分关注公司相关专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施行情况,投资风险是否可控以及风险控制措施是否有效
,投资规模是否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来源是否为自有资金,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的投资等。
第七条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如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投资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
对上述事项的投资范围、投资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以额度金额为标准适用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相关规定。
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第三章 风险投资的管理
第八条 公司从事衍生品交易的,应当合理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审查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及风险控
制情况。必要时,公司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就衍生品交易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从事衍生品交易,应当控制现货与衍生品在种类、
规模及时间上相匹配,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理预案,以及时应对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
第九条 公司应当跟踪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者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向管理层和董
事会提交包括衍生品交易授权执行情况、衍生品交易头寸情况、风险评估结果、本期衍生品交易盈亏状况、止损限额执行情况等内容
的风险分析报告。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可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理风险投资的具体实施事宜,授权公司总经理作为风险投资项目的运作和处置
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运作和处置。
公司应当针对各类衍生品或者不同交易对手设定适当的止损限额,明确止损处理业务流程,并严格执行止损规定。
第十一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对公司风险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 公司在风险投资项目有实质性进展或实施过程发生变化时,相关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一个工作日内)向总经理报告并
同时告知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应立即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三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风险投资项目资金的筹集、支付和使用管理。第十四条 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的审
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有风险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风险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
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十五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督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公司风险投资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审计委
员会。检查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运作不规范等情形的,应当及时督促改正,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四章 风险投资的信息披露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跟踪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执行进展和投资安全状况,如出现投资发生较大损失等异常情况的
,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并按规定履行披露义务。
第十七条 公司应当按照《上市规则》《规范运作》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风险投资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八条 公司在调研、洽谈、评估风险投资项目时,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已获知的未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不得擅自以任
何形式对外披露。由于工作失职或违反本制度规定,给公司带来严重影响或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内部管理制度给予该责任人相应的处
分;涉嫌犯罪的,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风险投资行为。未经本公司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进行风险投资;公司参股公
司进行风险投资,对公司业绩造成较大影响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修订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a182d188-5f1c-48e4-a3bd-0b6d6606df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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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8:34│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关于修订、制定和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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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关于修订、制定和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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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8:34│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2月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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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2月制定)。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6ada2072-7686-421b-a1cb-32aa4bb328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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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8:34│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6年2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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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6年2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b74615ec-25df-4fcf-969f-679e61dbc6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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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8:34│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6年2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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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6年2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0471cf2b-ae7c-4ce6-9c6f-47a64c48d8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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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8:34│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战略管理制度(2026年2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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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战略管理制度(2026年2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6757c248-00cf-40bd-aef5-b103203278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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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8:34│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6年2月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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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6年2月制定)。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d861ffe7-6b8d-4b08-ad6c-822435e3ca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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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8:34│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总经理工作细则(2026年2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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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明确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的职责和权限,规范公司总经理工作行为,确保公司经
营层有效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应以公司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充分考虑公司应承担的社会责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忠实诚信、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并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在执行职务时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
有的合理注意。
第六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子公司合并、分立、重组等方案;
(五)决定除应由董事会决定以外的员工工资、福利、奖惩政策和方案;
(六)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七)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八)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九)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十)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如下额度的资产抵押、关联交易、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者
受赠资产、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事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下,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
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下,或绝对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
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3.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下,或绝对金额不超过1,000
万元;
4.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下,或绝对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5.交易的成交金额 (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下,或绝对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6.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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