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34 旺能环境 更新日期:2025-08-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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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7:01 │旺能环境(002034):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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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7:01 │旺能环境(002034):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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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5:47 │旺能环境(002034):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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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7:05 │旺能环境(002034):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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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00:00 │旺能环境(002034):关于签署洛阳市餐厨废弃物处理工程技改增容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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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00:00 │旺能环境(002034):关于旺能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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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9:16 │旺能环境(002034):关于实施旺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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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9:12 │旺能环境(002034):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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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9:11 │旺能环境(002034):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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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15:46 │旺能环境(002034):2025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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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7:01│旺能环境(002034):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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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欣达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
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提振投资者信心,计划自2025年3月13日起6个月内(即2025年3月13日至2
025年9月1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
亿元。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美欣达集团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获得增持专项贷
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
二、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美欣达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4,953,356股,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1.14%,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86,664,402元(不含交易费用等)。
截至2025年7月31日,美欣达集团共持有公司股票147,819,56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4.06%。
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美欣达集团将继续按照计划增持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以及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
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及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2/26077666-dcbb-455f-ba6d-27c511a3ca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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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7:01│旺能环境(002034):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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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专项贷款资金等合法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实施完成之日起 36 个
月内将已回购的股份用于前述用途的,未使用部分的回购股份应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00元/股,回购总
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2024 年12 月 5 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2024-96)、《回
购报告书》(2024-99)。
因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司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由 22.00元/股调整至 21.71 元/股,自 2025年 7月 11日生
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5年 7月 4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的公告》(2025-5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
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年 7 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9,366,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 2.16%,最高成交价为 20.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4.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49,979,140 元(不含交易费用等)。本
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2/b85dcd68-2f53-4bb5-8c94-a604083c97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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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5:47│旺能环境(002034):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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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概述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
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 年 11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3,289,951股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同意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429,4
96,165 元人民币减少至 426,206,214 元人民币;总股本由 429,496,165 股减少至 426,206,214 股。具体内容刊登于 2025 年 4
月 1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21)。
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由原登记的“肆亿贰仟
玖佰肆拾玖万陆仟壹佰陆拾伍元”变更为“肆亿贰仟陆佰贰拾万陆仟贰佰壹拾肆元”。除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外,公司《营业执照》的
其他登记事项未发生变化。
本次变更后公司工商登记主要信息如下:
1、名称: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04206605E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法定代表人:单超
5、注册资本:肆亿贰仟陆佰贰拾万陆仟贰佰壹拾肆元
6、成立日期:1998 年 07月 07日
7、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天字圩路 288号
8、经营范围:环保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安装服务,环境治理技术开发、咨询及服务,环境治理设施的运营服务,
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管理咨询,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处置及回收利用相关配套设施的设计、开发、运营管理及技
术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1、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6/c571ffc5-a868-4be7-9915-bd3ac256a6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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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7:05│旺能环境(002034):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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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能环境(002034):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0/c4771625-be31-43d2-adf7-a1eb9e92d2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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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00:00│旺能环境(002034):关于签署洛阳市餐厨废弃物处理工程技改增容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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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协议类型:日常经营性协议
2.协议金额:餐厨废弃物处理服务费为200元/吨。
3.协议生效: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4.对当期业绩的影响:对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项目的实施将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一、协议签署情况概述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洛阳餐厨废弃物处理工程技改增容特许经营项
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5),确定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能生态”)为洛阳市
城市管理局餐厨废弃物处理工程技改增容特许经营项目的中标单位。
近日,由旺能生态全资子公司洛阳旺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旺能”)与洛阳市城市管理局就上述中标事项正式签
署《洛阳市餐厨废弃物处理工程技改增容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确定由洛阳旺能依照本协议对洛阳市餐厨废弃物处理工程技改增容项
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维修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协议的签署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1.甲方:洛阳市城市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郝彦洁
注册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6号
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2.乙方:洛阳旺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德君
注册资本:4,670.697万元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旺能生态持股100%
注册地址:洛阳市高新区辛店镇西沙坡村柳石路288号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餐厨垃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肥料生产
;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非食用植物油加工;非
食用植物油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制品销售;生物
有机肥料研发;肥料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建筑物清洁服务。
3.公司、旺能生态以及洛阳旺能与甲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4.履约能力分析:甲方为政府机构,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洛阳市餐厨废弃物处理工程技改增容项目
2.项目运作方式:采用建设-运营维护-移交(BOT)实施方式。
3.收入来源:除餐厨垃圾处理服务费收入外,还包括工业油脂出售收入,沼气开发利用等市场化收入。
4.处理服务费:餐厨废弃物处理服务费为200元/吨。
5.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在洛阳市餐厨废弃物处理工程现有设施基础上进行技改增容,包括对餐厨垃圾处理车间、餐厨垃圾处
理生产线、污水生化处理系统的扩建或扩充。(1)增加餐厨废弃物处理规模200吨/天;(2)增加污水处理规模300吨/天;(3)为
防止餐厨废弃物卸料、周转过程中异味扩散,根据项目处理规模扩建预处理车间。
6.项目投资:估算总投资3,794.10万元。
7.项目服务范围:为现有洛阳市餐厨废弃物处理工程处理能力200吨/天以外的餐厨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由洛阳旺能
一期项目统筹负责区域内的餐厨垃圾收运工作。
8.项目特许经营期:15年整,自本协议生效日起算。
9.处理服务费计算及付款方式:从试运营开始之日起按月计算并支付。
10.协议生效: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业务战略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餐厨垃圾处理规模、增强公司在固废处理业务领域的综合实力。本项目对
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项目的实施将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1.前期筹建和建设期间,受制于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因素,存在项目审批和建设延误,不能按计划进度实施项目的风险。
2.项目运营期间存在垃圾供应量不足、垃圾处理费收入不及时,以及国家产业、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3.市场需求变化或技术革新可能导致预期收益无法实现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洛阳市餐厨废弃物处理工程技改增容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0/f9dfc4a7-9bcf-406d-977c-b7fbbcf12c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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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00:00│旺能环境(002034):关于旺能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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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暂停转股原因:分红派息
暂停转股时间:2025年 7月 3日至 2025 年 7月 10日
恢复转股时间:2025年 7月 11日
鉴于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及相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旺能转债;债券代码:128141)于2025年7月3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2025年7月10日暂停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 2日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权益分派期间旺能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53)。
根据相关规定,“旺能转债”将在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7月11日起恢复转股。敬请公司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留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9/34db8996-e5ff-412b-92ab-b36cf98395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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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9:16│旺能环境(002034):关于实施旺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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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调整前“旺能转债”转股价格为:14.47 元/股
调整后“旺能转债”转股价格为:14.18 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2025年 7月 11日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公开发行了1,4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
额14亿元(债券简称:旺能转债;债券代码:128141)。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在旺能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
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
,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
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执行。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或注销、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
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
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
制订。
二、历次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因及结果
(一)第一次调整
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00000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5月31日,故“旺能转债
”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5月31日由原来的16.47元/股调整为15.97元/股。
(二)第二次调整
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999993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31日,故“旺能转债
”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5月31日由原来的15.97元/股调整为15.67元/股。
(三)第三次调整
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999999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日,故“旺能转债”
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6月1日由原来的15.67元/股调整为15.17元/股。
(四)第四次调整
因公司实施2023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0000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11月23日,故“旺能
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11月23日由原来的15.17元/股调整为14.97元/股。
(五)第五次调整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0000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6日,故“旺能转债”
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6月6日由原来的14.97元/股调整为14.67元/股。
(六)第六次调整
因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1350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0月11日,故“旺能转
债”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10月11日由原来的14.67元/股调整为14.47元/股。
三、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因及结果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得公司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公司2025年3月31日
的总股本433,983,986股剔除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8,171,100股后的余额425,812,88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总额127,743,865.8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发生股
本变动,则以本次派发现金总额不变,按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剔除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数
量)调整分配比例。
自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7月2日,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由433,983,986股增至433,984,137股,新增股本151股。目前
回购专用账户中累计回购的股份数量为9,366,000股,根据“派发现金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33,984,137股剔除已回
购股份9,366,000股后的股本424,618,13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8441元(含税),共派发现金总额127,743,865.80元,
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
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55)。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故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
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
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为2.943514元(即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127,7
43,865.80元/433,984,137股*10,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943514元/股。
综合上述规定,“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1=P0-D=14.47元/股-0.29元/股=14.18元/股
“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4.47元/股调整为14.1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7月11日起开始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4/8384bca8-b70f-4492-92e8-291d5cdac0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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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9:12│旺能环境(002034):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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