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40 南 京 港 更新日期:2025-06-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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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南 京 港(002040):南 京 港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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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南 京 港(002040):南 京 港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关于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
│ │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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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南 京 港(002040):南 京 港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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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南 京 港(002040):南 京 港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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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7:12 │南 京 港(002040):南 京 港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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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28 │南 京 港(002040):南 京 港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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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17 │南 京 港(002040):南 京 港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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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22:14 │南 京 港(002040):南 京 港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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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22:14 │南 京 港(002040):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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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8 15:32 │南 京 港(002040):南 京 港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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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南 京 港(002040):南 京 港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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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于202
5年6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共有董事9人参加了本次会议,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7)。
三、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关于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0/31d82aa4-15eb-4025-840d-4404f7c2d2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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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南 京 港(002040):南 京 港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关于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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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1. 经股东单位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拟选举朱同才先生、张传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审查,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2. 通过对本次董事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等方面的情况了解,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
件及工作经验;候选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
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因此,同意朱同才先生、张传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0/206ddeaf-5a41-40f1-a1e1-1d24aed5f8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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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南 京 港(002040):南 京 港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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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离任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孙先杰先生、吉治宇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辞职报告,孙先杰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战
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吉治宇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为
保证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孙先杰先生、吉治宇先生将继续履职到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董事
为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孙先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因公司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吉治宇先生持有公司 38,500 股
股票。
孙先杰先生、吉治宇先生在任职董事期间始终以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最大化为己任,勤勉尽职,公司全体董事对孙先杰先生、吉
治宇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规范运作及经营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二、调整董事会成员情况
为保障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股东单位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朱同才先生、张传平先生为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 2025 年6 月 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同意提名朱同才先生、张传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朱同才先生、张传平先生当选公司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1.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关于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0/c5cbeb88-7be5-4384-a66d-7b46aafd82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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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南 京 港(002040):南 京 港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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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召开大会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4.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25日(周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 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9日
7. 出席会议人员:
(1)2025 年 6 月 19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
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法律顾问及董事会邀请的相关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公共路19号南京港口大厦A座192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目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1.01 选举朱同才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02 选举张传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二)提案审议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1. 上述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
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股东凭本人
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股东代表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
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 6月 24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公共路 19 号南京港口大厦 A 座 18 层1807 室
(4)授权委托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持股凭证原件办理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其它事项
1. 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或交易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公共路19号南京港口大厦A座18层1807室
联系电话:025-58815738
传真:025-58812758
联系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董秘办)
邮政编码:210011
六、备查文件
1.《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0/491af4b5-026c-4415-95b5-b8c3a1f57d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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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7:12│南 京 港(002040):南 京 港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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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
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及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
条件未成就、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八章、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
24年度业绩未达到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同时,2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整,不
再满足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决定对5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961,28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
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89,908,265股变更为487,946,985股,注册资本也相应由489,908,265元减少至487,946,985元
。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25年5月27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
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
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
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要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
(1)申报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公共路19号南京港口大厦A座1807室
(2)申报时间:自2025年5月27日起45日内。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
债权”字样
(3)联系人:李芳琪
(4)联系电话:025-58815738、18013998865
(5)传真号码:025-58812758
(6)邮政编码:21001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7/aad3c329-b7c2-4a18-a42b-bf748ad48a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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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28│南 京 港(002040):南 京 港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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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 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至 2025 年 5 月 22 日连续 8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103.09%,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形。
2. 公司目前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提供原油、成品油、液体化工产品、集装箱及普通货物的装卸、仓储等服务。公司控股子公司
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为港口码头企业,主要为在码头的内外贸集装箱提供装卸、堆存等服务,不直接参与进出口贸易;目前,
外贸集装箱直达航线有固定的日本、韩国、东南亚、印巴航线,另有不定期南美、北非等航线,没有直达美国航线。经自查,公司目
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
3. 近期,公司股票波动严重异常,存在市场情绪过热的情形,可能存在非理性交易行为,交易风险较大,存在短期大幅下跌的
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价格于2025 年 5 月 13 日至 2025 年 5 月 22 日连续 8 个交易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103.0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连续10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
超过 100%,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严重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函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
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股票异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6. 公司不存在导致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未披露事项。
7. 截至 2025 年 5 月 22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 14.13 元/股,静态市盈率为 45.23 倍,滚动市盈率 43.15 倍,市净率 2
.08;申万 17 家港口上市公司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19.61 倍,平均滚动市盈率 10.11 倍,平均市净率0.30;公司估值指标明显高于
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8. 公司不存在重大风险事项。
9. .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 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5)、《南京港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6),不存在应修正业绩的情况。
3.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
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同时,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询的核实函及回函;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f6f96ca5-f94c-45e3-a203-69c3ea2dc5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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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17│南 京 港(002040):南 京 港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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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公司股票价格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5 月 14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公司已于 5 月 15
日披露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公司股票价格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5 月 16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公司已于 5 月 19 日披露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0)。截至 2025 年 5 月 21 日,7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已 6 个交易日涨停。
2. 公司目前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提供原油、成品油、液体化工产品、集装箱及普通货物的装卸、仓储等服务。公司控股子公司
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为港口码头企业,主要为在码头的内外贸集装箱提供装卸、堆存等服务,不直接参与进出口贸易;目前,
外贸集装箱直达航线有固定的日本、韩国、东南亚、印巴航线,另有不定期南美、北非等航线,没有直达美国航线。
3. 近期,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公司股价短期涨
幅较大,存在一定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价格于2025 年 5 月 19 日、5 月 20 日、5 月 21 日连续三个交
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函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股票异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 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5)、《南京港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6),不存在应修正业绩的情况。
3.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
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同时,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询的核实函及回函;
2. 深交所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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