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324 长青科技 更新日期:2025-06-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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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长青科技(001324):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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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长青科技(001324):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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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长青科技(00132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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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长青科技(00132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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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36 │长青科技(001324):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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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7:52 │长青科技(001324):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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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32 │长青科技(001324):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英文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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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长青科技(00132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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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长青科技(001324):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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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1:46 │长青科技(001324):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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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长青科技(001324):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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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科技”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长青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54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450.00万股,发行价格 18.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人民币 65,136.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57,406.4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
023年 5月 1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30Z0122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
1 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 26,222.81 26,222.81
2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5,272.87 15,272.87
3 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 6,102.90 6,102.9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000.00 5,000.00
合计 52,598.58 52,598.58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计划分步建设,现阶段存在部分募集资金闲置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正常进行、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该等现金
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涉及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
报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
品,不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规定的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
风险投资品种。
(三)现金管理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90亿元(包含本数,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包含本数,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
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同时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
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四)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
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管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将严格评估和筛选,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降低市场波
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管理层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规
章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六、决策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90亿元(包含
本数,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包含本数,含前述投
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90亿元(
包含本数,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包含本数,含前
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
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0/c5406ebb-f6ec-4974-a884-50606f2b72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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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长青科技(001324):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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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6日以电子邮件和短
信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6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枫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监
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徐海琴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
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4.70亿元
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总额度不超过2.90亿元人民币和闲置自有资金总额度不超过1.80亿元人
民币购买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前述额度均包含本数,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现金管理能有效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含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5)。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7d534f20-323c-43a3-93b9-6c49f7f233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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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长青科技(00132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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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
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
投资金额: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总额度不超过2.90亿元人民币和闲置自有资金总额度不超过1.80亿元人民币;
● 特别风险提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将严格评估和筛选,风险可控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青科技”)于2025年6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
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54 号)同
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45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8.88 元/股,募集资金人民币总额 651,360,0
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77,295,221.89 元后,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4,064,778.11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
23 年 5 月 16 日全部到位,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30Z0122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
(万元) 的金额(万元)
1 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 26,222.81 26,222.81
2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5,272.87 15,272.87
3 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 6,102.90 6,102.9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000.00 5,000.00
合 计 52,598.58 52,598.58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计划分步建设,现阶段存在部分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闲置情况。
三、 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二)投资方式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正常进行、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该等现
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涉及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
时报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
产品,不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规定的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
等高风险投资品种。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90 亿元(包含本数,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0 亿元(包含本数,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
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同时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
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四)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
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90 亿
元(包含本数,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0 亿元(包含本数
,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90亿元(包含
本数,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包含本数,含前述投
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
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将严格评估和筛选,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降低市场波
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管理层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规
章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七、备查文件
1、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ce55d440-cb98-43a7-9d1a-54d1dca7df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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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长青科技(00132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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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6日以电子邮件和短
信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6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周银妹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上官俊杰、独立董事胡军科、独立董事康卫娜、非独立董事丁静及非独立董事薛国
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陈枫、监事吴晨杰、职工代表监事刘延兴、副总经理薛斌峰、副总经理张运宏、总工程
师李群力、财务负责人凌芝及董事会秘书徐海琴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中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2.90
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80亿元人民币(前述额度均包含本数,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
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
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3cd20fc2-bb8e-4ae6-832a-773a7f5e0f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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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36│长青科技(001324):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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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科技(001324):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20e343d2-6f3d-4de0-8476-bbb46e626a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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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7:52│长青科技(001324):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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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545,600 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
现有总股本 138,000,0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545,600股后的 137,454,4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股利人民币0.7
27514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分红的总金额为 10,000,000.00 元(含税)。
2、因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
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 10 股现金红利应以 0.724
637 元(含税)计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即 0.724637 元/股=10,000,000.00 元÷138,000,000 股*10,
结果直接截取小数点后六位,不四舍五入),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724637 元(含税)计算。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
的前提下,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
登记日收盘价-0.0724637 元/股。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拟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 545,600 股
后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27514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进
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自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若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股
本基数发生变动,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545,600 股公司股票,该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二、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8,000,0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545,600 股后的 137,454,400.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0.727514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654763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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