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380 华纬科技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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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51 │华纬科技(001380):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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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50 │华纬科技(001380):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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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49 │华纬科技(001380):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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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47 │华纬科技(001380):关于举行2025年第三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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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47 │华纬科技(001380):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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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8:20 │华纬科技(001380):关于投资德国子公司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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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19:02 │华纬科技(001380):关于投资德国子公司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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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19:01 │华纬科技(001380):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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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8:28 │华纬科技(001380):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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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0:46 │华纬科技(001380):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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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51│华纬科技(001380):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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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5年 10月 27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10月 23日通过邮件和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
议提前通知期限,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其中:霍新潮
先生、霍中菊女士、金锦女士、陈文晓先生、姜晏先生、董舟江先生、王丽女士,共 7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部分高管列席
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以及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
编制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76)。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本次事项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78)。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a8891275-de2d-4e9f-a4e7-d94971ab22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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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50│华纬科技(001380):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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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纬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对华纬科技调整部分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的概述
公司于 2024年 4月 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
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该议案中公司为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开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之间的业务协同效应,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公司拟在原
“高精度新能源汽车悬架弹簧智能化生产线项目”、“新增年产 8000万只各类高性能弹簧及表面处理技改项目”及“年产 900 万根
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 10 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中分别增加全资子公司华纬汽车零部件(重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重庆华纬)为实施主体,同时增加相应实施地点。
二、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原因
鉴于公司下游客户对稳定杆产品需求旺盛,华纬汽车零部件(重庆)有限公司目前尚不具备快速形成产能以配套客户需求的能力
,为更好配套下游主机厂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提高公司供应链协同效率和响应速度,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
素,本着更加审慎的原则,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对“年产 900 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 10 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
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本次调整前 本次调整后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年产900万根新能源汽车 华纬科技股份有 浙江省诸暨市千 华纬科技 浙江省诸
稳定杆和年产 10万套机 限公司、华纬汽 禧路、重庆市渝 股份有限 暨市千禧
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 车零部件(重庆) 北区临空前沿科 公司 路
设项目 有限公司 技城
“年产 900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 10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总投资 25,000.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 16
,934.07万元,截至 2025年9月 30日已投入募集资金 16,722.01万元。
三、相关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核查,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和市场实际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根本利
益,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本次事项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华纬科技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37faa711-c941-40f6-888e-49e0081b75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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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49│华纬科技(001380):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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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纬科技(001380):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e33beb50-abec-4068-be22-92d01bd4e1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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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47│华纬科技(001380):关于举行2025年第三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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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10月 30日(星期四)15:00-16: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 问题 征集 :投资 者可 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 前访问 网址https://eseb.cn/1sBd8D8cLqU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
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
的问题进行回答。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年 10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
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5年 10月 30日(星期四)15:00-16:00在“价值在线
”(www.ir-online.cn)举办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三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
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10月 30日(星期四)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 金雷,独立董事 姜晏,财务总监 童秀娣,董事会秘书 姚芦玲,保荐代表人 金梁(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
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 ( 星 期 四 ) 15:00-16: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sBd8D8cLqU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5年 10月 30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
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a9ccb68d-997a-46e3-8f45-1d1b9a9815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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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47│华纬科技(001380):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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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
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的概述
公司于 2024年 4月 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
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该议案中公司为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开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之间的业务协同效应,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公司拟在原
“高精度新能源汽车悬架弹簧智能化生产线项目”、“新增年产 8000万只各类高性能弹簧及表面处理技改项目”及“年产 900 万根
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 10 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中分别增加全资子公司华纬汽车零部件(重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重庆华纬”)为实施主体,同时增加相应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4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4)。
二、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原因
鉴于公司下游客户对稳定杆产品需求旺盛,华纬汽车零部件(重庆)有限公司目前尚不具备快速形成产能以配套客户需求的能力
,为更好配套下游主机厂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提高公司供应链协同效率和响应速度,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
素,本着更加审慎的原则,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对“年产 900 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 10 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
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本次调整前 本次调整后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年产900万根新能源汽车 华纬科技股份有 浙江省诸暨市千 华纬科技 浙江省诸
稳定杆和年产 10 万套机 限公司、华纬汽 禧路、重庆市渝 股份有限 暨市千禧
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 车零部件(重庆) 北区临空前沿科 公司 路
设项目 有限公司 技城
“年产 900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 10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总投资 25,000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 16,9
34.07 万元,截至 2025 年 9月 30日已投入募集资金 16,722.01万元。
三、相关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核查,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和市场实际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根本利
益,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本次事项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华纬科技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的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eea08e26-c4f9-4720-8a10-d1cadfbdf1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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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8:20│华纬科技(001380):关于投资德国子公司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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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情况概述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
德国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对华纬供应链(海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纬海南”)进行投资,并
由华纬海南通过 Hwaway Investment (HK) Limited 以合计不超过 2,000万欧元的资金投资 Jinsheng Holding Germany GmbH、Jins
heng Federn Germany GmbH,通过这两家德国子公司在德国进行弹簧类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土地、
设备、建造厂房、直接购买现成标的资产、日常经营开支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 10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德国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二、本次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 Jinsheng Holding Germany GmbH、 Jinsheng FedernGermany GmbH 与德国公司 Johann Vitz GmbH &Co
. KG(以下简称“Vitz公司”)、Grund- und Anlagengesellschaft Vitz GmbH & Co. KG分别签订了交易协议。本次交易支付款项
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Johann Vitz GmbH &Co. KG
1、公司名称:Johann Vitz GmbH &Co. KG
2、公司住所:Uhlandstra?e 24,42549 Velbert
3、注册资本:552,195欧元
4、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Dr. Sabine Preis 10%
Frauke Scheffer 10%
Dagmar Vitz 25%
Isabel Vitz 25%
Marliese Vitz 10%
Dr. Martina Vitz 10%
Michael Vitz 10%
Vitz公司成立于 1908年,产品范围涵盖由圆形和扁平材料制成的弹簧、冲压件和弯曲件。其高质量的标准和服务在工业领域受
到国内外客户的赞赏和认同。目前涉及的领域包括汽车工业、电信、机械工程、智能家电等,客户包括 Kiekert、Emitec、Rollax、
Huf等。2024年 Vitz公司的营业额约为 3400万欧元。Vitz公司已于 2024年 11月在德国Wuppertal地方法院登记破产。
上述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二)Grund- und Anlagengesellschaft Vitz GmbH & Co. KG
1、公司名称:Grund- und Anlagengesellschaft Vitz GmbH & Co. KG
2、公司住所:Uhlandstra?e 24,42549 Velbert
3、注册资本:10,000欧元
4、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Dr. Sabine Preis 10%
Frauke Scheffer 10%
Dagmar Vitz 25%
Isabel Vitz 25%
Marliese Vitz 10%
Dr. Martina Vitz 10%
Michael Vitz 10%
上述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以上两家公司为兄弟公司。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及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一
1、买方:Jinsheng Federn Germany GmbH
2、卖方:Johann Vitz GmbH &Co. KG
3、交易标的:Johann Vitz GmbH &Co. KG所持固定资产、库存资产、知识产权、文件。
4、标的价格:80万欧元(不含税)。
5、支付时间及方式:在执行日买方将款项支付于卖方指定账户。
6、协议生效条件:执行日是指满足以下生效条件的最后实现之日,或双方同意的任何其他日期,但最早不得早于 2025年 11月
30日 24:00。
(1)债权人委员会同意本协议;
(2)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完成;
(3)雇员人数最多为 195 人;
(4)双方各自提供证明,已与工会达成相应协议;
(5)同时满足当日所签订其余交易协议所规定的生效条件。
7、撤销权:
(1)如在 2026年 1月 31日之前未满足前述生效条件(除非已放弃),或者在此之前已最终确定其中一项生效条件未实现,双
方均可通过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撤销本协议;
(2)如执行日后五个工作日买方未将款项汇入卖方指定账户,卖方可向买方发出书面通知,撤销本协议。
8、协议适用法律:德国法律
(二)交易协议二
1、买方:Jinsheng Holding Germany GmbH
2、卖方:Grund- und Anlagengesellschaft Vitz GmbH & Co. KG
3、交易标的:卖方在 Velbert 法院登记在册的位于 Uhlandstra?e 24/ZumGrünendal、Stormstra?e 8的土地及其上的建筑物
。
4、交易标的受限情况:Johann Vitz GmbH &Co. KG 根据租赁合约从卖方租赁了购买标的物以及机器和设备。不存在其他租赁或
租约。此外,该地产不存在任何租赁、承租及其他使用协议。不存在对第三方地产或与第三方地产相关的物权及债权。在公证之日,
该地产主要建有总面积约为 12,390 平方米的工业建筑,仅由 JohannVitz GmbH &Co. KG 使用。
5、标的价格:550万欧元(不含税)。
6、支付时间及方式:根据公证人的到期通知,买方支付款项至卖方指定银行账户。
7、协议生效条件:
(1)完成预留登记,土地登记簿中关于遗嘱执行的注释已被删除;
(2)Velbert市已放弃其可能享有的优先购买权,或确认不存在此类权利;
(3)保证所有第三方权利均已删除;
(4)同时满足当日所签订其余交易协议所规定的生效条件。
8、协议适用法律:德国法律
(三)交易协议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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