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001391(国货航)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1391 国货航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02 17:48 │国货航(001391):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 ├─────────┼──────────────────────────────────────────────┤ │2026-04-01 00:00 │国货航(00139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4-01 00:00 │国货航(00139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3-13 19:20 │国货航(001391):与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客机货运业务独家经营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 │ │见 │ ├─────────┼──────────────────────────────────────────────┤ │2026-03-13 19:20 │国货航(001391):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 ├─────────┼──────────────────────────────────────────────┤ │2026-03-13 19:19 │国货航(001391):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3-13 19:17 │国货航(001391):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 ├─────────┼──────────────────────────────────────────────┤ │2026-03-13 19:17 │国货航(001391):关于与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客机货运业务独家经营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公│ │ │告 │ ├─────────┼──────────────────────────────────────────────┤ │2026-03-13 19:16 │国货航(00139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2-06 17:07 │国货航(00139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 ─────────┬──────────────────────────────────────────────── 2026-04-02 17:48│国货航(001391):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486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4〕1131 号)同意,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货航”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321,177,520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发行价格为 2.3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3,870.83 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 5,312.26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8,558.57 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 前)。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4年 12 月 25 日出具德师报(验)字(24)第 00264 号验资报告。 2025 年 1 月 28 日,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在初始发行规模 1,321,177,520 股的基础上,公司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被全 额行使,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198,176,5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2.30 元/股。新增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5, 580.6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 409.6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170.9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2 月 5 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5年2月6日出具德师报(验)字(25)第00019号验 资报告。至此,公司本次初始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共计1,519,354,020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募集资金净额总计为人民 币 343,729.56 万元。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会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望京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公司于 2025 年 2月 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此后,鉴于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 管理,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部分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签署情况 国货航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 2026 年 1 月 9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部分资金的用途(以下简称“本次募投项目变更”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决定终止“综合物流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将原预计用于该项目的人民币 28,267. 74 万元募集资金的用途变更为用于“飞机引进”项目。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额 调整前募集资金拟 调整后预计募集资 投入金额 金使用额 1 飞机引进及备用发动 755,778.47 293,606.50 293,606.50 机购置 2 综合物流能力提升建 - 28,267.74 - 设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额 调整前募集资金拟 调整后预计募集资 投入金额 金使用额 3 信息化与数字化建设 41,370.72 21,855.32 21,855.32 4 飞机引进 931,596.60 - 28,267.74 总计 1,728,745.79 343,729.56 343,729.56 因上述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公司与中信银行北京分行及保荐人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对相应条款进行调整 ,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条 修改内容 将原合同第 1 条: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8110701083113918888,截止 2024 年12 月 25 日, 专户余额为 101,235.99 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飞机引进及备用发动机购置项目、综合物流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信息化与数字化建 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存放募集资金的金额为 101,235.99 万元。” 修改为: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8110701083113918888,截止 2026 年 2月 28 日,专 户余额为 44,821.71 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飞机引进及备用发动机购置项目、信息化与数字化建设项目、飞机引进项目的募集资 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存放募集资金的金额为 44,821.71 万元。” 第二条 其他 “1.本协议是对原合同的修改和补充,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合同与 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约定的事项,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9358fd84-079e-4c85-a3e2-c793b7344097.PDF ─────────┬──────────────────────────────────────────────── 2026-04-01 00:00│国货航(00139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 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zse.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了《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 称“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 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3月31日14:30在中国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天柱路29号国货航总部综合楼三楼会议室如期召开, 由贵公司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 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提供的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交 易所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等,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932人 ,代表股份10,285,237,508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439%。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经查验,上述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1 《关于与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5,472,581,25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602%; 反对1,872,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342%; 弃权304,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6%。 现场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中国航空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1.02 《关于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5,472,418,35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573%; 反对1,885,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344%; 弃权454,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83%。 现场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中国航空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1.03 《关于与中国航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5,471,095,78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 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331%; 反对3,334,2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609%; 弃权327,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60%。 现场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中国航空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1.04 《关于与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8,679,712,12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 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759%; 反对1,705,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96%; 弃权391,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45%。 本所律师与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 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经查验,上述第(一)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和《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ac86e494-144b-467a-9fe9-05644fa62b55.PDF ─────────┬──────────────────────────────────────────────── 2026-04-01 00:00│国货航(00139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31日(星期二)14:30(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天柱路29号国货航总部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陈松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32人,代表股份10,285,237,5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4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8,551,621,8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044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26人,代表股份1,733,615,6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99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926人,代表股份140,522,1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106,895,3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5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24人,代表股份33,626,7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54%。 备注:上述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议案1.00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需逐项审议表决的议案,相关关联股东对关联交易审议事项回避表决。该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 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各子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01 关于与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72,581,2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2%;反对1,87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342%;弃权30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关联股东中国航空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 4,810,479,654股已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不计入该子议案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8,345,5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11%;反对1,87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26%;弃权30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163%。 议案1.02 关于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72,418,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3%;反对1,88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344%;弃权45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关联股东中国航空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 4,810,479,654股已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不计入该子议案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8,182,6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351%;反对1,88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17%;弃权45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3232%。 议案1.03 关于与中国航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71,095,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1%;反对3,334,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609%;弃权32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 关联股东中国航空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 4,810,479,654股已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不计入该子议案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6,860,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940%;反对3,334,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28%;弃权32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333%。 议案1.04 关于与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79,712,1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9%;反对1,70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96%;弃权39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关联股东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的 1,603,429,081股已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不计入该子议案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8,425,8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82%;反对1,70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34%;弃权39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278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双月、齐伟 3.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11f73739-0759-4299-8c10-b08aae752072.PDF ─────────┬──────────────────────────────────────────────── 2026-03-13 19:20│国货航(001391):与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客机货运业务独家经营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货航”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国货航拟与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山航股份”)签署《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