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358 兴欣新材 更新日期:2026-02-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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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5:47 │兴欣新材(001358):关于持续督导机构更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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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8:21 │兴欣新材(00135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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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8:20 │兴欣新材(001358):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余额的核查│
│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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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8:19 │兴欣新材(001358):兴欣新材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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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8:17 │兴欣新材(001358):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余额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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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5:45 │兴欣新材(00135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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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15:50 │兴欣新材(001358):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兴欣新材2025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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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06 │兴欣新材(00135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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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04 │兴欣新材(001358):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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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02 │兴欣新材(001358):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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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5:47│兴欣新材(001358):关于持续督导机构更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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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欣新材(001358):关于持续督导机构更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4/e1709098-e554-421e-9c4d-099b60c46f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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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8:21│兴欣新材(00135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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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1月 13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的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月 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人,其中独立董
事陈翔宇女士、葛凤燕女士、顾凌枫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由董事长叶汀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余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的存
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审议通过的金额为最大额度,公司将视募
集资金闲置情况合理开展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其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
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并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余额的公告》。
保荐机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水平,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以协定存款方式
存放余额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4/59565bf6-192c-4974-b2b7-9f3c4a1bef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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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8:20│兴欣新材(001358):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余额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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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欣新材(001358):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余额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4/6e39e75b-73e7-4248-b878-c75af026a3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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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8:19│兴欣新材(001358):兴欣新材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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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务,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规定及《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
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
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
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
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八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
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
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第九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
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
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三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程序
第十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不得滥用暂缓、豁免程序,
规避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一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公司应当妥善保存有关登记材料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第十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
相关登记材料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
第四章 责任追究及处罚
第十四条 公司确立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责任追究机制,对于不符合上述条款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作暂缓、豁免处理,或
者不按照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办理暂缓、豁免披露业务等行为,给公司、投资者带来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公司将视情况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和分管责任人等采取相应惩戒措施。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的规定如
与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时,按后者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4/bdc97bd5-c1a2-425c-9285-f7571da373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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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8:17│兴欣新材(001358):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余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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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欣新材(001358):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余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4/5f1dcd79-6ccc-4126-ad96-02efe46686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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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5:45│兴欣新材(00135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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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月 26日、2025 年 4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有关担保的议案》,同意为
子公司安徽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兴欣”)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 1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3月 2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有关担保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安徽兴欣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授信协议(适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无需另签借
款合同的情形)》(以下简称“《授信协议》”),招商银行向安徽兴欣提供最高余额不超过 2,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授信协
议有效期为自 2025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6 年 12 月 22 日。同时,公司就招商银行与安徽兴欣的授信业务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
销担保书》(以下简称“《担保书》”),担保金额人民币 2,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
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安徽兴欣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210.32 万元;新增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安徽兴欣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余额
为人民币 4,210.32 万元。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额度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进行审
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安徽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8年 1月 18日
注册资本 6,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袁斌炜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 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
营地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 项目 2024.12.31/2024 年度 2025.09.30/2025 年三季度
数据(万元)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30,456.70 41,607.35
总负债 17,513.88 18,314.33
净资产 12,942.82 23,293.02
营业收入 10,818.77 8,683.46
利润总额 821.74 -936.03
净利润 551.87 -722.49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安徽兴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授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
授信申请人:安徽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
保证人: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本金最高额限度 2,000 万元
2、担保方式:公司对保证范围内授信申请人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
3、保证范围: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
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
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4、保证责任期间:公司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
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5、反担保情况及形式: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的情况,不
存在反担保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5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 10.3
1%;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为安徽兴欣实际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4,210.3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 年 12月 31 日)经审计净
资产的比例为 2.89%;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2、安徽兴欣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签署的《授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5/6bd5ba44-9449-4ad1-a274-e84e2ce0fa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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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15:50│兴欣新材(001358):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兴欣新材2025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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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欣新材(001358):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兴欣新材2025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ecdebb55-944a-4c63-aec2-20209005db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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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06│兴欣新材(00135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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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10月 28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其中,独立董事陈翔宇女士、葛凤燕女士、顾凌枫先生
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人。
会议由董事长叶汀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状况和财务信息,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
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调整公司组织架构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是为了构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的组织体系,一致
同意调整公司组织架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
公告》。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ebf7cf7b-52a9-4a03-a9a6-d3c807a91e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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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04│兴欣新材(001358):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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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欣新材(001358):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23a83f53-0715-4d91-a1cb-2d72a839c4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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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02│兴欣新材(001358):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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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管理,优化业务管理流程,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
经营管理需要,构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的组织体系,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董事会同时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架构调整后的
具体实施等相关事宜。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c4e65526-23a2-4616-a4da-75b585f2de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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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5:46│兴欣新材(00135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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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9月 23 日(星期二)在公司二楼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9月 22 日以电话、通讯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其中,独立董事陈翔宇女士、葛凤燕女士、顾凌枫先生以通讯方式
出席,会议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 7人。
会议由董事长叶汀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全体成员同意选举公司董事长叶汀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
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后,公
司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相关人士办理工商变更或备案登记等事宜,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
准。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原监事会的职
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确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仍由陈翔宇女士(独立董事)、葛凤燕女士(独立董事)、顾凌
枫先生(独立董事)三人组成,其中仍由陈翔宇女士担任召集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如下: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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