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378 德冠新材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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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8:06 │德冠新材(00137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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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21:00 │德冠新材(001378):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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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21:00 │德冠新材(001378):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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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21:00 │德冠新材(00137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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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20:57 │德冠新材(00137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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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20:09 │德冠新材(001378):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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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20:08 │德冠新材(00137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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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20:07 │德冠新材(001378):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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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20:07 │德冠新材(001378):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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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20:06 │德冠新材(001378):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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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8:06│德冠新材(00137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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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股票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
分公司已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且不超
过人民币 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2.44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
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5月 8日披
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1)。
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了 2024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将由 32.44元/股(含)调整为 31.99元/股(含),调
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年 6月 1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6月 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
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日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
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880,900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 0.66%,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 23.3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2.12元/股,成交金额为 20,056,362.37元(不含交易费
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确定的价格上限 31.99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5a685bc4-2c5e-4efe-9c25-361af05d49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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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21:00│德冠新材(001378):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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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冠新材”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德冠新材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
于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增加资金收
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6.4亿元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可
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相关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超过前述投资额度。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等)。
(四)投资期限及授权事项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为提高工作效率,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五)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委托理财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委托理财事项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
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控制措施
1、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内控制度,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投资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部门为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委托理财业务的经办和日常管理、财务核算;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
常监督,定期对公司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实、监督;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3、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委托理财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
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委托理财,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确认后的结果
为准。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使
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
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部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623dc099-1a70-4dce-81bb-7f9e8173e1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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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21:00│德冠新材(001378):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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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冠新材”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
德冠新材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
1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3.3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1.6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为 1,056,008,448.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04,246,310.84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951,762,137.16 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10 月 2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兴验字[2023]210010506
75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德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与保荐人、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暂时闲置原因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净额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
1 德冠中兴科技园新建项目 55,132.12 55,132.12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
2 功能薄膜及功能母料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 21,100.00 21,100.00
3 实验与检测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7,597.93 1,5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17,444.09
总计 108,830.05 95,176.21
目前,募投项目正在稳步推进,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预计会出现
部分闲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
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按照既定进度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
司(含子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该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有
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得超过 12 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相关投资收益进
行再投资的金额)不超过前述投资额度。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使用需要将停止现金管理,优先保障募集资金账户的资
金正常使用需求。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
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含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在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进展情况。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含子公司)与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进行严格评估和筛选,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含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
投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控制措施
公司(含子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
1、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
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充足的前提下进行
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上述事
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c720329d-314c-4c7d-80a1-603cc6f4fe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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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21:00│德冠新材(00137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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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日
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增加资金收
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6.4亿元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可
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相关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超过前述投资额度。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等)。
(四)投资期限及授权事项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为提高工作效率,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五)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委托理财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委托理财事项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
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控制措施
1、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内控制度,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投资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部门为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委托理财业务的经办和日常管理、财务核算;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
常监督,定期对公司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实、监督;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3、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委托理财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
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委托理财,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确认后的结果
为准。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使
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
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部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4d9537d0-d3ba-4b55-8b41-359d100ba8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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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20:57│德冠新材(00137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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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含子公司)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
1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3.3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1.6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为 1,056,008,448.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04,246,310.84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951,762,137.16 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10 月 2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兴验字[2023]210010506
75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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