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34 旺能环境 更新日期:2025-12-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2-15 16:31 │旺能环境(002034):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2-15 16:30 │旺能环境(002034):关于为联合体投标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
├─────────┼──────────────────────────────────────────────┤
│2025-12-15 16:29 │旺能环境(002034):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12-10 18:31 │旺能环境(002034):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付息公告 │
├─────────┼──────────────────────────────────────────────┤
│2025-11-13 17:37 │旺能环境(002034):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子公司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管理人的公告 │
├─────────┼──────────────────────────────────────────────┤
│2025-11-10 16:06 │旺能环境(002034):关于股份回购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的公告 │
├─────────┼──────────────────────────────────────────────┤
│2025-11-03 16:16 │旺能环境(002034):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5-10-30 00:00 │旺能环境(002034):总经理工作细则 │
├─────────┼──────────────────────────────────────────────┤
│2025-10-30 00:00 │旺能环境(002034):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30 00:00 │旺能环境(002034):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
└─────────┴──────────────────────────────────────────────┘
─────────┬────────────────────────────────────────────────
2025-12-15 16:31│旺能环境(002034):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 年 12 月 9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的方式向
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5日下午在公司总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单超先生主持,
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为联合体投标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以联合体名义开具投标保函,投标保函总金额为 1,200 亿印尼盾(以2025年12月15日汇率折合人民币约5,064万元,
实际金额将以发生时汇率进行折算)。由公司提供全额担保,担保类型包括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联合体成员 AEP 按
其持有比例对公司提供反担保。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联合体投标提
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5-98)。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31 日(星期三)下午 14:45,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31 日。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 月 31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三)。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5-99)。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0d8bd6f4-9aca-4c1a-85ba-1750b1529bb3.PDF
─────────┬────────────────────────────────────────────────
2025-12-15 16:30│旺能环境(002034):关于为联合体投标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
旺能环境(002034):关于为联合体投标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26a9af6a-8041-4496-bf50-b409ae7ce873.PDF
─────────┬────────────────────────────────────────────────
2025-12-15 16:29│旺能环境(002034):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31 日 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月 31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24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因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龙溪街道环山路 899 号 F座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为联合体投标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2 月 16 日刊登于《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
以上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
结果在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
2025 年 12 月 25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4:3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
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须在 2025 年 12 月 25 日下午 4:30 点前送达至公司或发至邮箱)
,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龙溪街道环山路 899 号 F座三楼证券部。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燕燕
电话:0572—2026371
传真:0572—2026371
邮箱:qyy@mizuda.net
(五)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dbc6b14d-48eb-479a-a125-18aab9db84bc.PDF
─────────┬────────────────────────────────────────────────
2025-12-10 18:31│旺能环境(002034):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付息公告
─────────┴────────────────────────────────────────────────
特别提示:
1、可转债代码:128141
2、可转债简称:旺能转债
3、付息年度:第5年
4、付息债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6日
5、除权除息(付息)日:2025年12月17日
6、1000元面值债券利息(含税):18元
7、方案简称:每10张派18元
8、下一年度的利率:2.00%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770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
公开发行了1,4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亿元。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1]26 号”文同意,公司14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1年1月1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
称“旺能转债”,债券代码“128141”。根据《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
明书》”)和《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的有关条款规定,在“旺能转债”的计息期内,每年付
息一次,现将“旺能转债”2024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16日期间的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旺能转债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英文简称:WANGNENG-CB
3、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8141
4、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14亿元(1,400万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数量:14亿元(1,400万张)
6、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7、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1年1月18日
8、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0年12月17日至2026年12月16日
9、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2021年6月23日至2026年12月16日
10、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30%、第二年为0.50%、第三年为1.00%、第四年为1.50%、第五年为1.80%、第六年为2
.00%。
11、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的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
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
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
。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已转换或已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当年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负担。
12、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13、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15、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公司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级,并出具了《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
券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0】1985D号)。根据该评级报告,旺能环境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公司债
券的信用等级为AA。
2021年6月25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可转债进行了跟踪评级并出具了《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1】跟踪1276号)。该评级报告维持旺能环境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
定,维持“旺能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
2022年6月17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可转债进行了跟踪评级并出具了《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2】跟踪0709号)。该评级报告维持旺能环境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
定,维持“旺能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
2023年6月15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可转债进行了跟踪评级并出具了《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
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3】跟踪0482号)。该评级报告维持旺能环境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旺能转
债”的信用等级为AA。
2024年6月14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可转债进行了跟踪评级并出具了《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跟
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4】跟踪0597号)。该评级报告维持旺能环境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旺能转
债”的信用等级为AA。
2025年6月13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可转债进行了跟踪评级并出具了《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跟
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5】跟踪0455号)。该评级报告维持旺能环境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旺能转
债”的信用等级为AA。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期为“旺能转债”第五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4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16日期间的利息,当期
票面利率为1.80%,本次付息每10张(面值1,000.00元)债券派发利息人民币18.00元(含税)。
对于持有“旺能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
,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14.40元(税后);对于持有“旺能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
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的规定,暂免征收企
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18.00元(含税);对于持有“旺能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每10张派发利息18.00元(含
税),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6日(星期二)
2、除息日:2025年12月17日(星期三)
3、付息日:2025年12月17日(星期三)
四、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对象为:截至2025年12月16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本期利息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
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
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境外机构投资
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因此,本期债券非居
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
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联系方式
1、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2、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龙溪街道环山路899号F座
3、联系人:邱燕燕
4、电话:0572-2026371
5、传真:0572-2026371
八、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560d7274-fb9a-4118-81b8-569d69a32993.PDF
─────────┬────────────────────────────────────────────────
2025-11-13 17:37│旺能环境(002034):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子公司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管理人的公告
─────────┴────────────────────────────────────────────────
旺能环境(002034):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子公司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8d500a5d-cd6b-4a88-895f-377d8ee634f4.PDF
─────────┬────────────────────────────────────────────────
2025-11-10 16:06│旺能环境(002034):关于股份回购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的公告
─────────┴────────────────────────────────────────────────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专项贷款资金等合法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实施完成之日起 36 个
月内将已回购的股份用于前述用途的,未使用部分的回购股份应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00 元/股,回购总
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2024 年12 月 5 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2024-96)、《
回购报告书》(2024-99)。
因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司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由 22.00元/股调整至 21.71 元/股,自 2025 年 7月 11 日
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5年 7月 4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的公告》(2025-56)。
因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司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由21.71 元/股调整至 21.51 元/股,自 2025 年 10 月
21 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2025-86)。
截至 2025 年 11 月 7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 年 12 月 4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回购股份,并于 2024 年 12 月 5日披露了《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4-100);回购期间,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
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自 2024 年 12 月 4日首次回购股份至 2025 年 11 月 7日(含)期间,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
购公司股份 9,949,2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29%,最高成交价为 20.2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4.0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人民币 159,983,122 元(不含交易费用等),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
额上限人民币20,000 万元(含)。
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比例及回购实
施期限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约能力和未来发展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