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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32(苏 泊 尔)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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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032 苏 泊 尔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2-12 20:15 │苏 泊 尔(00203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2-12 20:14 │苏 泊 尔(002032):苏泊尔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12) │ ├─────────┼──────────────────────────────────────────────┤ │2025-12-12 20:14 │苏 泊 尔(002032):苏泊尔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12) │ ├─────────┼──────────────────────────────────────────────┤ │2025-12-12 20:14 │苏 泊 尔(002032):苏泊尔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12) │ ├─────────┼──────────────────────────────────────────────┤ │2025-12-12 20:14 │苏 泊 尔(002032):苏泊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12) │ ├─────────┼──────────────────────────────────────────────┤ │2025-12-12 20:14 │苏 泊 尔(002032):苏泊尔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12) │ ├─────────┼──────────────────────────────────────────────┤ │2025-12-12 20:14 │苏 泊 尔(002032):苏泊尔章程(202512) │ ├─────────┼──────────────────────────────────────────────┤ │2025-12-12 20:14 │苏 泊 尔(002032):苏泊尔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12) │ ├─────────┼──────────────────────────────────────────────┤ │2025-12-12 20:14 │苏 泊 尔(002032):苏泊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12) │ ├─────────┼──────────────────────────────────────────────┤ │2025-12-12 20:14 │苏 泊 尔(002032):苏泊尔境内期货投资内部控制制度(202512) │ └─────────┴──────────────────────────────────────────────┘ ─────────┬──────────────────────────────────────────────── 2025-12-12 20:15│苏 泊 尔(00203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2月2日 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2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本次监事会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Philippe SUMEIRE先生召集。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 SEB S.A.签署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 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Philippe SUMEIRE先生在实际控制人 SE B集团任职,其作为关联监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监事会一致认为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遵循了三公原则,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详见 2025 年 12 月 13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签署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1221b8c2-e064-4ad4-8894-a06914f252a9.PDF ─────────┬──────────────────────────────────────────────── 2025-12-12 20:14│苏 泊 尔(002032):苏泊尔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12) ─────────┴────────────────────────────────────────────────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 确保公司资产安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有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衍生品,是指以各种货币作为基础工具 的金融衍生工具,主要包括远期外汇合约、货币互换以及上述合约的混合交易合约。 第四条 本制度规定的交易包含一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相关外 汇衍生品交易。 第七条 公司由管理层代表、资金部、财务共享中心、审计部、证券部等相关部门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 评估、交易操作、交易记录和监督。第八条 资金部是公司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公司外汇衍生品业务管 理制度和相关制度;负责拟订公司外汇衍生品业务操作计划并提交管理层代表审批;负责公司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具体方案。 第九条 财务共享中心资金组负责衍生品业务的具体实施,会计组负责衍生品交易的账务处理,并根据管理的要求及时提供损益 分析数据及风险分析。 第十条 审计部是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 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一条 证券部负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确定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董事会及股东会审批程序、确定交易事项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 证券交易所的报批程序、组织提交议案、负责信息披露管理。第十二条 董事会负责审议外汇衍生品业务年度开展和调整计划。第十 三条 股东会负责对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审批。 第四章 外汇衍生品交易审批流程 第十四条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前,应依照相关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外汇衍生品业务管理流程,明确决策机制、授权审批制 度和审批程序,规范业务操作,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第十五条 按照责任分工,资金部负责外汇衍生品业务的报审和实施 ,确保遵循以下流程: (一)、 资金部汇总外汇衍生品业务年度开展计划,报公司管理层审议,通过后由证券部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前,由资金部在多个市场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必要时可聘请专业的咨询机构对待选的外 汇衍生品进行分析比较。 (三)、资金部负责制定具体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方案,提出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申请。(四)、在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计划内的 交易不论金额大小,均应获得总部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批;超出年度计划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需按年度交易计划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五)、交易完成后,财务共享中心资金组及时整理文档,提交财务共享中心会计组记账,以备审计检查及提供证券部完成相关 交易对外公告。 第五章 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后续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资金部负责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外汇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 第十七条 公司资金部负责跟踪交易变动状态,妥善安排交割资金,保证按期交割;特殊情况若需通过掉期交易提前交割、展期 或采取其它交易对手可接受的方式等,应按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 公司已交易外汇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减值与用于风险对冲的资产(如有)价值变动加总,导致合计亏损或浮动亏损金额 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人民币时,公司应以临时公告及时披露。 第十九条 资金部应月度汇总外汇衍生品交易执行情况,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第二十条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对已经开 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信息予以披露。第二十一条 公司内参与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所有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 泄露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相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49db94fc-de29-4aff-9d0b-c84f2106daf6.PDF ─────────┬──────────────────────────────────────────────── 2025-12-12 20:14│苏 泊 尔(002032):苏泊尔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12) ─────────┴──────────────────────────────────────────────── 苏 泊 尔(002032):苏泊尔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12)。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6d632199-4163-4761-bbfa-aa2e8a3b3c1a.PDF ─────────┬──────────────────────────────────────────────── 2025-12-12 20:14│苏 泊 尔(002032):苏泊尔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12) ─────────┴──────────────────────────────────────────────── 苏 泊 尔(002032):苏泊尔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12)。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b4b700d1-d375-4328-94f4-6a71bceecc70.PDF ─────────┬──────────────────────────────────────────────── 2025-12-12 20:14│苏 泊 尔(002032):苏泊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12) ─────────┴────────────────────────────────────────────────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进一步完善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或“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本工作细则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预。公司须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披露审计委员会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情况、履职情况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成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 当为不在本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与其职责相适应的财务或者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且至少有一名成员需具备适当的专业资 格或会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审计委员会财务专业人士的资格要求。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成员内选举,并报请董 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成 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人数。 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除法定情形外,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机构为公司审计部,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 会报告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具体如下: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审计委员会成员以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 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相关权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以及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 其他事项。 第九条审计委员会应当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 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审计部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五)公司的有关内控制度; (六)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 (七)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审计部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一)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 (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 (三)公司的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公司重大的关联交易是否合乎相关法律法规; (四)公司内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包括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 (五)其他相关事宜。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召开一次;临时会议须经两名以上成 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方可召开。会议召开前三天须通知全体成员,但特别紧急情况下可不受上述通知时间要求限制。会议 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由过半数的成员共同推举一名成员主持。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成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 成员的过半数通过。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五条 审计部成员可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须予以配合;如有必要,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支付。第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办 法的规定。 第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成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 十年。 第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的成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 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e4e9e1d7-a33e-477d-b28d-245882901c9a.PDF ─────────┬──────────────────────────────────────────────── 2025-12-12 20:14│苏 泊 尔(002032):苏泊尔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12) ─────────┴──────────────────────────────────────────────── 苏 泊 尔(002032):苏泊尔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12)。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5f2636aa-2ed0-4cef-a558-1ee02d3fee41.PDF ─────────┬──────────────────────────────────────────────── 2025-12-12 20:14│苏 泊 尔(002032):苏泊尔章程(202512) ─────────┴──────────────────────────────────────────────── 苏 泊 尔(002032):苏泊尔章程(202512)。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41621e4a-7eac-4997-bffa-77e1e93f738c.PDF ─────────┬──────────────────────────────────────────────── 2025-12-12 20:14│苏 泊 尔(002032):苏泊尔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12) ─────────┴────────────────────────────────────────────────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 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 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 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须报经公司同意,未经审批不得进行任何理财活动。 第二章 委托理财管理原则 第四条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从事委托理财必须以合法合规和控制投资风险为前提;用于理财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资金,以不 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先决条件;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 第五条 公司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中规定的委托理财品种,且 仅可投资于保本产品,或风险等级为一级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债券和其它经交易所认可的年收益率标准差 低于1%的境内委托理财行为。产品风险级别依据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及其监管的协会发布的相关规定评定。第六条 公司只选 择符合国际A-(标普评定)或同等信用级别或中国国内A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的金融机构及其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并与受托方 签订合作框架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双方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第七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审批程序、报告制度和风险控制措施履行,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 力确定投资规模。 第八条 公司不得通过委托理财等投资的名义规避购买资产或者对外投资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变相为他人 提供财务资助。 第三章 委托理财审批程序 第九条 公司购买委托理财实行年度总额审批,年内滚动使用,分笔购买的管理方式。第十条 公司应根据自由闲置资金规模和风 险承受能力确定相关额度,并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设定的权限标 准进行审批。第十一条 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未到期委托理财额度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第十二条 公司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如与现行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不相符的,以现行法律、 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为准。 第四章 委托理财日常管理及报告制度 第十三条 公司总部财务部相关人员根据日常资金情况拟定购置理财产品的品类、期限、金额、并报公司财务总监及总经理审核 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十四条 委托理财相关合同文档应尽可能详细地列明投资的性质,适当存档并季度提交公司证券部备查。 第十五条 公司财务部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 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或赎回措施,以控制投资风险。第十六条 理财业务延续期间,公司会计部门应该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委托理财业务进行日常核算并在财务报表中正确列报。 第十七条 在理财业务约定到期日,公司资金部门负责向相关受托方及时催收理财本金和利息。第十八条 公司总部财务部需于每 月末后第十个工作日前向审计委员会成员提交月度投资报告。第五章 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 第十九条 委托理财情况由公司会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会计部门和审计部门可随时对公司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 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第二十条 独立董事有权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十一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第二十二条 公司委托理财具体执行人员及其他 知情人员在相关信息公开披露前不得将公司投资情况透露给其他个人或组织,但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三 条 公司委托理财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应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公司证券部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财务部门提 供的委托理财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履行公司信息披露审批流程后,予以公开披露。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aed0eb75-2158-40cd-ac51-67a18a58fcbb.PDF ─────────┬──────────────────────────────────────────────── 2025-12-12 20:14│苏 泊 尔(002032):苏泊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12)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或“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 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公司绩效评价体系的完善、公司整体薪酬制度的健全与监督执 行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但不包括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对独立董事的津贴和履 职表现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成员担任,在成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成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成员人数。 第八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协助处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具体工作,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 ,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二条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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