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358 兴欣新材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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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5:45 │兴欣新材(00135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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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5:52 │兴欣新材(001358):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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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46 │兴欣新材(00135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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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18 │兴欣新材(00135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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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24 │兴欣新材(001358):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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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24 │兴欣新材(001358):兴欣新材2025年年度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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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 │兴欣新材(001358):国盛证券关于兴欣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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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42 │兴欣新材(00135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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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42 │兴欣新材(001358):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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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42 │兴欣新材(001358):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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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5:45│兴欣新材(00135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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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3月 30日、2026 年 4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有关担保的议案》,同意为
全资子公司安徽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兴欣”)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 1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3月
3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有关担保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安徽兴欣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中信银行“信 e融”业务合作协议》(
以下简称“合作协议”),中信银行向安徽兴欣提供最高余额不超过 8,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合作协议有效期为自 2026 年 5
月 20 日至 2026 年 11 月 21 日,即在合作协议下单笔贷款的提款申请日不得超出上述有效期。同日,公司与中信银行签署《最高
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公司为中信银行与安徽兴欣在 2026 年 5月 20日至2027年4月10日期间所签署的包括前述
合作协议在内的主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提供最高额限度为 8,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6 年度,公司预计对安徽兴欣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10,000 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安徽兴欣已使用的担保额度为 2,000 万
元,实际担保余额为 1,791.02万元。新增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安徽兴欣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累计将达到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10,0
0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0,实际担保余额为 9,791.02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担 被 担 担 保 被 担保 方最 截至目前担 本次新增 本次担保占公司 是 否
保 保方 方 持 近 一期 资产 保余额 担保额度 最近一期经审计 关 联
方 股 比 负债率 净资产比例 担保
例
公 安 徽 100% 45.91% 1,791.02 8,000 5.58% 否
司 兴欣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授权额度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进行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安徽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8年 1月 18日
注册资本 6,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袁斌炜
注册地和主要 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
生产经营地
股东构成及控 公司全资子公司
制情况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
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许可
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危
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 项目 2025.12.31/2025 2026.03.31/2026 年第一季
期 财 务 数 据 年 度
(万元) 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42,439.49 41,492.40
总负债 20,128.19 19,049.10
净资产 22,311.30 22,443.29
营业收入 11,931.39 2,699.24
利润总额 -2,095.25 136.34
净利润 -1,689.05 110.60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 0 0
额(包括担保、抵押、
诉讼与仲裁)
注:上述表格中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安徽兴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甲方):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
债务人:安徽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本金最高额限度 8,000 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
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
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4.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
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5.其他股东方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形式、反担保情况及形式: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不
存在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的情况,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系公司在最高贷款额度范围内,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能够有效支持其日常经营与业务拓展,帮助
其获得更灵活的融资渠道和更低成本的资金,进而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目前,被担保子公司经营
运作正常,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全面掌握子公司管理层任命及重大经营决策权,能够对其经营管理实施有效监
督与管控。综合来看,本次担保所涉财务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未对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比例为 27.91%。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9,791.0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 年12 月 31 日)经审
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83%,全部为公司对并表子公司的担保。除此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安徽兴欣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签署的《中信银行“信 e融”业务合作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0aaa7184-b2dc-4a24-9b9a-ed330fda74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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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5:52│兴欣新材(001358):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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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0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6 年 4月
21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在公司经营范围中新增
“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并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经营范
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信息如下:
一、新取得《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名称: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74050700X4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路 2号
法定代表人:叶汀
成立日期:2002 年 6月 27 日
注册资本:壹亿贰仟叁佰贰拾万元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
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集中式快速充
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
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备查文件
1.公司新换发的《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417e076-4d0a-49bd-9a0b-efee63785b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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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46│兴欣新材(001358):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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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欣新材(00135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0978df4-a7cb-4263-b63d-3062f5808d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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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18│兴欣新材(00135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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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以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3,200,000股为基数测算,向全体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不进行公
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0,800,000.00元(含税)。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以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相应调
整分配总额。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3,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
000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4月3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4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
4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8*****772 绍兴上虞璟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4月22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公司总股本为 123,200,000 股,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25000000 元/股。
公司股东叶汀、吕安春、鲁国富、绍兴上虞璟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本人/本公司所持首发前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
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
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路2号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鲁国富
咨询电话:0575-82728851
传真电话:0575-82115528
八、备查文件
1.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6b2366e-3abf-4b50-9d1b-28034d18fe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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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24│兴欣新材(001358):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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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上午9:15-9:25、9:30
-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路2号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二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叶汀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5人,代表股份80,473,1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319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80,306,1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83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1人,代表股份167,0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6%。
2.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0人,代表股份7,209,7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52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7,042,7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16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1人,代表股份167,0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6%。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
见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提请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
况如下:
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471,2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6%;反对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7%;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07,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6%;反对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69%。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0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471,2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6%;反对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7%;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07,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6%;反对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69%。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471,0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4%;反对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7%;弃权 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07,6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9%;反对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弃权 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7%。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00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471,2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6%;反对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7%;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07,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6%;反对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69%。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00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06,6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0%;反对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34%;弃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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