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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378(德冠新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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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1378 德冠新材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2-11 18:27 │德冠新材(001378):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12-01 16:46 │德冠新材(00137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5-11-13 18:24 │德冠新材(001378):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11-13 18:24 │德冠新材(001378):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11-03 18:06 │德冠新材(00137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5-10-28 21:00 │德冠新材(001378):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 ├─────────┼──────────────────────────────────────────────┤ │2025-10-28 21:00 │德冠新材(001378):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 │2025-10-28 21:00 │德冠新材(00137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 │2025-10-28 20:57 │德冠新材(00137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 │2025-10-28 20:09 │德冠新材(001378):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 2025-12-11 18:27│德冠新材(001378):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剔除已回购股份 880,900股后的132,452,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元人民币现金,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 26,490,540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 0.1986786 元/股。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权益分 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19 86786元/股。 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派方案已获 2025年 11月 13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有关事 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 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总股本发生变动情形的,公司将按照分 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因公司进行了股份回购,导致公司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总额 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了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880,900股,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880,900 股后的132,452,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分红派息方案 1、发放年度:2025年前三季度 2、本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880,900 股后的 132,452,7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 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 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2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12月 1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2 月 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12月 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03 广东德冠集团有限公司 在分红派息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12 月 8 日至登记日:2025 年12 月 1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除权除息价格的调整情况 因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 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 算每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即 0.1986786 元(保留 7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因此 ,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86786元。 2、最低减持价调整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德冠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罗维满、谢嘉辉、 张锦棉和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王韶峰、杨展彪以及股东凌伯纯、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梁玉婵承诺:“在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时,减持价格(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有关规定 进行调整)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本次除权除息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10月 30日上市,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1.68元/股。因除权除息事项,前述最低减持价格所作相应调整如下 : (1)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相关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31.23元/股(调整后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前的最低减 持价格-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31.68元/股-0.45元/股=31.23元/股)。 (2)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相关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31.03元/股(调整后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前的最 低减持价格-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31.23元/股-0.2元/股=31.03元/股)。 (3)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相关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30.58元/股(调整后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前的最低减持 价格-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31.03元/股-0.45元/股=30.58元/股)。 (4)本次 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相关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30.3813214元/股(调整后的最低减持价格= 调整前的最低减持价格-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30.58元/股-0.1986786元/股=30.3813214元/股)。 3、回购价格上限调整的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5月 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1)。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 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1)2024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将由 32.44 元/股(含)调整为 31.99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32.44 元/股-0.45 元/股=31.99 元/股),调整后的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年 6月 1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2)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将由 31.99元/股 (含)调整为 31.7913214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 31.99 元 /股 -0.1986786 元 /股=31.7913214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年 12月 1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顺峰山工业区 联系人:何嘉豪 联系电话:0757-22323285 传真号码:0757-22291320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2/cbe3eea0-5bde-478b-ae50-38315e6f2f14.PDF ─────────┬──────────────────────────────────────────────── 2025-12-01 16:46│德冠新材(00137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股票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 分公司已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且不超 过人民币 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2.44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 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5月 8日披 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1)。 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了 2024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将由 32.44元/股(含)调整为 31.99元/股(含),调 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年 6月 1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6月 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 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 2025年 11月 30日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 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11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880,900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 0.66%,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 23.3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2.12元/股,成交金额为 20,056,362.37元(不含交易费用 )。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确定的价格上限 31.99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77b3fa0c-712e-42b4-adf2-ca94860b6062.PDF ─────────┬──────────────────────────────────────────────── 2025-11-13 18:24│德冠新材(001378):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11月 13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月 13日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月 13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 3、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顺峰山工业区公司 3楼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维满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8人,代表股份 72,716,635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9001%。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名,代表股份数共计67,432,428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0.910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81名,代表股份数共计 5,284,207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89 5%。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共计 83名,代表股份数 6,944,581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4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数 1,660,374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36%。通过网络 投票的中小股东 81 人,代表股份数 5,284,2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895%。 (备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1 月 10 日,公司总股本为133,333,60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为 880, 900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具有表决权。因此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32,452,700股。) 3、公司全体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程益群律师、高瑶 律师对此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2,516,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52%;反对 198,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31%;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 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744,7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228%;反对 198,6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599%;弃权 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 (三)本次会议共审议 1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程益群、高瑶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6d0405a5-3661-414d-9513-43f443c3b8ab.PDF ─────────┬──────────────────────────────────────────────── 2025-11-13 18:24│德冠新材(001378):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德冠新材(001378):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84576c74-6af0-400d-8a04-834ca4d509d2.PDF ─────────┬──────────────────────────────────────────────── 2025-11-03 18:06│德冠新材(00137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股票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 分公司已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且不超 过人民币 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2.44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 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5月 8日披 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1)。 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了 2024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将由 32.44元/股(含)调整为 31.99元/股(含),调 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年 6月 1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6月 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 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日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 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880,900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 0.66%,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 23.3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2.12元/股,成交金额为 20,056,362.37元(不含交易费 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确定的价格上限 31.99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5a685bc4-2c5e-4efe-9c25-361af05d492f.PDF ─────────┬──────────────────────────────────────────────── 2025-10-28 21:00│德冠新材(001378):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冠新材”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德冠新材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 于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增加资金收 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6.4亿元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可 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相关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超过前述投资额度。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等)。 (四)投资期限及授权事项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为提高工作效率,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五)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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