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45 国光电器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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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国光电器(002045):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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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06  │国光电器(002045):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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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05  │国光电器(002045):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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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04  │国光电器(002045):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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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5:45  │国光电器(002045):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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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7:02  │国光电器(002045):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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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7:47  │国光电器(002045):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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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7:47  │国光电器(002045):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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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5:47  │国光电器(002045):关于参加2025年广东辖区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辖区上市公司中报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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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47  │国光电器(002045):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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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30 00:00│国光电器(002045):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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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光电器(002045):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52762fb8-3796-4f34-9786-bd106e5531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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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7 18:06│国光电器(002045):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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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会议。应到董事 5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占应到董事人数的 100%
,没有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会议,董事长陆宏达,董事王婕以现场方式出席,董事何伟成,独立董事谭光荣、冀志斌以通讯方式出席。
本次会议由陆宏达董事长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经会议讨论,通过以下议案:1.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72)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王东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东先生简历:                                                                                                  
    王东先生,现任公司第三事业部总经理,中国籍,男,1989 年出生,本科学历。2011 年加入公司。此前曾任公司销售专员、项
目经理、销售经理。                                                                                                  
    王东先生通过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 31 万股,与公司或其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
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王东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
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 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管理需要及分工调整,经审计委员会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变更财务总监。郑崖民先生不再担任
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但仍继续在公司担任副总裁职务。郑崖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432,000 股。郑崖民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郑崖民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王钰山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钰山先生的简历如下:王钰山先生,中国国籍,1986 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宇通 
重工股份有限公司(600817.SH)财务总监,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海外销售财务管理室副主任等岗位。                         
    王钰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或其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王钰山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05d40cac-fb03-4e6a-b537-e85cb502b7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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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7 18:05│国光电器(002045):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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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
,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全体 3 名监事:监事会主席杨流江、监事唐周波、彭静出 
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3ca921ec-3232-46eb-8251-983b07eb8b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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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7 18:04│国光电器(002045):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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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光电器(002045):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e78aa493-e0a1-4a0e-8ab9-2d6afda806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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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2 15:45│国光电器(002045):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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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光电器”)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5年5月
19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广东国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光电子”
)等,广东国光电子有限公司为国光电子(江西)有限公司和国光电子(越南)有限公司提供合计额度为人民币282,000万元的担保 
,担保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对外担保事项审议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期间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33)。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与银行签署相关对外担保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光电子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对外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序  被担保   担保额        债权人                 担保方       担保期间      合同名称                           
    号  人       度                                   式                                                            
    1   国光电   6,600万       浙商银行股份           连带责       主合同约定的  《最高额保证                       
        子       元人民        有限公司广州           任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  合同》(编号:                     
                 币            分行                                务            20810000浙商                       
                                                                   期限届满之日  银高保字2025                       
                                                                   起            第01466号)                        
                                                                   三年                                             
    2   国光电   3,900万元人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连带责任保   三年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             
        子       民            有限                   证                         号:                               
                 币            公司绿色金融                                      202509230045                       
                               改革创新试验                                      7127)                             
                               区花都分行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  成立日   注册地点     法定代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股权结  与上市                                  
    人名称  期                    表人                              构      公司存                                  
                                                                            在的关                                  
                                                                            联关系                                  
                                                                            或其他                                  
                                                                            业务联                                  
                                                                            系                                      
    国光电  2002 年  广州市花都   何伟成  8,000万人民  聚 合 物 锂  国光电  子公司                                  
    子      9 月 23  区新雅街镜           币           离 子 电 池  器持有                                          
            日       湖大道 8 号                       的研发、生   100%股                                          
                                                       产和销售     权                                              
    (二)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三)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                                                                                
    被担保人的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1. 广东国光电子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广东国光电子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58,445.91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 20,953.98 万元
,资产负债率为 64.15%,2024 年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65,013.68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2,793.47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6月 30 日,广东国光电子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63,915.02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 26,438.77 万元,
资产负债率为 58.63%,2025 年 1 月-6 月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0,594.35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1,247.79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
计。                                                                                                                
    (四)担保人及被担保人信用情况                                                                                  
    经查询,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国光电子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于2025年10月20日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810000浙商银高保字2025第0146
6号),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光电子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自2025年10月20日起至2026年8月6日止,在人民币陆仟陆 
佰万元整的最高余额内,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商业承兑汇票保证业务合 
同、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以及其他融资文件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
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公司与广州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于2025年10月20日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5092300457127),同
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光电子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在2025年10月20日至2027年10月20
日实际发生的最高主债权额不超过人民币本金叁仟玖佰万元整及其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
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等所
有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1)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早 
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确定日时,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确定日;(2)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 
日时,保证期间起算日为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82,00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签约总余额为 125,576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29.36%。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因逾期债务、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判 
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注:担保合同金额以美元计价的按照 2025 年 9 月 30 日人民币中间价折算。                                           
    六、 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810000浙商银高保字2025第01466号)                                                 
    2.《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5092300457127)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9bb632a9-0384-476a-b015-ed229c190a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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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16 17:02│国光电器(002045):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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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光电器(002045):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7/529e8002-9867-4469-8d8a-00b279678a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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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23 17:47│国光电器(002045):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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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83 号) 
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99,718,919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配售价格 13.8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384,098,595.72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8,723,558.20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75,375,037.52 元。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人民币 5,500,000.00 元后的余款人民币 1,378,598,595.72 元已划入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
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全部到账,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
衡验字(2023)00132 号的《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全资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和四
方监管协议。近日,公司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中路证券营业部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签署三方监
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开立情况                                                                      
    (一)专用结算账户情况                                                                                          
    账户名称              开户机构名称                  账号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331500999998                                                
                          东风中路证券营业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后续使用计划时及时注销上述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该账
户仅用于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不会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 
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的投资品种。公司财务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 
投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 
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三、《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为甲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开户机构为乙方,保荐人为丙方。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以下简称“结算专户”),该结算专户仅用于甲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
管理,仅限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甲方正常经营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
可转让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且购买的现金管理产
品到期/赎回/转让期限不得超过甲方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决议的有效期限。甲方承诺在“结算专
户”进行的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及时转入甲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或续期,并通知丙方。甲方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章。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的相关要求,丙方已经向甲方、乙方告知有关廉洁从业的规定,丙方将遵
守法律法规,公平竞争,合规经营,不直接或者间接收受或者向他人输送不正当利益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
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 
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函证、现场获取银行账户对账单等现场调查方式)、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四)甲方授权丙方指
定的保荐代表人廖妍华、叶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结算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结
算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结算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结算专
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结算专户中支取或认购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
电子邮件或其他有效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结算专户的支出或认购清单。(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
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
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结算专户大额支取或认购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结
算专户资料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结算专户资金 
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即 2025年 12 月 31 日解除。上述期间内如丙方对甲方的 
持续督导责任终止,则本协议自动终止。若保荐机构发生变更需重新签订监管协议,本协议终止,甲方须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告知乙
方,同时甲方应当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与乙方、变更后的保荐机构签订新的三方协议并及时公告。                      
    (十)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
留甲方备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4/dee93d42-a068-4775-a24f-1ef89512f7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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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23 17:47│国光电器(002045):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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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光电器(002045):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4/5f6c4fa1-f8ef-4acc-982f-e162356cfe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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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16 15:47│国光电器(002045):关于参加2025年广东辖区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辖区上市公司中报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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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广东证监局、广东上市公司协会联合
举办的“向新提质 价值领航——2025 年广东辖区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辖区上市公司中报业绩说明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9日(星期五)15:30-17:00。届时公司董事长陆宏达、董事兼总裁何伟成、董事兼董事会秘书王婕、财务总监郑崖民
、独立董事谭光荣、冀志斌将在线就 2025 年半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效率及针对性,公司现向所有投资者提前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
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5年 9 月 18 日(星期四)15:00 前将关注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ir@ggec.com.cn
(邮件请注明“投资者集体接待日”字样)。公司届时将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6f69126d-dade-44da-aa15-9a1407bb48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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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27 16:47│国光电器(002045):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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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光电器(002045):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fed1c5f4-22e2-434c-9a72-bdeed03834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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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25 19:36│国光电器(002045):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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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8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的通知,并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人,占应到董事人数的 100%,没 
有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会议,董事长陆宏达,董事何伟成、王婕以现场方式出席,独立董事谭光荣、冀志斌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由陆宏达董事长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经会议讨论,通过以下议案:                                   
    1.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
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60)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公告编号:2025-60)并刊登于《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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