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360 南矿集团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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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59 │南矿集团(001360):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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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59 │南矿集团(001360):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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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59 │南矿集团(001360):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 │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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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57 │南矿集团(001360):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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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57 │南矿集团(001360):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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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56 │南矿集团(001360):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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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7:43 │南矿集团(001360):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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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7:43 │南矿集团(001360):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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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7:42 │南矿集团(001360):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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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7:42 │南矿集团(001360):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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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59│南矿集团(001360):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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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矿集团(001360):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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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59│南矿集团(001360):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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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豁免、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
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
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豁免与暂缓的信息范围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
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
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六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
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豁免与暂缓信息的内部审核程序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事务,董事会办公室是豁免与暂缓信息披露的日常工
作部门。
第八条 公司各部门以及控股子公司依照本制度申请对特定信息作豁免、暂缓披露处理的,应当履行以下内部审批程序:
(一)相关部门以及控股子公司应当及时填写《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事项登记审批表》,并由部门负
责人、控股子公司负责人签字后与豁免与暂缓披露事项的相关书面资料一并报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和及时性负责;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申请拟豁免、暂缓披露的信息是否符合豁免、暂缓披露的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处理建议后提交公
司董事会秘书;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对拟豁免、暂缓披露事项进行复核后,交由公司董事长最终审批决定。
第九条 经审核程序后,认为不符合豁免、暂缓披露条件的,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条 公司豁免、暂缓披露有关信息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公司应当妥善保存有关登记材料,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第十一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豁免、暂缓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四章 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的后续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要持续跟踪相关事项进展,密切关注市场传闻、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波动情况。如
已豁免、暂缓披露的信息被泄露或者出现市场传闻的,公司相关部门或子、分公司应当及时核实情况,并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或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报告。
第十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豁免、暂缓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并说明该信息认定为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未披露期间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等,并在前期报备的暂缓披露事项登记表
中更新填报恢复披露情况:
(一)豁免、暂缓披露原因已消除或者期限届满;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十四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
免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
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第十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
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第十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
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相关登记材料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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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59│南矿集团(001360):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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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矿集团”、“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南矿集团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58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1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5.38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78,438.00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人民币 6,985.19 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1,452.81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4月 4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L10070号)。公司依照规
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公司本次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投资金额
1 高性能智能破碎机关键配套件产业化项目 59,738.58 42,000.00
2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 40,629.04 27,452.81
3 综合科技大楼建设与智能运维平台建设项目 15,043.94 2,000.00
合计 115,411.56 71,452.81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23年 4月 4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71,452.8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34,255.17
利息收入净额 1,479.41
本期发生额(2025年 7月 1 项目投入 2,077.25
日至 2025年 9月 30 日) 利息收入净额 22.87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36,332.41
利息收入净额 1,502.28
累计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金额 6,000.00
累计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金额 10,297.53
累计支出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 0.84
截至 2025年 9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20,324.31
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 14,800.00
四、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
使用不超过 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2025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共计 6,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
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并及时将相关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
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式
,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6,0
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按目前一年期银行贷款市场利率 3.0%计算,预计可节约公司财务费用约 180万元(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
)。
(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在未来 12 个月内会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公
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
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公
司募集资金专户。
(三)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公司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
高风险投资;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前,公司将按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投项目建设加速,导致
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留存的募集资金无法满足募投项目建设需求,则公司将该部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以满足募投项目资金使用需求。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
展。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降低财务费用,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实现公司
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七、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
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
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
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ec4f8e85-d159-4ad3-b5f0-c25a847fc7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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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57│南矿集团(001360):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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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矿集团(001360):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cd65bed5-b1ad-4c3f-a93e-0e3a0a88ee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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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57│南矿集团(001360):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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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
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
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
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58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1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5.38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78,438.00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人民币 6,985.19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1,452.81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4月 4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L10070号)。公司依照规定
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
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承诺募集 是否已变更
号 总额 资金投资 项目(含部分
金额 变更)
1 高性能智能破碎机关键配套件产业化项目 59,738.58 42,000.00 否
2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改造建设 40,629.04 27,452.81 是
项目
3 综合科技大楼建设与智能运维平台建设项目 15,043.94 2,000.00 是
合计 115,411.56 71,452.8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3月 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3月 26 日召开 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缩减原募投项目“南昌矿机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并将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至 2026年 12月 31日,将 13,498.0
5万元继续用于“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将 5,000.00万元资金用于“海外仓储物流及营销网点建设项目
”;将剩余资金(具体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同时,终止原募投项目“综合科技大楼建设与
智能运维平台建设项目”,将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05)。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金 额
2023 年 4月 4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714,528,144.06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342,551,674.40
利息收入净额 14,794,095.91
本期发生额(2025 年 7月 1 项目投入 20,772,470.29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利息收入净额 228,746.6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363,324,144.69
利息收入净额 15,022,842.57
累计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金额 60,000,000.00
累计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金额 102,975,290.91
累计支出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 8,449.20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203,243,101.83
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 148,000,000.00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
使用不超过 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2025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共计 6,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
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并及时将相关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
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式
,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6,0
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按目前一年期银行贷款市场利率 3.0%计算,预计可节约公司财务费用约 180万元(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
)。
(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在未来 12 个月内会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公
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
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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