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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46(国机精工)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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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046 国机精工 更新日期:2025-11-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1-01 00:00 │国机精工(002046):关于举行2025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5-10-28 16:11 │国机精工(002046):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28 16:09 │国机精工(002046):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27 19:53 │国机精工(002046):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10-27 19:50 │国机精工(002046):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10-10 19:07 │国机精工(002046):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 │2025-10-10 19:01 │国机精工(002046):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10 19:00 │国机精工(002046):与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转让及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核查│ │ │意见 │ ├─────────┼──────────────────────────────────────────────┤ │2025-10-10 19:00 │国机精工(002046):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转让及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2025-10-10 18:59 │国机精工(002046):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 2025-11-01 00:00│国机精工(002046):关于举行2025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 年三季度报告》。为方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5 年三季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 025 年 11月 17 日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 2025 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说明会的安排 1.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7 日 15:30-16:30。 2.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蒋蔚先生、总经理闫宁先生、财务总监闵莉女士、独立董事张永振先生、董事会秘书赵祥功先生。 3.接入方式:投资者可登录“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二、征集问题事项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公司就 2025 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 和建议,并在 2025 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1.投资者可通过电子邮件,将问题以文字方式发送至公司指定电子邮箱 stock@sinomach-pi.com。 2.投资者可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1/2951a156-8966-4dd3-a01a-1b888c6e7fdc.PDF ─────────┬──────────────────────────────────────────────── 2025-10-28 16:11│国机精工(002046):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 18日发出通知,2025 年 10 月 28 日在托管企业成都工具研究所有限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其中现场出席 6人,闫宁先生、张永振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 次会议由董事长蒋蔚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内容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 5 年第三季度报告》。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5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 同意。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国机精工经理层成员 2024 年度考核结果及薪酬兑现情况的议案》 根据《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与薪酬分配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审议了经理层成员 2024 年度考核 结果和薪酬兑现情况。 关联董事闫宁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3.审议通过了《关于国机精工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 2024 年度业绩考核、任期考核及薪酬核定情况的议案》 根据《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与薪酬分配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审议了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 2 024年度考核结果和薪酬兑现情况。 关联董事闫宁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5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cf874b1f-69bc-475f-9ed4-a8e6bc577fdc.PDF ─────────┬──────────────────────────────────────────────── 2025-10-28 16:09│国机精工(002046):2025年三季度报告 ─────────┴──────────────────────────────────────────────── 国机精工(002046):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c977b22b-ec16-4116-afce-13b72dbfeae8.PDF ─────────┬──────────────────────────────────────────────── 2025-10-27 19:53│国机精工(002046):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 15:2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9:15至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 121 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蒋蔚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5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79,515,148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52.1224%。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投票的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68,623,717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50.091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50人,代表股份10,891,4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310%。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公告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转让及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2,368,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08%;反对6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4974%;弃权5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071,96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482%;反对 6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095%;弃权 53,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22%。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9,391,0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6%;反对67,5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2%;弃权5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063,8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817%;反对67,5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5539%;弃权5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4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罗剑烨、孔欣蕊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 、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69ab8b9b-f0aa-43c7-82dc-2d1897dad2a3.PDF ─────────┬──────────────────────────────────────────────── 2025-10-27 19:50│国机精工(002046):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国机精工(002046):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331c5e61-5aaf-46ea-865c-d149ed877830.PDF ─────────┬──────────────────────────────────────────────── 2025-10-10 19:07│国机精工(002046):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原因:鉴于原聘任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服务合同已到期,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审计工作的 独立性和客观性,充分保障公司审计工作安排,基于审慎性原则以及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确认就本 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4.本次变更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 4号)的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601 室,首席合伙人为高峰,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数量为 116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694 人,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89 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101,434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89,948 万元,证券业务 收入45,625 万元。2024 年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205 家,收费总额 16,963 万元,涉及 的主要行业包括:(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制造业-电 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2024 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法 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7 次、纪律处 分 1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4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纪律 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先丹先生,2005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7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23 年至今在中汇执业;202 5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 5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赵超方先生,2021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24 年至今在中汇 执业;2025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会英女士,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在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 1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陈先丹、签字注册会计师赵超方、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会英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 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预计本期年审费用为 121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91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 万元。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 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上一年度年审费用为 122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提供审计服务 3年,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原聘任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充分保障公司 审计工作安排,基于审慎性原则以及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 无异议。公司将配合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 其他有关要求,做好沟通工作。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对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造成影响。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认真审查 ,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所需的相关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工作的要求。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审计服务合同已到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业务需要 ,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理由合理恰当,同意聘 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8 票同 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1/c9d00d5a-dde4-46f2-afe8-028f8f1d6294.PDF ─────────┬──────────────────────────────────────────────── 2025-10-10 19:01│国机精工(002046):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9月 30 日发出通知,2025 年 10 月 10 日在子公司三磨所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 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8 名,实际出席的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蒋蔚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转让及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蒋蔚、闫宁、张江安、张弘、唐超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内容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开展应收账款转让及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开展应收账款转让及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确系生产经营所需,综合考虑了各必要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根据公司《资产核销管理办法》,公司拟核销坏账 658.10 万元,拟核销的坏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销不会对当年利润 产生影响。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内容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并获全票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 2025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拟审议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1/8196afa8-d55e-4582-8f3b-808fb540627d.PDF ─────────┬──────────────────────────────────────────────── 2025-10-10 19:00│国机精工(002046):与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转让及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精工”或“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持 续督导职责,对国机精工与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资本”)及其子公司国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保 理”)开展应收账款转让及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国机精工与国机资本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转让及无追索权保理业务 国务院办公厅于 2022年 5月发布《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 号),明确提出优化完 善存量资产盘活方式,积极探索通过资产证券化等市场化方式盘活存量资产。 基于以上政策导向,国机精工拟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应收账款转让及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本次应收账款转 让及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开展主体为国机精工下属子公司洛阳轴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轴研科技”)和国机金刚石(河南)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金刚石”)及子公司。 本次业务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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