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326 联域股份 更新日期:2025-08-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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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 18:02 │联域股份(001326):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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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7:40 │联域股份(001326):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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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8:08 │联域股份(001326):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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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8:06 │联域股份(001326):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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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18:26 │联域股份(001326):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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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7:15 │联域股份(001326):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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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8:06 │联域股份(001326):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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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7:57 │联域股份(001326):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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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54 │联域股份(001326):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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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50 │联域股份(001326):2024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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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 18:02│联域股份(001326):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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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13
号)同意注册,深圳市联域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8,3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 41.18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 753,594,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670,008,909.64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全部划至公司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11月 4日就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106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
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11月,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连同保荐机构中
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广东联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三乡支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5年1月,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智能照明越南生产
基地建设项目”的相关主体香港联域照明有限公司、联域越南新能源有限公司与越南工贸股份商业银行海阳工业园分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5年2月,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智能照明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
目”的相关主体香港联域照明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4年5月,为了更好地管理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账号:4
425020001200000005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账户状态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44250100012000003876 智能照明生产总部基 存续
圳新城支行 地项目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 337060100100668660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存续
安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 8110301082200826666 超募资金项目 存续
田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 755953382110606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本次注销
华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44320901040017016 智能照明生产总部基 存续
山板芙支行 地项目、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44250200012000000059 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 存续
圳新城支行 户
越南工贸股份商业银行海阳工 689606536999 智能照明越南生产基 存续
业园分行 地建设项目
越南工贸股份商业银行海阳工 686609536999 存续
业园分行
越南工贸股份商业银行海阳工 682603536999 存续
业园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NRA44250100012000004585 “智能照明越南生产 存续
圳新城支行 基地建设项目”募集
资金的存储和划转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
鉴于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开立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专用账户(账号:755953382110606)内募集资金
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无余额,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无后续使用用途。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成上
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一)募集资金专户银行销户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4/9ef0c2e8-0d4a-4952-9c7c-f356a7a61c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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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7:40│联域股份(001326):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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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域股份(001326):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8/7b726210-3577-4b58-a143-f3302b681e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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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8:08│联域股份(001326):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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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域股份(001326):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310eec8f-c254-4a3e-ace5-44bcb87d78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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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8:06│联域股份(001326):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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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解除婚姻关系进行财产分割所致,属于非交易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
3、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不构成影响。
4、本次权益变动的受让方将继续履行出让方做出的股份锁定、减持等全部 承诺,并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
关规定关于大股东和董高信息披露、减持额度、减持限制等规定。
5、本次权益变动尚未完成股份非交易过户相关手续,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于近日收到董事徐建军先生的通知,获悉徐建军
先生与柳玉琴女士经友好协商,已办理解除婚姻关系手续,并就股份分割事宜作出相关安排。上述事项将导致公司股东权益发生变动
,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徐建军先生为公司董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建勇先生的哥哥及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徐建军先生持有公司有
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502,307股,占当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0.69%,柳玉琴女士及其子女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未持有公司股份。
2、根据徐建军先生与柳玉琴女士签署的《离婚股权分割协议》,就登记在徐建军先生名下的联域股份股票作如下处置:
(1)徐建军先生拟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 125,577 股股份(占当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0.17%)分割至柳玉琴女士名下,该部分股份
应于 2025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过户;
(2)徐建军先生拟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 251,154 股股份(占当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0.34%)分割至其两名子女名下。具体安排为
:每名子女分别获得 125,577股股份,待其分别年满 28周岁后,再办理过户手续,在此之前,上述合计 251,154股股份权益由徐建
军先生享有并由徐建军先生行使股东权利。
3、前述第 2 点第(1)项权益变动完成后,徐建军先生预计直接持有公司376,730 股股份,约占当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0.51%,
柳玉琴女士预计直接持有公司 125,577股股份,约占当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0.17%。
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前述权益变动前 前述第 2点第(1)项权益变动后
直接持股数量 占当前公司股份总 直接持股数量 占当前公司股份总
(股) 数比例(%) (股) 数比例(%)
徐建军 502,307 0.69 376,730 0.51
柳玉琴 0 0.00 125,577 0.17
合计 502,307 0.69 502,307 0.69
注:以上数据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
前述第 2 点第(1)项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 前述权益变动前 前述第 2点第(1)项权益变动后
直接持股数量 占当前公司股 直接持股数量 占当前公司股份总
(股) 份总数比例 (股) 数比例(%)
(%)
徐建勇 18,443,710 25.20 18,443,710 25.20
深圳市合域投资有限 10,980,140 15.00 10,980,140 15.00
公司
深圳市联启管理咨询 5,028,116 6.87 5,028,116 6.87
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深圳市合启管理咨询 2,196,000 3.00 2,196,000 3.00
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徐建军 502,307 0.69 376,730 0.51
合计 37,150,273 50.75 37,024,696 50.58
注:以上数据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说明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柳玉琴女士就其本次取得的公司股份,将继续履行徐建军先生在《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股份锁定、减持等承诺。
“(1)自联域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联域
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联域股份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
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联域股份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联域股份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6个月(若上述期间联域股份发
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延长锁定期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联域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联域股份回购该等股份。
(3)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
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和减持
数量应相应调整。如发生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减持股份情形的,本人不得减持股份。
(4)在本人担任联域股份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联域股份股份不超过本人
持有的联域股份股份总数的 25%,离职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联域股份股份。若本人在任职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时确
定的任期内以及任期届满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5)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本人因未履行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联域股份所有;如果
因本人未履行承诺事项给联域股份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联域股份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徐建军先生、柳玉琴女士将继续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关于大股东和董高信
息披露、减持额度、减持限制等规定。
徐建军先生、柳玉琴女士将与徐建勇先生、深圳市合域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联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合启
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并计算大股东身份,合并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关于减持比例的限制。即持续共用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 1%、通过大宗
交易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 2%的减持额度,并分别履行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预披露义务。
徐建军先生、柳玉琴女士在徐建军先生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各自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并分别履行
董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预披露义务。徐建军先生若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徐建军先生、柳玉琴女士均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的限制性规定。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徐建军先生、柳玉琴女士如有减持计划,双方将按照各自持股比例确定额度并披露。
(四)柳玉琴女士未在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处任职,未参与公司的生产经营。
(五)本次权益变动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非交易过户办理。公司将根据本次股份非交易过户的办理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系徐建军先生与柳玉琴女士依法解除婚姻关系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离婚股权分割协议》的约定进行财产分割所
导致,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不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
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0c732a90-dc8e-4767-92d9-816e45b343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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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18:26│联域股份(001326):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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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 资金,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 股份,回购资金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0 万元(含本数)且
不超过人民币1, 5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7.30元/股(含本数),回购 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
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自 2025年 5月28 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47.30
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人民币 47.02元/股(含本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及 2025 年 5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
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年 6 月 30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及公司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2/b34cb3b0-5c38-4e7b-9a56-9393e14822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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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7:15│联域股份(001326):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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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域股份(001326):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2c03b9a1-b859-4348-a8b7-ae1454fde7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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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8:06│联域股份(001326):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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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 资金,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 股份,回购资金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0 万元(含本数)且
不超过人民币1, 5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7.30元/股(含本数),回购 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
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自 2025年 5月28 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47.30
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人民币 47.02元/股(含本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及 2025 年 5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
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年 5 月 31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及公司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0b01c310-0768-45c7-8a01-e86eb68586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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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7:57│联域股份(001326):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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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以公司截至 2024 年 12月 31 日总股本 73,20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2.8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派发现金红利 20,496,000 元(含税)。本 次股利分配后未
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利润分配公告披露日至本次预案具体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 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
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如有)。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公司按照“分配比例固定”的
原则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4、公司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 2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3,2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80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2.520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6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8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5月 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月 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5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5 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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