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35 华帝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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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 │华帝股份(002035):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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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7:37 │华帝股份(002035):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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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7:36 │华帝股份(002035):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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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20:59 │华帝股份(002035):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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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20:59 │华帝股份(00203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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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6:09 │华帝股份(002035):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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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2:05 │华帝股份(002035):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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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2:05 │华帝股份(00203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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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2:05 │华帝股份(002035):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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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2:04 │华帝股份(00203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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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华帝股份(002035):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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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分红年度: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 分配方案:分配比例固定
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5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6日
除权前总股本:847,653,618股 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量:16,589,882股每10股派息(含税):3元 现金分红总额
:249,319,120.80元
除权后总股本:847,653,618股
按A股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计算的每10股派息(含税):
2.941285元
1、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6,589,882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
配权利,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5日的总股本-公司已回购股份)÷10×分配比
例,即(847,653,618-16,589,882)÷10×3.00=249,319,120.80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249,319,120.80÷847,653,618≈0.2941285元,折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为2.941285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
考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0.2941285元)。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方案如下:以总股本847,653,618股扣减回购专户持有股份
16,589,882股后的股本831,063,73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9,319,120.80元。剩余未
分配利润滚存入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动,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也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47,653,618股扣减回购专户持有股份 16,589,882股后的 831,063,73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3.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现金 2.7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6月 25日,除息日为:2025年 6月 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截至 2025年 6月 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月 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75 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
2 01*****744 潘叶江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3 02*****340 潘垣枝
4 01*****874 潘权枝
5 02*****738 杨建辉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 6月 17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月 25日期间),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除权除息参考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具体如下: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
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49,319,120.80÷847,653,618≈0.2941285
元。
因此,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0.2941285元)。
七、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华帝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中心
咨询电话:0760-22839992
传真电话:0760-22839256
咨询联系人:李巧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a8309ac0-8177-44eb-9830-094f09387c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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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7:37│华帝股份(002035):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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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年 5月 20日召开 2024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3 名、独立董事 3 名,与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1 名共同组成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 5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
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 2024年度股东会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1、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 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3名,独立董事 3名,职工代表董事 1名。
非独立董事:潘叶江先生、潘浩标先生、潘锦枝先生;
独立董事:赵述强先生、麦强先生、丁北辰先生;
职工代表董事:潘叶钊先生;
董事长:潘叶江先生。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 2024 年度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
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核无异议。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序号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 委员
1 战略委员会 潘叶江 潘浩标、潘锦枝、潘叶钊、赵述强、麦强、
丁北辰
2 审计委员会 赵述强 丁北辰、潘锦枝
3 提名委员会 麦强 丁北辰、潘叶钊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丁北辰 麦强、潘浩标
上述委员任期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2025年 5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潘叶江先
生为公司总裁,聘任潘浩标先生、仇明贵先生、王操先生、蒋凌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何淑娴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潘楚欣
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罗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亦未受过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具备与其任职相适应的
职业素养、专业能力与条件,符合公司的任职资格要求。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
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职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
书或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年 5月 22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潘楚欣 罗莎
联系地址 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 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
园路 1 号 园路 1 号
电话 0760-22839992 0760-22244225
传真 0760-22839256 0760-22839256
电子信箱 pancx@vatti.com.cn luos@vatti.com.cn
四、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潘垣枝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丁云龙先生、孔繁敏先生、周谊女士已连任两届,自第九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垣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016,000股,周谊女士持
有公司股份 150股。上述董事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上述董事任期届满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已于 2025年 4月 25日、2025年 5 月 20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莫泽璇女士持有公司
股份 3,500股。第八届监事会全体监事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潘垣枝先生、丁云龙先生、孔繁敏先生、周谊女士、梁萍华女士、陈惠芬女士、莫泽璇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健康
发展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计票汇总表;
4、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d9d904cb-077c-42e8-9886-083c2483e4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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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7:36│华帝股份(002035):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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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帝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下午16:00在广东省中山市小
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5月20日以口头方式送达
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经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本次董事
会会议由董事潘叶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潘叶江先生担任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2、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和主任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如下:
①战略委员会由潘叶江先生、潘浩标先生、潘锦枝先生、潘叶钊先生、赵述强先生、麦强先生、丁北辰先生七位董事组成,主任
委员由潘叶江先生担任;
②审计委员会由赵述强先生、丁北辰先生、潘锦枝先生三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赵述强先生担任;
③提名委员会由麦强先生、丁北辰先生、潘叶钊先生三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麦强先生担任;
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丁北辰先生、麦强先生、潘浩标先生三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丁北辰先生担任。
上述委员任期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3、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潘叶江先生为公司总裁(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4、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潘浩标先生、仇明贵先
生、王操先生、蒋凌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5、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何淑娴女士为公司
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6、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潘楚欣女士为公司
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潘楚欣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60-22839992
传真:0760-22839256
邮箱:pancx@vatti.com.cn
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 1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7、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罗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罗莎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60-22244225
传真:0760-22839256
邮箱:luos@vatti.com.cn
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 1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8、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第九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适用对象为不在公司担任董事职位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
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其薪酬包括岗位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绩效奖金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与发
放。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一次会议记录;
3、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年第一次会议记录;
4、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第一次会议记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a3153fc6-fa3a-4fbe-995b-d76e62d137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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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20:59│华帝股份(002035):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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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帝股份(002035):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7dfef6f4-6345-43fc-8fe1-c97434066f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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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20:59│华帝股份(00203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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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帝股份(00203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57e9d872-bfed-4e8d-9d8c-98ae1124c6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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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6:09│华帝股份(002035):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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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9日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3),公司将于 2025 年
5月 20日(星期二)14:30召开 2024年度股东会。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召开时间:2025 年 5月 20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月 20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5月 20日 9:15-9:25,9:30-11:
30和 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5月 14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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