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388 信通电子 更新日期:2025-08-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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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7:57 │信通电子(001388):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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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00:00 │信通电子(001388):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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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30 00:00 │信通电子(001388):招商证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上市保荐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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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30 00:00 │信通电子(001388):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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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30 00:00 │信通电子(001388):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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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30 00:00 │信通电子(001388):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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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20:33 │信通电子(001388):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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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20:33 │信通电子(001388):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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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20:33 │信通电子(001388):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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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20:33 │信通电子(001388):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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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7:57│信通电子(001388):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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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通电子”)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
构”)、招商银行淄博分行、建设银行淄博高新支行、兴业银行淄博分行、工商银行淄博高新支行、光大银行济南分行(以下简称“
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54 号】
同意注册,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3,9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6.4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038.00 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 7,674.80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363.20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6-12 号】。公司在本次募集资金验资结束后,已按照《山东
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募集资金分别转入各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中。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已
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专户余额(元) 募集资金用途
山东信通电子 招商银行淄博 5339000936100 249,119,151.75 输电线路立体化巡检与
股份有限公司 高新区支行 19 大数据分析平台技术研
发及产业化项目
山东信通电子 建设银行淄博 3705016388410 52,678,000 维保基地及服务网点建
股份有限公司 高新支行 0003523 设项目
山东信通电子 兴业银行淄博 3790101001011 52,828,500 信通电子研发中心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 36051
山东信通电子 工商银行淄博 1603001129200 16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股份有限公司 高新支行 568109
山东信通电子 光大银行淄博 3792018080080 88,674,891.65 超募资金
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 1137
合计 603,300,543.40
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63,63.20 万元,与上表中合计金额差额部分为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为公司,乙方为各商业银行,丙方为保荐机构。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输电线路立体化巡检与大数据分析平台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维
保基地及服务网点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承诺,若本单位存在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将在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约定的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
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
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
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
户资料。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专户有关情况时应
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3 日前)向甲方出具专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甲方及乙方均应及时以传真、邮
件等书面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
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协议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自在本协议中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即构成违约,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如果乙方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
或者丙方有权要求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注销专户。
如甲方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等原因需要变更专户开立银行或开立账户,且需要与相关银行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的,甲、乙、丙三方同意自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本协议自行终止。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
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解除。
10、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协议签订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协议签订各方一致同意按以下第一种
方式解决:(一)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并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二)将争议提交协议签署地有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1、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6/46861f45-f2c3-4804-aad2-c991ad3561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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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00:00│信通电子(001388):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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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通电子(001388):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1/a8fca56c-bf8a-4d14-ae8c-dc6e3cd962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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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30 00:00│信通电子(001388):招商证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上市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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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通电子(001388):招商证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上市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b1339fd0-680e-40b8-9dc7-82944bbf0b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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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30 00:00│信通电子(001388):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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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通电子(001388):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83ddef1e-a361-4f0d-8d93-c65a383b7e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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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30 00:00│信通电子(001388):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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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信通”、“发行人”或“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将于2025年7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日报网(w
ww.zqrb.cn),供投资者查阅。
所属网页二维码:巨潮资讯网
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信通电子
(二)股票代码:001388
(三)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56,000,000股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39,000,000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应当充分了解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
限制为 10%。公司股票上市初期存在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
等相关规定,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己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盲目炒作遭
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二)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风险
主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
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
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需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
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
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 个月或 12 个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
管理计划的股份锁定期为 12个月,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股份锁定期为 18 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 6 个月。本公司发行
后总股本为 15,600.00 万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为 30,572,689 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9.60%。
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四)炒作风险
投资者应当关注主板股票交易可能触发的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知悉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并导致
停牌核查,审慎参与相关股票交易。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
盲目炒作。
(五)公司发行市盈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存在差异的风险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
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2025年6月17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
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8.10倍。截至2025年6月17日(T-3日),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的对比情况具体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T-3日收盘价 2024年扣 2024年扣 对应静态市盈 对应静态市
(元/股) 非后EPS 率-扣非前( 盈率-扣非
非前EPS (元/股) 2024年) 后(2024年
(元/股) )
688191.SH 智洋创新 21.26 0.2216 0.1664 95.94 127.76
688080.SH 映翰通 46.80 1.7588 1.6604 26.61 28.19
300853.SZ 申昊科技 20.89 -1.6183 -1.8465 -12.91 -11.31
300531.SZ 优博讯 18.43 -0.4669 -0.4339 -39.47 -42.48
算术平均值(剔除负值及异常值) 26.61 28.19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5年6月17日。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2、2024年扣非前/后EPS=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日总股本;
3、申昊科技、优博讯2024年扣非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对应的静态市盈率为负值;智洋创新2025年一季度亏
损且净利润同比大幅下滑;因此智洋创新、申昊科技、优博讯未纳入同行业上市公司市盈率算术平均值计算范围。
本次发行价格 16.42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0.
39 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28.19倍,低于中证指数
有限公司 2025 年 6 月 17 日(T-3 日)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38.10 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
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六)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
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
行价的风险。
(七)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随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募集资金到位,公司的净资产规模较发行前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在上述期间内,股东回报仍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公司利润的增长在短期
内可能不会与净资产的增长保持同步,在本次发行后,短期内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三、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柳毅山路18号
联系人:孙红玲、荆海霞
电话:0533-3589256
传真:0533-3587522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保荐代表人:徐国振、张鹏
电话:0755-82960449
传真:0755-8294312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e3463c1d-a891-45f5-bed2-1cee5c69ff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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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30 00:00│信通电子(001388):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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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通电子(001388):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07027cc2-ed81-4b63-b67f-65c16f08e2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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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20:33│信通电子(001388):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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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通电子”、“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主板上
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954 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
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信通电子”,股票代码为“001388”。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
“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3,900.00 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6.42 元/股。本次发行全
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
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招商
资管信通电子员工参与主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信通电子员工战配资管计划”)。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78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获配数量为 78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其中
,信通电子员工战配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380.6333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9.76%;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
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399.3667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24%。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无需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872.00 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60.00%;网上初始发
行数量为 1,248.00 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40.00%。
根据《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8
,424.50753 倍,高于 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的 40.0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1,248.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624.00 万股,占
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 2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2,496.0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
的 80.00%。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最终中签率 0.0237402601%,有效申购倍数为 4,212.25377 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T+2 日)结束。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
资产管理计划(即信通电子员工战配资管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
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380.6333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 9.76%;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
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399.3667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0.24%。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78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780.00 万股,占本次
发行数量的 20.00%。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无需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截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T-3 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足额按时缴纳认购资金。根据发行人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的相关约定,确定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序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类型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号 (股) (元) (月)
1 招商资管信通电子员工参与主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 3,806,333 62,499,987.86 12
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
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2 电投绿色战略投资基金(天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 1,996,834 32,788,014.28 18
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
3 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1,996,833 32,787,997.86 18
合计 7,800,000 128,076,000.00 -
注: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24,852,586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408,079,462.12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07,414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金额(元):1,763,737.88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6,240,000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102,460,800.00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数量(股):0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金额(元):0.00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
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 6 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627,311 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5%,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1.61
%。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网下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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