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48 宁波华翔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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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6:51 │宁波华翔(002048):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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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7:41 │宁波华翔(002048):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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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7:41 │宁波华翔(002048):宁波华翔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
│ │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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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8:19 │宁波华翔(00204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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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8:14 │宁波华翔(00204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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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20:02 │宁波华翔(002048):回购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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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17:01 │宁波华翔(002048):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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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 21:00 │宁波华翔(00204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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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 20:57 │宁波华翔(002048):关于终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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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 20:57 │宁波华翔(002048):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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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6:51│宁波华翔(002048):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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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概述
1、2024 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2024 年12 月 4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5,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0.16 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
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2024 年 12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
024-046)。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7月 16日起由不超过 20.16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19.69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
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同意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9.69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51.42 元/股(含),同时对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
长 6个月,延期至 2026 年 6月 3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 2024 年 12月 4日至 2026 年 6月 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75)。
2、2026 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回
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21,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48.88 元/股(
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1 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6)。
二、回购公司股份实施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
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2024 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截至 2026 年 3月 31 日,公司累计通过 2024 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448,000 股,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 0.1779%,最高成交价为 32.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4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4,918,671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
购价格未超过回购价格上限 51.42 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2026 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截至 2026 年 3月 31 日,公司 2026 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尚未开始回购公司股份。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a7b42eb8-f646-4640-85dc-4cb3979e8d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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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7:41│宁波华翔(002048):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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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002048):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33073f6-d378-4777-8de9-ae0adb26b2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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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7:41│宁波华翔(002048):宁波华翔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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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华翔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547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68948127
电子邮箱:Stock-dp@nbhx.com
2、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38003793
电子邮箱:gfgpxsyx@gf.com.cn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
事宜,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f9dd259-7634-40ea-bb43-91784a2d20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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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8:19│宁波华翔(00204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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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 3月 23日(星期一)下午 14:4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3月 23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3月 2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象山西周镇华翔山庄
3、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周晓峰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31 人,代表股份 381,471,5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87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 373,831,9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934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6 人,代表股份 7,639,6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8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27人,代表股份7,773,5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33,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26人,代表股份7,639,6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87%。
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 《关于提名杨筱球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1,161,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88%;反对25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671%;弃权 53,6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63,7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157%;反对 25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45%;弃权53,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98%。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同意,议案通过。杨筱球先生已于 2026年 3月 17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
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杨海律师、于凌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d575ed13-b196-4311-9002-591f62eac6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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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8:14│宁波华翔(00204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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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审查了
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审查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
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公司于 2026年 3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关于召开 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会议议题、出席会议人员、登记方法等予以公告,公告刊登的日期距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已超过 15日。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3月 23日下午 14:40在浙江象山西周镇华翔山庄召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3月 23日上午 9:15-9:25、9:30-11:30以及下午 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3月 23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现场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 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73,831
,9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9347%。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统计并确认,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2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 7,639,6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9387%。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股东会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
股东会未发生对股东会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也未发生股东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按照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
司根据有关规则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杨筱球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81,161,8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88%;反对 256,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1%;弃权 53,6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1%。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
表决情况为:同意 7,463,7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157%;反对 256,10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45%;弃权 53,6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6898%。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上述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754429fd-a9ea-4182-b48f-34194b8734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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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20:02│宁波华翔(002048):回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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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002048):回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fa47f20f-a1eb-47ce-b782-201a9f6012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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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17:01│宁波华翔(002048):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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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002048):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1/f16bdbf1-1cbb-4605-8737-cfcfc9ad14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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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 21:00│宁波华翔(00204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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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3月23日14:4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3月17日
7、出席对象:
(1)凡2026年3月17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
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
股东)并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象山西周镇华翔山庄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提名杨筱球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登载于2026年3月5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有关公告。
3、特别说明
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为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
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
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
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3月 21日、2026年 3月 22日,每日 8:30—11:00、13:30—16:00;2026年 3月 23日 8:30—11:00
、13:30—14: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68号东方金融广场 A座 6层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张远达、陈梦梦
邮政编码:201204
联系电话:021-68948127
传真号码:021-68942221
会务事项咨询:联系人:林迎君;联系电话:021-68949998-8999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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