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896 豫能控股 更新日期:2025-08-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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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 │豫能控股(00189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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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 │豫能控股(001896):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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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 │豫能控股(001896):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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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 │豫能控股(001896):关于补选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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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 │豫能控股(001896):关于2025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乡村振兴)发行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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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 │豫能控股(001896):关于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乡村振兴)到期兑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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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 │豫能控股(001896):豫能控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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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7:58 │豫能控股(00189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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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6:38 │豫能控股(001896):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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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8 16:17 │豫能控股(001896):关于豫能台前2×1000MW煤电项目获得核准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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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豫能控股(00189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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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郑州市平安大道 189号正商环湖国际 5、12层(450018)5F,12F,Huanhu International Plaza,189#Ping'an Ave,Zhengdong
District,Zhengzhou网址(URL):http://www.chainwinlaw.com 电邮(E-mail):qwlss@126.com仟见字【2025】第 336号
关于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委派律师出席公司 2
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审
议事项及其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文件、材料。公司保证,公司向本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是
完整、真实和有效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文件和材料均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有鉴于此,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为“《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
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河南
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为“《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
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会议的召集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 189 号正商环湖国
际 12 层 电话:0371-65953550 传真:0371-65953502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7月29日召
开本次股东大会。2025年7月5日,公司董事会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议程、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参加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内容进行了公告。
经核查,上述会议通知的公告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超过15日。
(二)会议的召开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29日下午15时在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2406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
董事长余德忠主持。
2、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平台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9:15至15:00。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
根据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人,所持有的表决
权股份数共计943,700,6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8503%,参加会议的股东均持有相关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均持有书面授权委托
书。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 189 号正商环湖国际 12 层 电话:0371-65953550 传真:0371-65953502
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表决结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股东为969人,代表股份15,785,62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46%。
鉴于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系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进行认证。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资格均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参会人员均有权或已获得了合法有效的授权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其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
按照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为:
提案1、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提案2、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提案3、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通过刊登于2025年7月5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5-25)、《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26)、《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
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27)、《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28),对上述审议事项内容进行了充
分披露。
四、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就列入会议议程的上述事项以记名方式进行了表决,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同选举2名计票人和2名监票人共同对表决情况进行清点。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资料,计票人
和监票人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提案1、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经出席会议并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99.7002%通过。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 189 号正商环湖国际 12 层 电话:0371-65953550 传真:0371-65953502
提案2、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经出席会议并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99.7010%通过。
提案3、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经出席会议并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99.6463%通过。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资格、议案的提出方式和程序、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
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0/2cab4c88-730a-4516-803c-cc32a694ce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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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豫能控股(001896):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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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了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高河南省电力供应稳定性,助推公司装机结构调整,实现转型发展目标,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
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能新能源”)拟共同出资 10 亿元设立豫能控股(濮阳)智慧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
以市场监督局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智慧能源”),出资比例分别为 70%、30%,主要负责推进豫能台前 2×1000MW 煤电项目前
期工作和新能源资源开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拟定公司名称:豫能控股(濮阳)智慧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濮阳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 亿元
出资人及出资方式:公司持股 70%,豫能新能源持股 30%;以自有资金分期缴纳。
经营范围:承担发电机组项目建设及建设后的发电生产经营;发电、售电;与电力相关的节能、石膏、灰渣综合利用;热力生产
和销售;原材料及燃料(危险化学品除外)开发和贸易;高新技术的开发和经营;新能源开发和经营;电力设备安装、检修和试验;
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租赁,工业废水、污水处理;新能源汽车充电换电设施建设及运营;循环冷却水、除盐水的生产销售;工业盐
销售;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含垃圾)发电、水力发电及其他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及设备检修维护;电力销售
;电力咨询服务;水资源开发及节约利用;冷热电联合供应及服务;充电设施、换电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租赁及服务;新能源信
息智能化服务;储能、氢能、地热能、分布式能源、智能微电网、能源工业互联网及综合能源管控平台的建设、开发和技术服务;新
能源产品设计;新能源项目管理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数据处理与存储;新能源技术的开发、咨询、推广与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
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上述各项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2.公司治理
公司设董事会,共 5 人。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会下
设审计委员会,共 3 人,由公司董事担任。
公司不设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代行监事会职能。
公司设总经理1名,经董事会聘任。
公司设财务负责人 1 人,经董事会聘任。
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3.经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等网站
及其他途径查询,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豫能新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智慧能源,主要负责推进豫能台前 2×1000MW 煤电项目前期工作和新能源资源开发,是积极构建
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推动公司向一流综合能源企业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国家能源转型、保障河南省电力
供应、公司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
3.智慧能源公司章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858803f0-baf2-4115-9831-52e03cc68c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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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豫能控股(001896):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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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以书面形式
发出。
2.2025 年 7 月 29 日,会议在郑州市农业路东 41 号投资大厦 A 座 2406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董事长余德忠,董事李军、贾伟东、王璞和独立董事史建庄、叶建华、赵剑英共 7 人出席了会议
,其中董事王璞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参加。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余德忠主持。列席本次会议的有:监事韩献会、毕瑞婕,副总经理刘中显、郝笑辰,总会计师王萍,董事会
秘书李琳。
5.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出席会议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为了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高河南省电力供应稳定性,助推公司装机结构调整,实现转型发展目标,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
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共同出资 10 亿元设立控股子公司豫能控股(濮阳)智慧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局核准
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智慧能源”),出资比例分别为70%、30%。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和《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会同意补选董事王璞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变更董事及补选第九届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624eaa7a-b047-41ba-801c-9307be74d0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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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豫能控股(001896):关于补选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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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选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情况
2025 年 6 月 20 日,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余其波先生申请辞去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2025 年 7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王璞
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025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王璞女士被选
举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补选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情况
2025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补选董事王璞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
补选前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补选前:余德忠(董事长、主任委员)、李军(董事、委员)、史建庄(独立董事、委员)、赵剑英(独立董事、委员)
补选后:余德忠(董事长、主任委员)、李军(董事、委员)、王璞(董事、委员)、史建庄(独立董事、委员)、赵剑英(独
立董事、委员)
三、备查文件
1.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02b7b04d-9b95-4a9f-b0f8-6a009e86a4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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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豫能控股(001896):关于2025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乡村振兴)发行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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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7月3日召开2
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
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2023 年 9 月 25 日,交易商协会核发《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SCP420 号),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
为人民币 15 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 年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
二、2025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乡村振兴)发行情况
2025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发行了 2025 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乡村振兴),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债券名称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乡
村振兴)
债券简称 25 豫能控 SCP003(乡村振兴)
债券代码 012581794 期限 270 日
起息日 2025 年 07 月 28 日 兑付日 2026 年 04 月 24 日
计划发行总额 5亿元 实际发行总额 5亿元
发行利率(%) 1.74 发行价格 100
(百元面值)
簿记管理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及补充下属企业营运资金。
本 期 超 短 融 发 行 的 有 关 文 件 详 情 , 已 在 上 海 清 算 所 ( 网 址 :http://www.shclearing.com.cn)和中
国货币网(网址:http://www.chinamoney.com.cn)上刊发。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8c191cac-c58c-4d6e-9d8c-ee4fd526d3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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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豫能控股(001896):关于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乡村振兴)到期兑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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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1 月 9 日完成了 2025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乡
村振兴)(以下简称“本期超短融”)的发行。本期超短融发行金额为人民币 5 亿元,期限为 210 天,票面利率为 1.9%,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销。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乡村振兴)发行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5-04)。
鉴于本期超短融将于 2025 年 8 月 7 日到期兑付,为保证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兑付资金,现将有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本期超短融基本情况
1.发行人: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3.债券简称:25 豫能控 SCP001(乡村振兴)
4.债券代码:012580093
5.发行总额:人民币 5 亿元
6.债券期限:210 天
7.本计息期债券利率:1.9%
8.还本付息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9.到期兑付日:2025 年 8 月 7 日
二、兑付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兑付资金由发行人在规定时间之前划付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指定
的收款账户后,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在兑付日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
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
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
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兑付相关机构
1.发行人: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皓旸
电话:0371-69515538
2.存续期管理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钰迪
联系方式:0371-89989707
3.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运营部
联系人:谢晨燕、陈龚荣
联系方式:021-23198708/868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0/4319c6b8-49da-4a6c-9358-be63631025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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