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324 长青科技 更新日期:2025-09-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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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 │长青科技(001324):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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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9:07 │长青科技(001324):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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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9:04 │长青科技(001324):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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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9:04 │长青科技(001324):长青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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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19 │长青科技(001324):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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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18 │长青科技(001324):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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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18 │长青科技(001324):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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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17 │长青科技(001324):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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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17 │长青科技(00132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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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17 │长青科技(001324):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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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长青科技(001324):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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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科技(001324):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bf8de328-8d5a-415c-b546-1f84ba0f89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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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9:07│长青科技(001324):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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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2025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9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经全体参会职工认真讨论,一致同
意选举陈枫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经审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陈枫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对应岗位职责的要求,不
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的情况。
本次选举完成后,陈枫先生将担任职工代表董事,并与公司其他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9/dd4b2cd4-4889-4fa3-a02c-d37f9848e5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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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9:04│长青科技(001324):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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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银妹女士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月 8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9月 8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9 月 8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8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西路 300 号公司会议室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出席人员:
1、股东总体出席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1 人,代表股份 69,856,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82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股份 69,556,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60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7 人,代表股份 300,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5%。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7 人,代表股份 300,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7 人,代表股份 300,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5%。
3、公司全部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69,79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8%;反对3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4%;弃权 2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8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4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6527%;反对 36,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878%;弃权 2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595%。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9,79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5%;反对3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7%;弃权 2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8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4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8192%;反对 36,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213%;弃权 2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595%。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69,79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0%;反对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5%;弃权 2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5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4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198%;反对 36,7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211%;弃权 2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591%。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69,79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4%;反对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0%;弃权 2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6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4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3197%;反对 37,7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541%;弃权 2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262%。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二)律师姓名:周理君、黄敏。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9/a8f19f0b-df9d-4de0-9e31-657421b156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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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9:04│长青科技(001324):长青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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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科技(001324):长青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9/8f9cf34a-0aa3-4f85-9314-ba55906417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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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19│长青科技(001324):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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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
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8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8 日(星期一)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8 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
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5年9月3日(星期三)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
股份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授权委托
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西路30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 √
议案》
2.00 《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
案》
3.00 《关于公司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 √
案》
4.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
案》
上述提案中除提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
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上述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1及提案4已经公司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他提案
已经公司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相关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
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
登记确认。电子邮件及信函应在2025年9月5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或发送至公司电子邮箱。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
样。
邮寄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西路300号
邮编:213000
电子邮箱:cetstock@cearail.com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2.现场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5日(星期五)上午8:30至下午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徐海琴
电话号码:0519-68867972
电子邮箱:cetstock@cearail.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西路300号
2.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
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cca950fb-5a9b-470a-bf5c-d62c113483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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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18│长青科技(001324):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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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科技(001324):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5b63c69d-1358-4048-b286-44a732d94d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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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18│长青科技(001324):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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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科技(001324):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ca9c3613-29c4-420f-8b38-e6df4e5244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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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17│长青科技(001324):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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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38,000,00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545,600 股后的137,454,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执行等致使股本发生变化时,以公司 2025年半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2、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审议程序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798,974.57 元(
未经审计),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24,191,659.67 元(未经审计)。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77,703,402.74元,减去已分配股利 1
0,000,000.03元(实施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金额),2025年半年度末合并报表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04,502,377.28元,母公
司未分配利润为 201,260,195.85元,按照孰低原则,公司将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拟定本次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
2、结合公司 2025年半年度业绩、盈利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公司拟定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138,000,0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已回购股份 545,600股后的 137,454,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执行等致使股本发生变化时,以公
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现金分
红总额。
3、截至 2024 年 2月 2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435,600.00股,占公司
当时总股本的 1.04%,成交总金额为 23,797,381.19 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实施完毕,该部
分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其中89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4年 11月 1日非交易过户至“常州长青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4、若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顺利实施,按照公司现有总股本 138,000,000股扣减已回购股份 545
,600股后的股本 137,454,40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现金分红总金额为 8,247,264.00元(含税)。
三、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
分配政策。
2、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业绩水平、现金流状况相匹配,是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
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战略规划,同时考虑了投资者利益和合理诉求的前提下提出的。
综上,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f8829e4f-5e3a-40ff-888b-d2c574f008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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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17│长青科技(00132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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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科技(00132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14286586-5f77-4243-9731-86e42b1b66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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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17│长青科技(001324):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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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科技(001324):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d9cc7c7e-ed89-4e2a-883c-fb5af214a7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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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17│长青科技(001324):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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