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360 南矿集团 更新日期:2025-12-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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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8:52 │南矿集团(001360):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期限届满暨减持实施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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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8:21 │南矿集团(001360):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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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8:41 │南矿集团(001360):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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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8:41 │南矿集团(001360):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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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59 │南矿集团(001360):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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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59 │南矿集团(001360):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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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59 │南矿集团(001360):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 │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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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57 │南矿集团(001360):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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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57 │南矿集团(001360):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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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56 │南矿集团(001360):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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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8:52│南矿集团(001360):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期限届满暨减持实施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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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兼常务副总裁龚友良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于 2025 年 8月2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持有公
司股份 27,486,88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3.63%,总股本已剔除已回购股份 2,284,000股,下同)的董事兼常务副总裁龚友良
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5年 9月 12日-2025年 12 月 1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
股份不超过 2,017,16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034,32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比例 2.00%)。
2025 年 11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龚友良先生于 2025 年 9 月17日至 2025年 11月 27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44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的 0.72%。上述权益变动后,龚友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青城中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天投资”)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由37,736,888股减少至 36,289,28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 18.71%减少至17.99%。2025 年 12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龚友良先生于 2025年 11月28日至 2025年 12
月 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818,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40%。上述权益变动后,龚
友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天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由 36,289,288 股减少至 33,470,68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 17.99%减少至 1
6.59%。
公司于近日收到龚友良先生的《关于减持期限届满暨减持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龚友良先生的减持计划期限
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股份 减持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 减持 减持数量 减持数量
名称 来源 方式 区间 均价 (股) 占公司总
(元/股) (元/股) 股本比例
(%)
龚友 首次 集中 2025年 9月 15.90-20.27 16.81 2,017,100 1.00
良 公开 竞价 12日至 2025
发行 方式 年 12月 8日
股票
前已 大宗 2025年 12月 16.43-18.73 17.78 2,249,100 1.11
发行 交易 5日至2025年
股份 方式 12月 10日
合计 4,266,200 2.11
注:1、龚友良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2、股份比例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龚友良 合计持有股份 27,486,888 13.63 23,220,688 11.51
其中:无限售条件 6,871,722 3.41 2,605,522 1.29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20,615,166 10.22 20,615,166 10.22
共青城 合计持有股份 10,250,000 5.08 10,250,000 5.08
中天投
资中心 其中:无限售条件 0 0 0 0
(有限 股份
合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250,000 5.08 10,250,000 5.08
合计 合计持有股份 37,736,888 18.71 33,470,688 16.59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其中:无限售条件 6,871,722 3.41 2,605,522 1.29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30,865,166 15.30 30,865,166 15.30
注:1、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和中天投资尚未解禁的股份。2、股份比例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减持的情形。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龚友良先生严格遵守了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所做出的相关股份减持承诺
,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2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龚友良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
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龚友良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期限届满暨减持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7f8c6583-3bc6-40d9-834a-e0f0794b0f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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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8:21│南矿集团(001360):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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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矿集团(001360):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2/1c79ab58-3eb4-42b6-b784-7db0cb72cd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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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8:41│南矿集团(001360):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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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矿集团(001360):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e55ad317-a758-4ff5-9505-550fe9ac49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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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8:41│南矿集团(001360):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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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兼副总裁刘敏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于 2025 年 8月2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持有公
司股份 8,572,60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4.25%,总股本已剔除已回购股份 2,284,000 股,下同)的董事兼副总裁刘敏先生计划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5年 9月 12日-2025年 12月1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
2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63%),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兼副总裁刘敏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刘敏先生于 2025 年 9月 12 日至 2025年
11月 27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28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6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敏先生上述
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股份来 减持 减持期 减持价格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
名称 源 方式 间 区间 (元/股) (股) 比例
(元/股)
刘敏 首次公 集中 2025年 15.83-17.50 16.47 1,280,000 0.63%
开发行 竞价 9月 12
股票前 方式 日至
已发行 2025年
股份 11月27
日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刘敏 合计持有股份 8,572,608 4.25% 7,292,608 3.62%
其中:无限售条件 2,143,152 1.06% 863,152 0.43%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6,429,456 3.19% 6,429,456 3.19%
注: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
的情形。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刘敏先生严格遵守了在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所做出的相关股份减持承诺,
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2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刘敏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治
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刘敏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7708f4f5-08c4-47f8-bd89-e94b3d851f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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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59│南矿集团(001360):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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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矿集团(001360):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71caa120-c859-470c-aca8-2d7e863dda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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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59│南矿集团(001360):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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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豁免、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
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
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豁免与暂缓的信息范围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
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
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六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
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豁免与暂缓信息的内部审核程序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事务,董事会办公室是豁免与暂缓信息披露的日常工
作部门。
第八条 公司各部门以及控股子公司依照本制度申请对特定信息作豁免、暂缓披露处理的,应当履行以下内部审批程序:
(一)相关部门以及控股子公司应当及时填写《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事项登记审批表》,并由部门负
责人、控股子公司负责人签字后与豁免与暂缓披露事项的相关书面资料一并报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和及时性负责;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申请拟豁免、暂缓披露的信息是否符合豁免、暂缓披露的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处理建议后提交公
司董事会秘书;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对拟豁免、暂缓披露事项进行复核后,交由公司董事长最终审批决定。
第九条 经审核程序后,认为不符合豁免、暂缓披露条件的,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条 公司豁免、暂缓披露有关信息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公司应当妥善保存有关登记材料,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第十一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豁免、暂缓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四章 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的后续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要持续跟踪相关事项进展,密切关注市场传闻、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波动情况。如
已豁免、暂缓披露的信息被泄露或者出现市场传闻的,公司相关部门或子、分公司应当及时核实情况,并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或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报告。
第十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豁免、暂缓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并说明该信息认定为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未披露期间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等,并在前期报备的暂缓披露事项登记表
中更新填报恢复披露情况:
(一)豁免、暂缓披露原因已消除或者期限届满;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十四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
免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
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第十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
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第十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
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相关登记材料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f50ca44a-8fa3-4dfa-bd26-f3cc069115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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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59│南矿集团(001360):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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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矿集团”、“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南矿集团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58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1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5.38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78,438.00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人民币 6,985.19 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1,452.81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4月 4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L10070号)。公司依照规
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公司本次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投资金额
1 高性能智能破碎机关键配套件产业化项目 59,738.58 42,000.00
2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 40,629.04 27,452.81
3 综合科技大楼建设与智能运维平台建设项目 15,043.94 2,000.00
合计 115,411.56 71,452.81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23年 4月 4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71,452.8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34,255.17
利息收入净额 1,479.41
本期发生额(2025年 7月 1 项目投入 2,077.25
日至 2025年 9月 30 日) 利息收入净额 22.87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36,332.41
利息收入净额 1,502.28
累计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金额 6,000.00
累计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金额 10,297.53
累计支出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 0.84
截至 2025年 9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20,324.31
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 14,800.00
四、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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