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12 凯恩股份 更新日期:2026-02-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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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17:40 │凯恩股份(002012):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物的完成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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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8:16 │凯恩股份(002012):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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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19:48 │凯恩股份(00201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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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19:45 │凯恩股份(00201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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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7:37 │凯恩股份(002012):关于收到补偿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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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凯恩股份(002012):公司章程修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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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凯恩股份(002012):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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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凯恩股份(002012):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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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凯恩股份(002012):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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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凯恩股份(002012):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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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17:40│凯恩股份(002012):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物的完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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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控股子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物的议案》。根据龙游正信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正信评报字(2025)第
ZX179 号),本次资产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3 月 19日,评估价值合计 1,390.92 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价值 910.95 万元,其
他房屋建筑物等价值 479.97 万元。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最终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372.15万元。公司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浙
江凯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丰新材”)办理出售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物事项。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登载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
属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公司于 2025年 9月 20日公告,双方已办理完成不动产权转移变更登记手续,凯丰新材已收到第一期款项 10,977,236元(占本
次交易全部价款的 80%),上述具体内容详见登载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控股子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截至本公告日,凯丰新材已收到剩余款项 2,744,310 元。本次交易价款13,721,546元已全部收讫,出售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
物事项已完成。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7/af169f04-1177-4b06-b97b-f4bf4871e9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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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8:16│凯恩股份(002012):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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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12月 1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
议于 2025年 12月 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5人,实到董事 5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溪女士
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长刘溪女
士(简历详见附件)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
止。本次选举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董事会确认独立
董事胡小龙先生、独立董事王跃生先生、非独立董事孙志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胡小龙
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且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a8ecceb9-d48e-4d25-9bcf-0f9bce0854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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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19:48│凯恩股份(00201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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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11月 20日(星期四)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11月 20日(星期四)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11月 2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月 20日 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 5号 H座 3层 306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杨照宇(公司董事长刘溪因公出差未能主持本次股东会,过半数董事推选董事杨照宇担任本次股东会的主
持人)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7,730,4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037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 102,468,0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12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0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 5,262,4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53%。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
(二)议案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情况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总体表决情况 107,339,726 99.6373 230,402 0.2139 160,300 0.1488
其中:中小股 4,871,809 92.5757 230,402 4.3782 160,300 3.0461
东的表决情况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情况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总体表决情况 107,348,826 99.6458 221,302 0.2054 160,300 0.1488
其中:中小股 4,880,909 92.7487 221,302 4.2053 160,300 3.0461
东的表决情况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3.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情况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总体表决情况 107,348,826 99.6458 221,302 0.2054 160,300 0.1488
其中:中小股 4,880,909 92.7487 221,302 4.2053 160,300 3.0461
东的表决情况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0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情况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总体表决情况 107,348,826 99.6458 221,302 0.2054 160,300 0.1488
其中:中小股 4,880,909 92.7487 221,302 4.2053 160,300 3.0461
东的表决情况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0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议案》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情况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总体表决情况 107,348,826 99.6458 220,802 0.2050 160,800 0.1493
其中:中小股 4,880,909 92.7487 220,802 4.1958 160,800 3.0556
东的表决情况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3.0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情况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总体表决情况 107,348,826 99.6458 221,302 0.2054 160,300 0.1488
其中:中小股 4,880,909 92.7487 221,302 4.2053 160,300 3.0461
东的表决情况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3.0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情况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总体表决情况 107,337,826 99.6356 231,502 0.2149 161,100 0.1495
其中:中小股 4,869,909 92.5396 231,502 4.3991 161,100 3.0613
东的表决情况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3.0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情况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总体表决情况 107,338,626 99.6363 231,502 0.2149 160,300 0.1488
其中:中小股 4,870,709 92.5548 231,502 4.3991 160,300 3.0461
东的表决情况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3.0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情况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总体表决情况 107,339,126 99.6368 231,002 0.2144 160,300 0.1488
其中:中小股 4,871,209 92.5643 231,002 4.3896 160,300 3.0461
东的表决情况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伊超律师和裴淑红律师见证了本次临时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1/742b6273-5a7b-4a88-a02a-caf96c2f66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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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19:45│凯恩股份(00201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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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恩股份(00201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1/0d401f38-1cfb-4370-abf5-6645d18cc6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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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7:37│凯恩股份(002012):关于收到补偿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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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恩股份(002012):关于收到补偿款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5a8396a9-e930-4c6d-9602-0fb745f589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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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凯恩股份(002012):公司章程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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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恩股份(002012):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d1baff67-063d-4a02-86f2-af8e0e8f05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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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凯恩股份(002012):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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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恩股份(002012):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6cb4e51d-e86d-4ec7-ba84-c0b5be1b2d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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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凯恩股份(002012):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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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恩股份(002012):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d3f23a6f-8ea9-4455-887b-91cb098db3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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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凯恩股份(002012):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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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者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
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本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则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另设副组长1~2名。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可持续发展,以及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等相关事项开展研究、分析和评估,提出相应建议;
(五)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做好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资本运作、资产经营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
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审并出具意见,报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备案;
(三)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将对外投资的方案上报投资评审小组;
(四)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并出具意见,并向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一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根据投资评审小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投资评
审小组。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每年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
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会议的通知方式为:《公司章程》第 8.1.1 条规定的方式及电话、微信等通讯方式。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战略与可持续发
展委员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方式、时间、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十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的书面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
会议提案的,应当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一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说明情况和新提案的有关内容及相关材料。不足一日的,会议日期
应当相应顺延或者取得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全体与会委员同意后按期召开。第十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
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第十五条 战略与可持
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应当亲自出席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将该意见记载于授权委托
书,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不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授权委托书须明确授权范围和期限。
独立董事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 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出席。第十六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
开为原则。必要时,在保障全体委员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通过视频、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表决等其他方式召开,
并由与会委员签字。
非以现场方式召开的,以视频显示在场的委员、在电话会议中发表意见的委员、规定期限内实际收到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有效表
决票,或者委员事后提交的曾参加会议的书面确认函等计算出席会议的委员人数。
第十七条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书面方式进行。委员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委员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
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有关委员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
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
第十八条 董事会秘书列席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可列席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
邀请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九条 如有必要,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或专家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
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反映与会人员对所审议事项发表
的意见。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备案保存。会议记录、会议决议、授权委托书等相关会议资
料均由公司妥善保存,保存期限十年。
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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