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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03(伟星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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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003 伟星股份 更新日期:2026-02-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1-15 16:57 │伟星股份(002003):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 ├─────────┼──────────────────────────────────────────────┤ │2026-01-07 16:03 │伟星股份(002003):控股股东股份质押解除及再质押公告 │ ├─────────┼──────────────────────────────────────────────┤ │2026-01-06 16:52 │伟星股份(002003):关于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四个限售期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12-30 16:22 │伟星股份(002003):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 │2025-12-25 19:57 │伟星股份(002003):关于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 ├─────────┼──────────────────────────────────────────────┤ │2025-12-25 19:57 │伟星股份(002003):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 │ ├─────────┼──────────────────────────────────────────────┤ │2025-12-25 19:56 │伟星股份(002003):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 │2025-12-25 19:56 │伟星股份(002003):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四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 ├─────────┼──────────────────────────────────────────────┤ │2025-12-25 19:56 │伟星股份(00200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2-25 19:56 │伟星股份(002003):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 ─────────┬──────────────────────────────────────────────── 2026-01-15 16:57│伟星股份(002003):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 伟星股份(002003):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6/72c05c08-780c-417c-962e-fc59fb63fa07.PDF ─────────┬──────────────────────────────────────────────── 2026-01-07 16:03│伟星股份(002003):控股股东股份质押解除及再质押公告 ─────────┴──────────────────────────────────────────────── 伟星股份(002003):控股股东股份质押解除及再质押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8/f7d1c9ee-f739-4429-b1c0-76f2eabcd905.PDF ─────────┬──────────────────────────────────────────────── 2026-01-06 16:52│伟星股份(002003):关于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四个限售期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伟星股份(002003):关于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四个限售期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7/e0a5b886-fe04-4b93-b5d9-6fc89fb557d0.PDF ─────────┬──────────────────────────────────────────────── 2025-12-30 16:22│伟星股份(002003):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2025 年 12 月 2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决定将注册资本变更为 1,188,889,653 元,同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等,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00072276 5769J 的《营业执照》;除上述变更外,公司《营业执照》的其他登记事项不变。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2defa59b-7cf6-4e93-a2ae-50137246deee.PDF ─────────┬──────────────────────────────────────────────── 2025-12-25 19:57│伟星股份(002003):关于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 伟星股份(002003):关于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cd7ad172-0139-46e3-a8a2-e6065988f453.PDF ─────────┬──────────────────────────────────────────────── 2025-12-25 19:57│伟星股份(002003):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 ─────────┴────────────────────────────────────────────────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 变更为 1,188,889,653 元,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动原因 因公司已于 2025 年 11 月、2025 年 12 月分两次完成了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 作,公司总股本由 1,168,889,653 股增加至1,188,889,653 股。 二、公司内部决策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 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188,889,653 元,同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授权证券部相关工作 人员及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三、《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根据前述情况,董事会同步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项目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的条款内容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68,889,653 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88,889,653 元。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1,168,889,653 股,公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1,188,889,653 股,公 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168,889,653 股,没 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188,889,653 股,没 有其他类别股。 有其他类别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注:1、修订部分用楷体加黑标示;2、《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最终变更结果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27db908a-526d-4ba0-b7ba-50aaff086719.PDF ─────────┬──────────────────────────────────────────────── 2025-12-25 19:56│伟星股份(002003):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伟星股份(002003):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a74eaba4-a714-4f2a-b669-9bbacbf2e1c3.PDF ─────────┬──────────────────────────────────────────────── 2025-12-25 19:56│伟星股份(002003):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四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 作为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根据《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2024年度业绩考核达标,157名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四个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全部成就;我们同意公司为157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四个限售期合计845.91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 售相关事宜。 委员签名: 张永炬: 张 莉: 章卡鹏: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a228f317-8aaf-4411-8ccf-2bf3515ac027.PDF ─────────┬──────────────────────────────────────────────── 2025-12-25 19:56│伟星股份(00200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以专人或电子邮件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5 年 12 月 2 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送 达等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阅并在议案表决书上签字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因公司已于2025年11月、2025年12月分两次完成了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公司 总股本由1,168,889,653股增加至1,188,889,653股。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 188,889,653元,同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授权证券部相关工作人员及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公司章程》修改条款 对照附后,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 5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议案》。董事蔡礼永先生、郑阳先生、谢瑾琨先生和沈利勇先生作为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公司及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 157 名激励对象第四个限售期合计 845.91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 除限售条件全部成就;董事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手续。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3、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d9dd61f2-102f-479c-aa69-4bd84caca476.PDF ─────────┬──────────────────────────────────────────────── 2025-12-25 19:56│伟星股份(002003):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伟星股份(002003):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66291d78-ca30-4162-ab82-59b1cf5b4408.PDF ─────────┬──────────────────────────────────────────────── 2025-12-25 19:54│伟星股份(002003):公司章程 ─────────┴──────────────────────────────────────────────── 伟星股份(002003):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454af2d5-8f65-4bdb-b43f-7b07e8def91f.PDF ─────────┬──────────────────────────────────────────────── 2025-12-16 17:33│伟星股份(002003):关于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伟星股份(002003):关于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45b2422d-bde4-49fa-a3f7-f456d522b2fc.PDF ─────────┬──────────────────────────────────────────────── 2025-12-05 18:12│伟星股份(002003):关于向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伟星股份(002003):关于向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6/f8d95a67-50c2-400c-840e-41ab86d53413.PDF ─────────┬──────────────────────────────────────────────── 2025-12-05 18:11│伟星股份(00200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日以专人或电子邮件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九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 送达等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阅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六期 股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项授予条件均已成就,决定以 2025 年 12 月 5 日为授予日,以 5.12 元/股的价格授予暂缓授予的两名激励对象林娜女士和黄志强先生合计 58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6 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向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等文 件。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向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3、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6/a8584d5d-016e-498f-8588-f426e5beba68.PDF ─────────┬──────────────────────────────────────────────── 2025-12-05 18:11│伟星股份(002003):向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 伟星股份(002003):向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6/7435c36b-6b16-47e9-9361-b6b8f4ab2458.PDF ─────────┬──────────────────────────────────────────────── 2025-12-05 18:10│伟星股份(002003):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致: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伟星股份”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下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下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下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伟星股份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是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和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发表法律意见。 2、本所律师已经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伟星股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充分的 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3、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已得到伟星股份的如下保证:即伟星股份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 、真实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有关材料上的签名和/或盖章是真实有效的,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正本 材料或原件一致,均不存在虚假内容和重大遗漏。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伟星股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5、本所律师同意伟星股份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但伟星股份作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6、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伟星股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所 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基于以上所述,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对伟星股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授予的批准与授权 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激励计划的授予已取得如下批准和授权: 1、2025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等相关议案。 2、2025 年 9 月 27 日至 2025 年 10 月 7 日期间,公司在内部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 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 3、2025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经股东会决议批准实施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同时授权董事会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4、2025 年 10月 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确认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 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公司以 2025 年 10 月 21日为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 194 名激励对象 1,942 万股限制 性股票。 5、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含预留)的议案》,因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发布了《公司 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将以 2025 年 10 月 29日为股权登记日,向全体股东实施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的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和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关于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董事会决定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进行 相应调整。 6、2025 年 12 月 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两名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合计授予 58 万股限制性股票,暂缓授予的授予日为 2025 年 12 月 5日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以 2025 年 12 月 5日为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日,授予两名激励对象 58 万股限制性股票。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伟星股份本次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 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 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 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 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伟星股份董事会向暂缓授予的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的 规定。 三、本次授予的相关事宜 (一)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普通股股票。 (二)股票性质:限制性股票。 (三)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 年 12月 5日 (四)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8 万股,授予价格为 5.12 元/股。 (五)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2人,均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授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激励计划公告日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林 娜 副总经理 50 2.17% 0.04% 黄志强 董事会秘书 8 0.35% 0.01% 合计 58 2.52% 0.05%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 来源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伟星股份本次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批准与授权、授予条件、授予日、授予对象 、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来源等事项均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激 励计划的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合法、有效;伟星股份尚需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办理登记、公告等相关事项。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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