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002034(旺能环境)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2034 旺能环境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1-03 16:16 │旺能环境(002034):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5-10-30 00:00 │旺能环境(002034):总经理工作细则 │ ├─────────┼──────────────────────────────────────────────┤ │2025-10-30 00:00 │旺能环境(002034):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30 00:00 │旺能环境(002034):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 ├─────────┼──────────────────────────────────────────────┤ │2025-10-30 00:00 │旺能环境(002034):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 │2025-10-30 00:00 │旺能环境(002034):关于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 ├─────────┼──────────────────────────────────────────────┤ │2025-10-30 00:00 │旺能环境(002034):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 ├─────────┼──────────────────────────────────────────────┤ │2025-10-30 00:00 │旺能环境(002034):舆情管理制度 │ ├─────────┼──────────────────────────────────────────────┤ │2025-10-30 00:00 │旺能环境(002034):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30 00:00 │旺能环境(002034):2025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 └─────────┴──────────────────────────────────────────────┘ ─────────┬──────────────────────────────────────────────── 2025-11-03 16:16│旺能环境(002034):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专项贷款资金等合法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实施完成之日起 36 个 月内将已回购的股份用于前述用途的,未使用部分的回购股份应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00 元/股,回购总 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2024 年12 月 5 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2024-96)、《 回购报告书》(2024-99)。 因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司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由 22.00元/股调整至 21.71 元/股,自 2025 年 7月 11 日 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5年 7月 4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的公告》(2025-56)。 因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司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由21.71 元/股调整至 21.51 元/股,自 2025 年 10 月 21 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2025-8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 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9,792,200 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 2.26%,最高成交价为20.2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4.0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57,242,537 元(不含交易费用等)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e91323bd-67fc-4591-84e8-1de1bcdac0ac.PDF ─────────┬──────────────────────────────────────────────── 2025-10-30 00:00│旺能环境(002034):总经理工作细则 ─────────┴──────────────────────────────────────────────── 旺能环境(002034):总经理工作细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41526973-4431-4379-8ea0-068db0cb8420.PDF ─────────┬──────────────────────────────────────────────── 2025-10-30 00:00│旺能环境(002034):2025年三季度报告 ─────────┴──────────────────────────────────────────────── 旺能环境(002034):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4370f27d-34b2-4d1d-b3f8-988b4142752c.PDF ─────────┬──────────────────────────────────────────────── 2025-10-30 00:00│旺能环境(002034):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 第一条 为加强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提问回复的管理,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 通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搭建的自愿性、交互式信息发布和进行投资者 关系管理的综合性网络平台(网址为:https://irm.cninfo.com.cn/),是上市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的有益补充。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三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 信,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第四条 公司应当在监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回复投资者问题。第五条 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客 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信息披露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 互动易平台披露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第六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使用虚假性、夸大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 效果,不得误导投资者。不具备明确事实依据的内容,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 第三章 内容规范性要求 第七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不得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投资者提问涉及已披露事项的, 公司可以在已依法披露的信息范围内对投资者的提问进行充分、深入、详细地分析、说明和答复;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披露事项的, 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公告。公司不得以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信息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八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保证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公平性,对所有依法合规提出 的问题认真、及时予以回复,不得选择性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 第九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涉及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 密、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对供应商、客户等负有保密义务的,应当谨慎判断拟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是否违反保密 义务。 第十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如涉及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应当充分提示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 性和风险。 第十一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回复投资者提问及对涉及市场热点概念、敏感事项问题进行答复时,应当谨慎、客观、 具有事实依据,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迎合市场热点或者与市场热点不当关联,不得故意夸大相关事项对公司生产经 营、研发创新、采购销售、重大合同、战略合作、发展规划以及行业竞争等方面的影响,不得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 第十二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配合违法违规交易。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 提问时,不得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也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从事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或其他 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三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受到市场广泛质疑,被公共传媒广泛报道且涉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关注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内部管理 第十四条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程序:公司证券部为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投资者问题回复的对口管理部门。证 券部负责及时收集整理互动易平台的投资者提问、拟订相关回复内容、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后及时发布或回复投资者提问。董事会秘 书认为特别重要或敏感的回复,可视情况报董事长审批。未经审核,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对外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公司 各部门及子公司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部完成问题回复。董事会秘书可根据情况,就有关信息发布和问题回复 ,征求外部咨询机构意见。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8148e7eb-0fa1-42c6-8047-dfe230db13c8.PDF ─────────┬──────────────────────────────────────────────── 2025-10-30 00:00│旺能环境(002034):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 负责。 第三条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证券部为公司的信息披露部门,由董 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取得证券交易所 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及其他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六)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或者监管机构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 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 间的信息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 ;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五)关注有关公司的传闻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等有关主体及时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 (六)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其他规定要求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 信息披露中的职责; (七)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八)负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的管理事务等; (九)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相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 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相关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 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公司董事会报告重大事项的,应当同时告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在履行 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扰时,可以直接向交易所报告。 第四章 任免程序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聘连任。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 责时,证券事务代表应当代为履行其职责并行使相应权利。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 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条件参照本细则第五条规定。 第十一条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后应当及时公告,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下列资料: (一)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聘任书或者相关董事会决议、聘任说明文件,包括符合本规则任职条件、职务、工作表现及个 人品德等; (二)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复印件); (三)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移动电话、通信地址及专用电子邮件信箱地址等。 上述有关通讯方式的资料发生变更时,公司应当及时向本所提交变更后的资料。第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公 司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其解聘: (一)出现本细则第五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之一; (二)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给公司或股东造成重大损失; (三)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四)违反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或《公司章程》,给公司、股东造成重大损失。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足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者辞职时,公司应当及时向 证券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董事会秘书有权就被公司不当解聘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第十四条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时,应当与其签订保密协议,要求董事会秘书承诺在任职期间以及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 至有关信息披露为止,但涉及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除外。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在原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公告,同时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人 选。在董事会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的,董事长应当 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并在代行后的六个月内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细则有关内容若与国家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或《公司章程》规定相冲突的, 以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0e6653f2-a141-4c3d-9536-181177b5c037.PDF ─────────┬──────────────────────────────────────────────── 2025-10-30 00:00│旺能环境(002034):关于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 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新制定部分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审议机构 备注 1 《总经理工作细则》 董事会 制定 2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 制定 3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董事会 制定 4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董事会 制定 5 《舆情管理制度》 董事会 制定 上述制度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制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c50a827b-d21a-45ae-b79f-4bddc85c5c48.PDF ─────────┬──────────────────────────────────────────────── 2025-10-30 00:00│旺能环境(002034):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 旺能环境(002034):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1b56a32e-08bc-425e-a866-71fb79931a3d.PDF ─────────┬──────────────────────────────────────────────── 2025-10-30 00:00│旺能环境(002034):舆情管理制度 ─────────┴──────────────────────────────────────────────── 旺能环境(002034):舆情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9a8211e9-3ca0-4bd7-8981-a12b4c301e16.PDF ─────────┬──────────────────────────────────────────────── 2025-10-30 00:00│旺能环境(002034):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旺能环境(002034):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b0279dea-bb17-4ca8-82e8-e5e70cb481b8.PDF ─────────┬──────────────────────────────────────────────── 2025-10-30 00:00│旺能环境(002034):2025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 旺能环境(002034):2025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c76b910a-a1df-4f9d-b8e9-63aa6629e6d6.PDF ─────────┬──────────────────────────────────────────────── 2025-10-17 17:11│旺能环境(002034):关于旺能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暂停转股原因:分红派息 暂停转股时间:2025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0 日 恢复转股时间:2025 年 10 月 21 日 鉴于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相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旺能转债;债券代码:128141)于2025年10月13日至本次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20日暂停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权益分派期间旺能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84)。 根据相关规定,“旺能转债”将在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10月21日起恢复转股。敬请公司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留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8/56967ce9-2c9b-408a-85ef-0e16a152c955.PDF ─────────┬──────────────────────────────────────────────── 2025-10-13 19:51│旺能环境(002034):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特别提示: 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21.71 元/股 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21.51 元/股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5 年 10 月 21 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专项贷款资金等合法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实施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将已 回购的股份用于前述用途的,未使用部分的回购股份应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00元/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 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2024-96)、《回购报告书》(2024-99)。 因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司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由 22.00 元/股调整至 21.71 元/股,自 2025 年 7 月 11 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5 年 7月 4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2025-56)。 二、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25年 7月31日的总股本433,984,137股剔除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9,3 66,000股后的余额424,618,13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总额84,923,627.40元,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