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325 元创股份 更新日期:2026-02-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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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7:57 │元创股份(001325):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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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7:51 │元创股份(00132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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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7:50 │元创股份(001325):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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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15:43 │元创股份(001325):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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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9:49 │元创股份(00132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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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9:45 │元创股份(00132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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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8:07 │元创股份(001325):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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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8:07 │元创股份(001325):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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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8:07 │元创股份(00132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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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8:06 │元创股份(00132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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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7:57│元创股份(001325):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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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02月 0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此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08号)同意注
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6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75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51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8,805.2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704.71万元。上述
募集资金已于 2025年 12月 1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
,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5]11831 号)。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的
拟投入金额,结合实际情况,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募投项目拟
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01月 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 com. cn) 披露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调整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调整前募集资金拟投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
入金额 投入金额
1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71,142.44 40,000.00 34,737.26
2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2,513.17 2,513.17 2,056.86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6,000.00 6,000.00 2,910.59
合计 79,655.61 48,513.17 39,704.71
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按计划有序推进中。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原则,全部支出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为了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
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细则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部分使用
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过
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公司业务部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确认需要采取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
签订相关订单或合同。
2、在达到合同付款条件时,由相关部门发起付款申请单,注明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财务部门根据
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履行银行承兑汇票的支付。
3、财务部建立专项台账并汇总统计需置换的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汇总填制募集资金置换申请单,并
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审核、批准后,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将等额资金转入公司一般账户。上述置换事项在银行承兑汇票
支付后的六个月内实施完毕。公司财务部须建立明细台账,按月汇总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并报送保荐人。
4、公司在专项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并与该笔资金相关的票据进行匹配记载
。对采用该方式使用募集资金的银行承兑汇票交易合同、付款凭据以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等单独建册存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对应的
募投项目。
5、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
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的调查与查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可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01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
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此议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02 月 0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
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
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4/be7d8272-6642-46dc-a71f-35352a3f8b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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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7:51│元创股份(00132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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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创股份(00132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4/d13cbbb1-cebc-440a-be54-26335ed1cb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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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7:50│元创股份(001325):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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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创股份(001325):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4/f2399b43-b439-42f8-86cb-65d1d36237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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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15:43│元创股份(001325):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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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08 号)同意
注册,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6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7
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51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8,805.2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704.7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12 月15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5]11831 号)。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与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于 2026 年 1月 5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支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月 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 com. cn)披露
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及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在浙江三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县
支行分别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近日,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与浙江三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
县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用途
1 元创科技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 1207071129200361512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三门
支行
2 元创科技股 浙江三门农村商 201000407425754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份有限公司 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3 元创科技股 中国农业银行股 19950101040058667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三门
县支行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甲方: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浙江三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丙方: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
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用作
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
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
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
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王勍然、刘爱锋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
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
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
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
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
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
销户之日起失效。
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即2027年12月31日或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日孰晚之日解除。
(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甲方: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县支行(以下简称“乙方”)丙方: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
“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用作
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
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
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
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王勍然、刘爱锋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
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
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
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
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
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
销户之日起失效。
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即2027年12月31日或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日孰晚之日解除。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3/cfd2e1d3-955d-4d7e-87c0-c70d425d6b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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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9:49│元创股份(00132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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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月 23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1 月 23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月 23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润街道旗海路 55 号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三)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召集人: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文杰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计 217 人,代表股份 57,314,29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78,400,000 股)的比例为 73.1050%。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 3 人,非自然人股东代表 1人,代表公司股份 56,
55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2.1301%。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13 人,
代表股份 764,29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9749%。
(二)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的
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214 人,代表股份 1,314,29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6764%。
(三)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部分董事系通过视频通讯方式列席本次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委派律
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按照议程审议,形成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7,261,39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7%;反对 37,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51%;弃权 1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61,3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750%;反对 37,30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380%;弃权 1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6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7,263,49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4%;反对 35,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12%;弃权 1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63,4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348%;反对 35,10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706%;弃权 1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4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汤明亮、林慧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三)
五、 备查文件
1、《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4/2ab60c0c-dded-4a48-875e-f6e0938ad7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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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9:45│元创股份(00132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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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创股份(00132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4/a28bdeed-ab32-4a53-a92a-649a21ab60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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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8:07│元创股份(001325):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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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01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08 号)同意
注册,并经深圳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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